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 索引号:430S00039/2016-6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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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6-07-06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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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贵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我局2015入编省财政部门预算的单位共有10个,即局机关本级,省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省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省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省行政事务职业学校、省商业技师学院、筹建处、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与2014年相比,减少1个单位: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省财政厅相关处室通知,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5年起单独向省财政厅编报预决算,经征询省财政厅绩效处同意,我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不含此单位。

2.人员情况:2015年我局编制人数648人,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02人,离休14人,退休322人,合计实有938人。

3.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我局主要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员集中住宅小区的统一建设与管理、省直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管理、物业管理及全省机关事务业务指导工作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推进工作。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着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发展,加快推进我省“两型社会”和节约高效型机关建设,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对省直办公用房的维修投入,做好停建楼堂馆所后续留守维护工作;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入新阶段;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推进;省直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规范;省直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省直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省直政府采购成效明显,节约型机关建设“2+X”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指导有序开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及涉及范围

2015年年初批复我局部门预算9725.98万元,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1611.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366.02万元,年中追加25536.34万元,全年预算总计37239.7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717.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387.02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万元)

一、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总收入

9725.98

(一)财政拨款(补助)

6569.98

1.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

800.00

2.本部门运行经费

5769.98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135.00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3021.00

二、上年结转财政拨款

1611.45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1611.45

1.省政府机关二院改造经费

190.70

2.年初部门预算指标结余(省直车队运行费)

26.59

3.二幼困难幼儿补助中央专项

1.90

4.三幼维修改造经费

364.00

5.年初部门预算指标结余(采购中心采购平台建设)

21.96

6.商业技师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经费

1006.30

三、上年结转非税收入

366.02

四、年中追加财政拨款

25536.34

1.商业技师学院职成教育、免学费补助、国家助学金经费

1990.92

2.三幼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

2.60

3.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项目征地补偿款

12200.00

4.省直单位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170.40

5.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费提标预发

430.80

6.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

6920.00

7.商业技师学院课题经费、信息化和改善办学条件专项

376.50

8.全省综治工作考评奖励经费

5.00

9.住宅中心维修经费

20.00

10.搬迁改造基建资金:一幼450万元;二幼150万元

600.00

11.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局机关40万元;一幼20万元;二幼10万元

70.00

12.人员经费:局机关45.54万元;一幼13.34万元;二幼13.34万元;三幼13.34万元

85.56

13.幼儿院困难幼儿补助资金

5.80

14.商业技师学院湘菜发展、人才培训、实训补贴经费

152.60

15.筹建处项目经费

42.00

16.商业技师学院教师培训补助、校园招聘、新校区资金资金

590.66

17.2015年省级水资源费

200.00

18.省级领导周转房购房经费

1522.00

19.局机关医疗卫生项目补助经费

30.00

2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提标

121.50

     

37239.79

全年实际总收入33626.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81.3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896.26万元,其他收入248.65万元。

全年整体支出共计285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2.11万元,项目支出19016.19万元,资金的使用方向为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日常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离休人员医药费和代付二级单位支出等。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情况

2015年我局基本支出9502.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3.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8.4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厉行节约信息公开;二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抓好内控体系和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对工程和维修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管。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5预算数

2015实际数

预算执行率

因公出国(境)费用

25

20.15

80.6%

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

141

130.09

92.26%

公务接待费用

40.8

33.49

82.08%

   

206.8

183.73

88.84%

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比预算节约23.07万元,其中:

1.公务出国费比预算节约4.85万元;

2.公务接待费比预算节约7.31万元;

3.车辆运行费比预算节约10.91万元。

(二)项目支出使用情况

2015年我局项目支出19016.1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3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31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60.2万元。各部门专项支出具体项目见下表:

2015年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投入投出情况表

                                        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拨款总投入

拨款总支出

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一、局机关本级小计

14961.19

14961.19

1.因公出国费

20.15

20.15

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人次

2.驻长办管理费

9

9

3.礼品专项管理费

3

3

4.节能专项经费

29.31

29.31

加强全省公共节能指导和管理,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公共节能示范单位

5.公务用车管理经费

3

3

6.后勤体制改革和业务指导

30

30

7.财务管理建设经费

45.48

45.48

管理信息系统正在调式和试用中

8.2014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奖励经费

5

5

9.省直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

2367.2

2367.2

按省财政厅要求,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单独进行绩效评价

10.离休干部医疗费

40

40

离休干部等医疗保障

11.办公设备购置费

6

6

12. 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项目征地补偿款

12200

12200

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项目实现了主体封顶,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指示,目前项目暂停

