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18-2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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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8-06-29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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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我局2017年入编省财政部门预算的单位共有8个,即局本级,省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省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省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省商业技师学院、筹建处、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2017年我局编制人数625人,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01人,离休11人,退休已全部纳入社保管理。
3.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我局主要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省直单位(包括在长省属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长单位、大专院校)住房制度改革、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及涉及范围
2017年年初批复我局部门预算9762.01万元;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6779.8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66.51万元;年中追加财政拨款14616.08万元,全年预算总计31224.4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12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和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30万元,详见下表:
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一、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总收入 |
9762.01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7732.01 |
1、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 |
1000 |
2、本部门运行经费 |
6732.01 |
(二)纳入预算管理和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2030 |
2、本部门运行经费 |
2030 |
二、上年结转财政拨款 |
6779.81 |
(一)基本支出 |
767.06 |
(二)项目支出 |
6012.75 |
三、上年结转非税收入 |
66.51 |
四、年中追加财政拨款 |
14616.08 |
1、工资、奖金及其他人员经费 |
974.57 |
2、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 |
60 |
3、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 维修项目专项资金 |
9760.24 |
4、新能源汽车充电 设施建设中央奖励资金 |
1000 |
5、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等 |
218 |
6、幼儿教育综合发展专项等 |
44.9 |
7、免学费、生均提标及其他项目资金 |
2558.37 |
五、其他收入 |
146.25 |
六、合 计 |
31370.66 |
全年实际总收入31370.6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83.1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926.51万元,其他收入146.25万元。
全年整体支出共计1747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4.74万元,项目支出6588.64万元,资金的使用方向为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日常基本支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专项项目支出、各单位履职专项项目支出、离休人员医药费和代付二级单位支出等。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情况
2017年我局基本支出10884.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48.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1.7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资金管理情况:一是根据节约型机关建设等要求,组织全面梳理了各项财务制度,要求各单位从预算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健全和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局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劳务费报销管理制度》《现金、银行票据及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二是强化财务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厉行节约信息公开;三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建立落实财务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对工程和维修项目的监督检查。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2017年决算数 |
预算执行率 |
合计 |
147.4 |
128.71 |
87.32%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79 |
78.54 |
99.42% |
2、出国经费 |
35.8 |
28.65 |
80.03% |
3、公务接待 |
32.6 |
21.52 |
66.01% |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比预算节约18.69万元,其中:
1.公务出国费比预算节约7.15万元;
2.公务接待费比预算节约11.08万元;
3.车辆运行费比预算节约0.46万元。
(二)项目支出使用情况
2017年我局项目支出6588.6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29.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8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503.96万元,其他资金84.68万元,具体财政拨款项目收支情况见下表:
2017年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投入支出情况表
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
拨款 总投入 |
拨款 总支出 |
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
一、局机关本级小计 |
17204.8 |
5579.6 |
|
1、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专项资金 |
14803.76 |
4597.26 |
按省财政厅要求,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单独进行绩效评价 |
2、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央奖励资金 |
