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2022-2024年)
- 索引号:430S00/2021-00100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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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1-11-2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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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2022-2024年)
根据《湖南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2024年度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湖南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残联、省作协等54家省直党政机关申报的2022-2024年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逐一开展资料审核、实地查勘、造价评审、专家评审等工作,按照保障安全、统一标准、统筹安排、厉行节约的要求,编制完成《2022—2024年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
一、编制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维修项目所需资金安排的前瞻性、公正性、科学性,提高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年内竣工率和专项资金支付率。
二、编制原则
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及所需资金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一)消除隐患原则。办公用房维修坚持办公用房使用安全为第一要务,现办公用房供电系统、消防系统、外墙掉砖、电梯使用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办公用房正常运行急需维修的项目排在首位。同时统筹考虑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安全检测中存在的问题,一并纳入规划。
(二)先急后缓原则。因特殊原因急需进行维修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对连续多年已安排维修项目的单位、即将进行办公用房调整的单位、办公用房资产已纳入或计划纳入处置的项目单位,原则上暂缓或靠后安排;对于不符合《办法》和《通知》明确规定的申报项目,不予安排。
(三)统筹安排原则。根据实地查勘和专家评审情况,编制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统筹安排维修项目和资金。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所需资金量不大的,尽量一次性安排实施;所需资金量较大的,逐年安排实施。
(四)规划先行原则。本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经预算评审后安排规划项目资金;除经批准的应急项目外,对未纳入维修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维修资金。
(五)节能减排原则。通过办公用房维修,逐步淘汰高能耗老旧设备,解决办公用房设备使用不节能、不环保、能效低的问题,为省直机关创造“绿色”办公环境。
三、编制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3.《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
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5.《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2024年度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7.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作指南;
8.省住建厅颁发的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有关工程造价文件和当前市场工程造价行情;
9.52家省直党政机关提交的申报材料;
10.现场查勘记录、现场照片;
11.专家评审意见;
12.其他。
四、维修范围
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承重结构、围护结构、装饰装修、给水排水、供热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电梯、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等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相关的设施(不含终端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下列情况不纳入本规划:
1.日常维修项目(维修金额50万元以下);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不属于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服务保障范畴的项目;
4.无利用价值或不属于省直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的项目;
5.《办法》《通知》规定范畴之外的其他情况。
五、编制流程
为确保维修规划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根据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作指南,确定了规划编制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各省直党政机关根据《通知》要求,申报维修项目。
2.资料整理。收集整理省直党政机关申报资料,审查资料完整性,按申报单位、申报维修项目、申报维修金额等分类登记。
3.现场查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维修项目逐个进行现场查勘,听取申报单位对申报维修项目的情况说明,做好现场查勘记录并对维修项目现状进行拍照整理。按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除不在《通知》规定范围内的申报维修项目。
4.项目评分。根据现场查勘情况,按申报维修项目的内容分类,制定《2022-2024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申报维修项目评估判定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分得出规划编制评估结果,确保评估客观公正。
5.造价评审。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作指南》,依照造价审计规则,结合当前同类型项目市场综合单价、造价审计相关文件制定《2022-2024省直办公用房申报维修项目规划评估造价标准》。参照申报维修方案、设备设施厂家价格调查等,对申报经费进行估算造价评审,编制《2022-2024年省直党政机关申报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造价评估审核表》。
6.项目安排
6.1 汇总造价审核和项目评分结果,制定《2022-2024年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评分、造价评估汇总表》,按申报维修项目的评估得分,自高到低进行排序。
6.2 根据项目排序和年度资金规模,制定《2022-2024年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入围名单表》《2022-2024年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未入围名单表》。
6.3 统筹安排维修项目,确定规划送审稿。根据规划立项维修项目及所需资金,对入围项目统筹编制,确定2022-2024年度维修项目安排计划,形成《2022-2024年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送审稿)。
7.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会,对《2022-2024年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送审稿)进行集中会审。在专家评审意见基础上,对维修规划进行最后修订和完善,正式形成《2022-2024年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并报省政府审批。
8.项目安排说明
8.1 对办公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办公环境差、急需解决的项目,排序在前;对已纳入上个三年规划但未实施的项目,采取滚动的方式,继续纳入本三年规划。
8.2 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不纳入本维修规划范围。
8.3 考虑省直机关第三集中办公区的整改启用,规划编制时对拟入迁单位申报的维修项目暂安排在2024年度,待入迁单位和资产处置方案确认后,再另行调整。
8.4 根据维修专项资金使用应急调整原则,每年发生的办公用房维修应急工程项目从当年的维修专项资金中应急调整解决。
六、规划成果及工作建议
1.规划成果
本次有54家省直机关申报了169个办公用房维修单项,申报资金总额5.022亿元。规划入围立项84个单项、未入围85个单项。申报维修项目中以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屋面维修、外墙改造及电梯维修为主,该部分申报数量为42个单项,占立项项目数量的50%。
根据申报单位划分,纳入规划安排维修项目49个(2个为21年计划内未实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92亿元(含项目管理服务费384万元)。
纳入规划安排的机关单位42家(2家为21年计划内未实施项目),未纳入规划安排的机关单位14家(省纪委监察委、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林业局、省深改办、民宗委、省文旅厅、省人社厅、省社科院、省农科院、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2024年,各年度资金计划安排如下:
2022-2024年资金计划安排表
安 排 年 份 |
安 排 单位数 |
年度安排专项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 |
备 注 |
2022年 |
19个 |
6400 |
详见附件1 |
2023年 |
14个 |
6400 |
详见附件2 |
2024年 |
16个 |
6400 |
详见附件3 |
合 计 |
|
19200(含项目管理费384) |
|
2.问题和建议
我省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年代久远,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①办公用房老旧。存在外墙砖脱落、渗漏严重,外窗不能正常开启等问题隐患。
②设备设施老化。主要表现在配电设备设施陈旧,无配件可更换;消防系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空调系统管网锈蚀,渗漏严重;电梯大多数已使用15年以上,故障频发;监控系统不完善,设备技术落后等安全隐患问题。
③维修工作滞后。从申报的内容看,需要维修的项目和内容多,与每年安排的维修资金规模相比,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办公用房维修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
④缺乏专业人员:省直党政机关普遍存在后勤部门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缺乏具备专业知识、熟悉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政策的专业人员。
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做好日常维护。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修工作,防止因管理不到位和日常维修不及时,造成维修问题累积效应和扩大化。加强日常维修与大中小型维修有机联动,推进办公用房维修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科学组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力求经济、简朴、适用;坚持维修标准统一,避免苦乐不均;坚持公平合理安排维修资金,精准安排维修项目,充分发挥维修资金效益。
三是提升办公用房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省直党政机关后勤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附件:1.2022年度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维修项目规划
2.2023年度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规划
3.2024年度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规划
附件表格1-3 2022-2024年度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规划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