13.枫林宾馆节能补助

35

35

餐厅、会议室玻璃节能改造

14.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经费

80

80

工程项目暂停后的维护费用

15.省政府二院改造专项经费

88.05

88.05

二、省一幼小计

455

455

1.节能专项经费

5

5

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2.新园建设专项资金

450

450

三、省二幼小计

150

150

维修改造专项资金

150

150

四、省三幼小计

364

364

维修改造专项资金

364

364

五、省商业技师学院小计

162.6

162.6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

1

2.湘菜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20

20

3.扶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

10

10

4.初高中毕业生实训补贴

122.6

122.6

5.骨干教师培训补助资金

9

9

六、采购中心小计

260.69

260.69

1.劳务费

225.99

225.99

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用支出

2.办公费

3.62

3.62

3.咨询费

6

6

4.培训费

5

5

5.信息化平台

18.26

18.26

用于省直政府采购网设备购置

6.其他

1.82

1.82

七、会计事务指导中心小计

19

19

会计工作经费

19

19

主要是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八、行政事务职业学校小计

10

10

租赁费

10

10

用于办公办学的场地租赁

九、筹建处小计

89.39

89.39

1.保安公司费用

47.45

47.45

付保安公司人员工资等

2.劳务费

21.09

21.09

临聘人员工资等

3.维修费等

20.85

20.85

十、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

314.41

314.41

1.物业管理费

197.8

197.8

省级干部住宅区物业管理费

2.维修费

40

40

省级干部住宅区零星维修

3.电费

18.62

18.62

省级干部住宅区电费补贴

4.劳务费

21.26

21.26

5.其他

36.73

36.73

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专项支出总计

16786.28

16786.28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基本执行了项目招投标和竣工验收,事前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申报采购计划,实施过程中对资金投向及年度资金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如期完成,并及时将项目支出情况按预算科目编报财务决算。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预算,对专项资金制定了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工程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有责任。建立专项资金内审制度,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增强自纠能力,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5年是省绩效评估实施全覆盖的第四年,根据湘财绩〔20163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10家单位2015年度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2015年按省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预算执行率为99.87%,“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调整了预算结构,增强了重点工作经费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以厉行节约为目标,着力抓好专项治理

2015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开展了党政机关停建楼堂馆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干部住房清理、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清理、公务接待规范等多项专项治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厉行节约:全省共清理楼堂馆所项目186个,停建项目106个,停建面积164.1万平方米,压减投资84.9亿元;省直机关40多家单位腾退移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6.7万平米,调剂解决了26家省直单位的办公用房;共核定公务用车编制59564辆,通过处置各类违规车辆和核减公车编制8000多台,节约车辆购置成本14.4亿元;按中央要求,对154名省部级干部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改,16位有整改任务的省级干部住房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共清理我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94家,报请省政府批准,保留48家,撤销(整合)46家,已全部下达清理通知书,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和工作交接等工作已基本到位。牵头起草并印发了《关于重申和严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对公务接待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进行了细化量化,并认真做好了宣传贯彻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实现了全省党政机关“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压减“三公”经费预算5%以上,较好地遏制了公款吃喝风。

(二)以法制建设为主题,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一是制订并以全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湖南省党政机关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计划》,建立了由2个综合性法规和22项配套制度构成的湖南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2+X”制度体系。二是从我局机关自身抓起,率先对照两个《条例》和我省“2+X”制度体系,对1995年以来的对外对内制度开展了大清理,共审查制度189个,废除79个,保留75个,修改35个,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建制度29个,以此构建了我局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体系,同时,重新梳理、精简局机关各项工作流程74个,并全部上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大力开展两个《条例》和我省“2+X”制度的宣传,召开全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班,建立局系统内部工作流程与制度的法制审查制度,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期法制审查力度,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建设绩效评估体系,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公车整治与改革、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节约工作纳入省政府绩效评估重要内容,有效提升了制度的执行力。

(三)以理顺机制为基点,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我局及时研究出台推进改革方案,明确各项改革目标、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班子,重点推进了三项改革。一是有序实施公车制度改革。严格按中央和省委要求,配合省发改委起草了《湖南省公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牵头起草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公车制度改革方案》和《湖南省省直机关公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处置方案》等相关文件,分别获中央和省深改组审批,省直单位公车改革已经完成,市州改革预计8月底可全部完成。二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改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方案,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责任主体、实施项目与范围、具体操作流程和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将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并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所有人事、资产等已全部移交到位。三是着力推进全省机关后勤企业改革。