1000 |
160.43 |
|
3、省级干部周转房装修经费 |
937.52 |
399.8 |
|
4、职能履行及重点工作保障专项经费 |
368.48 |
328.4 |
|
5、离休干部医保经费 |
25.04 |
25.04 |
|
6、因公出国 |
30 |
28.65 |
参加出国(境)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 |
7、坪塘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经费 |
40 |
40 |
|
二、省一幼小计 |
61 |
50 |
|
1、学前教育发展专项 |
21 |
10 |
|
2、离休干部医保经费 |
40 |
40 |
|
三、省二幼小计 |
30 |
30 |
|
1、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 |
20 |
20 |
|
2、离休干部医保经费 |
10 |
10 |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 |
四、省三幼小计 |
25.8 |
1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5.8 |
0 |
|
2、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
10 |
10 |
|
3、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 |
10 |
0 |
|
五、省商业技师学院小计 |
707.52 |
358.56 |
|
1、新校区建设 |
395.63 |
316.62 |
|
2、卓越校项目 |
175.17 |
25.85 |
|
3、实训补贴 |
136.72 |
16.09 |
实训设施设备购置等 |
六、会计事务指导中心小计 |
0.53 |
0.53 |
|
1、会计工作经费 |
0.53 |
0.53 |
主要是上年结余 |
七、筹建处小计 |
140.73 |
138.22 |
|
1、坪塘项目管护专项经费 |
140.73 |
138.22 |
主要是安保服务费、维稳费用等 |
八、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 |
386.66 |
337.05 |
|
1、工作经费 |
386.66 |
337.05 |
省级干部住宅区物业管理费 |
专项支出总计 |
18557.04 |
6503.96 |
|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专款专用、用款计划、费用标准及支付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专项项目确定情况
2016年年初,我局按照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公布了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节能领域和节能项目,于6月底前受理了60余家公共机构申报的节能项目,10月份,我局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库内的项目进行了集中评审和实地查验,并形成了评审意见,确定了2017年安排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实施全省35个节能技改项目。
今年23家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的确定,是根据《湖南省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资〔2015〕13号),由各有关单位申报,我局经过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初步测算和会同财政厅研究,报省政府批准确定的。
(三)专项组织情况
全省各节能技改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前经过审查分析、可行性论证、经主管部门批准,编制节能技改项目书,报省财政厅和我局,经专家集中评审通过,最后审批同意后,采取有效节能措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中央空调、水电管网、玻璃贴膜、照明灯具、节水器具、能耗统计监测平台建设等,完成31个节能技改项目,计划完成项目4个。各节能改造项目均能采购节能产品,大部分单位实施了政府采购,产品符合国家的节能标准,达到了预期节能效果。
维修改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招投标工作。二是在工程施工时,在保证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前提下,以“勤俭节约、量力而行”为原则,严格执行《湖南省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坚持合理适用,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科学组织,严格控制标准,注重维护和完善使用功能,对设计变更等进行民主决策,控制工程造价。三是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制度,对每项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成本控制和维修标准等进行了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内部制度管理,从制度上规范和保障维修改造项目安全、合规。
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方向,理清思路,改革创新,各项工作稳健推进、已见成效。
(一)重大改革有突破
1.全面推进省直机关职工住宅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经多方调研论证、高层协调推动,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推进省直机关职工住宅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物业服务补贴改革的指导意见》,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正在全力推进。已完成62家省直机关一级单位的方案审批和67家单位的账务分离工作,纳入省财政补助范围的单位物业服务补贴均已按要求发放到位。
2.有序推进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全面履行机关事务保障管理职能,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广泛征求省直厅局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推进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省委深改组将此项改革与省直机关职工住宅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合并列为全省当前十大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我局联合省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正在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专项调查。
3.着力推进省部级干部住房管理体制改革。经省委常委会议明确,“省部级干部住房建设与管理,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建立了省级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集中统一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省部级干部住房的统一建设、统一配售、统一装修、统一服务新模式;己全面完成150名省部级干部公有住房集中清理工作。
(二)重点工作有亮点
1.住房保障卓有成效。完成114家省直单位存量公有住房专项清查工作,共清理出17788套/间存量公房,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面向省直单位及机关公务人员,按规定配租周转住房525人次、497套;发放住房补贴1.03亿元;拨付住房维修资金735万元。全年归集省直住房公积金71.85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30.66亿元,支取公积金41.27亿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62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23.93亿元。
2.办公用房管理力度加大。推动完成了在职省部级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完成了我局管理的省直单位办公用房权证台帐登记与统计工作;完成了省环保厅、中央主流媒体驻湘机构等10余家办公用房调剂工作;安排8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省委大院等23个省直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清新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按要求推进;维修项目向自主管理、委托实施、项目管理公司协助等多模式转变,并初步实现省委大院、省政府大院等“四大家”办公用房调剂、维修管理由我局主导的格局;圆满完成244家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脱钩改革工作。
3.公务用车管理更加完善。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和车改后公车管理,交通补贴发放、公车处置工作基本完成,足额上缴处置净收益5521.5万元;全年共办理车辆更新80多台次,调剂车辆17台次,报废黄标车20余辆。开展591个省直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统计摸底、方案优化等改革前期基础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在省直单位建设充电桩815个,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及租赁200余辆,同步探索推进立体智能车库建设。
4.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带动。组织了国家级能效“领跑者”、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开展了省直单位节水型单位建设和评估验收工作。培训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员1.1万余人次,实现了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发挥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000万元引导作用,推动省审计厅等35家单位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太阳能、LED、地源热泵等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5%,人均综合水耗同比下降4%。省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等节能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5.夯实基础初见成效。大力推进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局制度、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20多份;编印《机关事务工作政策法规制度汇编》;加强了局政府采购招投标的规范管理。完成了《节约型机关建设规范》的立项、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2017年12月,我局在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信息化建设迎难而上,局协同办公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省直公积金信息系统双贯标完成验收;全省公车、办公用房、住房保障等管理系统正有序推进。
五、各项评价指标自评分析及存在问题
2017年是省绩效评估实施全覆盖的第6年,根据湘财绩〔2018〕3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8家单位2017年度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2017年,严格按省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2017年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9.5分,自评扣分0.5分,扣分主要是预算完成率这项指标。
(一)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2017年我局部门编制数626人,实际在职人数601人,实有在职人数均小于机构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不扣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14.44%,>0,因三所幼儿院原编入非税收入专户的“三公”经费改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故超出上年,不扣分。
(二)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此项总分扣0.5分,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从2017年起预算超过300万元的项目,要做财政预算评审,拖延了时间,导致资金计划下达较迟:第一批计划6月下达,第二批计划9月下达,第三批计划11月下达,从而影响了项目的开工和资金支付。二是政府采购招标、安全检测、设计、工程量计价清单编制、中介机构和财政结算评审等一系列程序按规定执行时间周期长,有些项目政府采购招标连续流标,客观上形成维修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相对滞后的情况。三是为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可控,我局与大部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付款条件约定:完成工程量50%付至合同款的30%,竣工验收付至合同款的60%,移交资料后付至合同款的75%,财评后付至合同款的97%,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有10个项目竣工验收后因财政结算评审未完成,工程款只能支付合同的75%,影响了资金支付进度。
2.预算控制率:为了保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完成交办的重要项目与任务,年中对该专项资金有追加,整体处于可控范围,建议不扣分。
3.未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概算控制率项目不扣分。
(三)预算管理
1.公用经费按预算批复和年中追加预算执行,不扣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147.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8.7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不扣分。
3.严格按年初和年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扣分。
4.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并严格执行本部门财务管理规定、各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省直单位一系列公务支出制度,确保无预算不开支,支出不超标准、不超预算。不扣分。
5.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不扣分。
6.每年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不扣分。
(四)产出及效率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根据绩效办2017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项目自评,我局得分满分。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
一是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和车改后公车管理,交通补贴发放、公车处置工作基本完成,足额上缴处置净收益5521.5万元;全年共办理车辆更新80多台次,调剂车辆17台次,报废黄标车20余辆。
二是通过优化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市场调研材料有效控制造价,并且所有项目均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使维修资金充分予以利用,2017年政府采购招标19次,节省资金448.19万元。办公用房维修后,延长了办公用房使用寿命,节约了行政运行成本,通过设备维修,降低了能耗,从而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商学院招收新生1961人,为学生家庭减免学费1586.47万元。
四是解决了2000余名省直单位职工子女的入托问题,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低,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近3000万元的经济负担。
五是精心管护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坪塘项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社会效益:
一是开展591个省直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统计摸底、方案优化等改革前期基础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在省直单位建设充电桩815个,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及租赁200余辆,同步探索推进立体智能车库建设。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清查、省部级干部公有住房集中清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规矩、查问题、严追究,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全省干部作风建设,转变全省社会风气;通过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杜绝豪华装修,有力推进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通过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改善了办公环境、完善了办公功能、消除了安全隐患、提升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政府机关形象,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建材业发展,解决了部分农民工增收问题。
三是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5%,人均综合水耗同比下降4%。省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等节能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四是省商业技师学院以提高教育质量与实用技能为重点,优化推进学院+职教集团+合作企业的“1+1+N”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学院品牌与学生品质实现双提升。
五是三家幼儿院作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湖南省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园,以新发展理念激活幼教名园新优势,教学品质、服务意识与园所影响力稳步攀升,其中,省一幼完成新园搬迁开园;省二幼顺利开设恒大绿洲幼儿园和早教中心,形成“两园一中心”办园格局;省三幼成功创建“长沙市园本教研示范园”。
3.行政效能
一是在省委省政府交办专项清查、重要改革、重大项目等不断增多情况下,采取措施、立长立规,遏制并扭转了文件不断增长的态势,总体实现文件精简。多次开展办公室文秘工作专题培训,压缩会议次数和时间,开短会,开有效率的会。
二是推动网上办事,做好网站整改、信息统筹与发布、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三是严格经费和资产管理。严格各项费用的财务报账审批,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不超标准支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与账分别由后勤中心与财务处进行管理,每月末进行固定资产的账实核对,保证实物与账数据相一致;公车由后勤中心安排专人进行统一调度管理,按照《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做到公务用车使用必须事前审批,车辆统一在定点单位加油和维修,且各台车均有费用备查账;积极宣传节能知识,让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的观念深入人心,效果显著。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问卷调查和反馈,局系统整体服务单位和群众对我局满意度整体较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预算整体支出虽然基本保证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和职能履行,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方面,一是因项目本身不改动主体结构、施工工期短等特点,无法严格按照新建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提交所有材料;二是政府采购招标时间较长;三是维修过程中存在较多与设计或者预期工程量不一致的地方,导致出现较多的签证变更,延缓工程进度,甚至工程停摆;四是维修资金缺口较大。
(二)重点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推进协调难度较大。省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省直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清理等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困难不小。
(三)公用经费核定和预算编制尚需完善。目前单位预算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财政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预算实行定额标准管理。公用经费只减不增,标准的确定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追加预算困难,基数低,经费紧张。
(四)一些突发事项没有资金保障。目前,预算编制时直接编制到目级,由于单位预算实行基数较上年分配在每个目级的资金本来就有限,一些突发事项没有资金来源,如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导致预算执行难以精细化。
(五)局属商学院免学费标准偏低且与预算执行有冲突。免学费资金属于年中追加预算,分二次拨付,而且拨付时间较滞后,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和精确性。
(六)住宅中心保障服务资金缺口较大。鑫远尚玺省部级干部周转房已运行三个月,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存在着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水电气费有缺口的问题;此外食堂运行经费财政预算偏紧,导致服务保障工作被动。
七、有关建议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力争在预算编制管理上更精细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开支更规范、合理,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机制,按需分档。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厉行节约,保运转”为基本原则,针对职能履行和实际需求进行分档,以实际需求为主线,划定分档标准。
(二)基数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将预算没有安排的突发项目,在严格审查符合政策法规的情况下,按零基预算原则及时追加。
(三)加强调研。针对确实存在预算执行困难的预算单位,追加财政拨款,建议提高免学费资金标准、增加安排专项项目拨款。建议将免学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使预算编制更加合理,免学费资金尽早到位。
(四)优化指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预算控制率这项指标建议调整,使之更合理。
附件:1.部门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