(四)以规范运行为基础,确保职能履行到位

    2015年,是我局全面规范职能、强化工作职责的关键之年,为此,局党组将全面规范职责履行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切实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以建立健全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安排6000万元。建立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库(2016-2018年度),组织实施了省政府机关二院等22个单位11个项目的维修改造。二是深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共实施节能技改项目24个,奖励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40家,拨付资金800万元,带动全省投入技改资金5000万元,技改项目实现20%以上的节能效益;创建了39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三是着力推进机关住房保障工作。建立了包括建设省直“双限房”与公租房,发放住房补贴与地区差补贴,开展危旧房改造,建设省级干部周转房等“组合拳”式的住房保障新模式;已建成省直德峰小区、德润小区两个“双限房”项目共4000套住房并全部配售完毕。购置省直公租房994套;归集住房公积金43.50亿元,提取24.78亿元,发放贷款30.69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04.83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4.64亿元,为6.8万名省直机关职工的住房保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四是狠抓全省后勤业务指导工作。印发了《〈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实施方案》;起草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机关食堂管理指导意见》,召开了省直机关办食堂工作研讨会;共培训办公用房、住房保障、公共机构节能等相关业务工作人员2000余人次。

   通过努力,我局机关已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绩效先进单位,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并获评全省平安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被授予“全省老干部工作红旗单位”称号。

五、各项评价指标分析及存在问题

2015年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8.5分,自评扣分1.5分,扣分主要是预算完成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两项指标。

(一)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2015年我局部门编制数648人,实际在职人数602人,实有在职人数均小于机构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不扣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0,不扣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2015年度我局在省委、省政府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评估中得满分350分。

(二)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2015年度局机关本级资金结余超上年,其他单位有结余,但没有超过上年。此项总分扣0.5分,原因是大部分结余资金在12月份下达,下达时间晚,无法及时支付,结转下年使用。

2.预算控制率:省政府赋予我局工作职责增加,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追加金额大,建议不扣分。

3.“三公”经费控制率: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206.8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83.7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不扣分。

(三)预算管理

我局制定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部门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我局严控资金的拨付使用,每一笔支出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与手续,项目支出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情况。

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公开预决算信息,各项基础数据与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四)职责履行

我局在2015年度机关建设与管理评分中满分350分,得分350分。

(五)履职效益

2015年度我局深化改革得满分100分,内部评估、公众评估高于省直单位总体评价得分,在开展调查的社会发展部门中排名靠前,根据计分标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5分,扣分1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预算整体支出虽然保证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和职能履行,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用户单位的沟通。2015年省财政安排我局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6000万元,因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个别项目在设计过程中与用户单位沟通不到位,项目完工验收时,影响了用户的满意度。

   (二)重点工作推进协调难度较大。在资产配置管理与资产处置方面矛盾较多;全省公车治理与改革、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领导干部住房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困难不小;省直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职责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

(三)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尚需完善。目前单位预算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财政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预算实行定额标准管理。公用经费按定额进行分档预算,标准的确定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追加预算困难,导致产生公用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四)预算精细化管理推行难。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是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是大势所趋。但是,目前,财政预算资金实行基数预算,精细度也从去年的款级到今年的目级要求,由于单位预算分配在每个目级的资金本来就有限,而财政预算对于有些资金没有给足,比如离休干部医疗费,实际支出大大超预算,一些突发事项没有资金来源,如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单位不得已拆东墙补西墙,在目级科目之间相互调剂,导致预算执行难以完全精细化和科学化。

(五)追加经费下达晚。2015年我局追加的经费中一部分到年底才下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结转下年使用,不能反映当年整体支出的实际情况。

七、有关建议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力争在预算编制管理上更精细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开支更规范、合理,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机制,按需分档。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打造“更好服务型政府”为原则,针对职能履行进行分档,以实际需求为主线,划定分档标准。

   (二)基数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将预算没有安排的突发项目,在严格审查符合政策法规的情况下,按零基预算原则给予补足。

(三)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强化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关键环节要严格审核和监督,对于一些形式环节进行精简压缩,更好地提高效率。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资金结余、预算调整率两项指标扣分不合理,应使之更科学。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63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年度预算申请

资金总额:

9,297.17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一般公共?算:

7,549.17

其中:基本支出:

7,018.86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

2,278.31

      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

1,748.00

      其他资金:

部门职能职责描述

整体绩效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在推进工作体制健全、资源利用高效、成本控制严格、标准体系完备、监督机制完善、评价考核到位的节约型机关建设上取得初步进展,着力推进培训中心和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按要求推进领导干部住房清理工作。
二、进一步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成果,逐步建立办公用房统一建设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维修、处置与物业等统一管理与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湖南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按要求适时做好启动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坪塘项目建设或处置工作的准备,加强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专项资金的科学管理使用,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做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作,计划完成投资6000万元。分类做好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和调剂工作,抓好剩余房产的处置,对闲置办公用房进行综合管理,促进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三、理顺并落实省直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根据中央批准的《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公车改革后新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初步建立公务用车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设立和运营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初步建立新型的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出行保障机制;在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推动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适度推进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具体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进一步健全节水节电、计量统计、资源回收利用、监督考核等方面管理制度,突出抓好能耗统计计量工作,优化推广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积极开展节水型机关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2016年省财政投入1000万元,带动全省各级公共机构投入节能资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教育,加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与统计覆盖面。
五、进一步完善省直职工保障性住房集中统一建设机制,构建省直“双限房”、公租房、周转房、危旧房改造、住房补贴提标与公积金支撑等多层次、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完成省直德峰小区、德润小区、湘诚万兴等项目扫尾工程和住房配售与交付工作,做好启动新“双限房”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做好现有公租房和周转房的装修、配租工作。继续做好现行住房补贴和住房维修资金的审核发放与拨付工作,积极争取出台省直单位危旧房改造方案与相关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支撑作用,新增营业网点1,进一步优化公积金线上线下的管理与服务。
六、加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推进局属经营单位现代企业制度,打造行政物业、公务接待、机关房地产开发、幼教与职业教育培训等主题服务品牌。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加快机关后勤各项服务的项目与标准建设,按要求起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购买程序具体化、流程化与电子化;启动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试点。
七、深入推进《两个条例》以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节约型机关建设2+X法规制度及其配套制度与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机关事务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与标准。狠抓制度执行,构建完善的机关事务工作法治运行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履职工作流程,优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行为,建立健全依法依规管理机关事务的体制机制。加大两个《条例》及其配套制度与政策标准的宣传,开展常态化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机关事务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八、持续加强全省机关事务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节约型机关建设评价标准与内容,积极开展对全省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加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指导,推动转变机关后勤保障部门职能,促进各级各单位后勤管理部门由对内的服务职能向监督管理职能的转变。
  
九、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的自身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创新管理与服务模式,促进局系统建设、管理、保障、服务的水平的提升。按政策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局属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机关后勤保障实力,提升机关事务服务专业化品牌影响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抓好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引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改革发展稳定的领导中坚力量。严格按政策做好干部职工录(聘)用、使用、考核、培训、奖惩、薪资等人事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与战斗力。着力抓好文明创建与文化活动,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务管理指标落实到位,确保机关内部更加文明、和谐、稳定。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投标管理依法依规率达到100%;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率达到100%

效益指标

2016年省财政投入公共机构节能资金1000万元,带动全省各级公共机构投入节能资金,不断降低公共机构能耗,节约行政机关成本开支,人均能耗、水耗下降3.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年度预算申请

部门职能职责描述

整体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资金总额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9,297.17

7,549.17

1,748.00

7,018.86

2,278.31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9,297.17

7,549.17

1,748.00

7,018.86

2,278.31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在推进工作体制健全、资源利用高效、成本控制严格、标准体系完备、监督机制完善、评价考核到位的节约型机关建设上取得初步进展,着力推进培训中心和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按要求推进领导干部住房清理工作。
二、进一步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成果,逐步建立办公用房统一建设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维修、处置与物业等统一管理与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湖南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按要求适时做好启动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坪塘项目建设或处置工作的准备,加强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专项资金的科学管理使用,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做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作,计划完成投资6000万元。分类做好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和调剂工作,抓好剩余房产的处置,对闲置办公用房进行综合管理,促进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三、理顺并落实省直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根据中央批准的《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公车改革后新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初步建立公务用车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设立和运营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初步建立新型的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出行保障机制;在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推动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适度推进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具体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进一步健全节水节电、计量统计、资源回收利用、监督考核等方面管理制度,突出抓好能耗统计计量工作,优化推广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积极开展节水型机关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2016年省财政投入1000万元,带动全省各级公共机构投入节能资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教育,加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与统计覆盖面。
五、进一步完善省直职工保障性住房集中统一建设机制,构建省直“双限房”、公租房、周转房、危旧房改造、住房补贴提标与公积金支撑等多层次、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完成省直德峰小区、德润小区、湘诚万兴等项目扫尾工程和住房配售与交付工作,做好启动新“双限房”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做好现有公租房和周转房的装修、配租工作。继续做好现行住房补贴和住房维修资金的审核发放与拨付工作,积极争取出台省直单位危旧房改造方案与相关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支撑作用,新增营业网点1,进一步优化公积金线上线下的管理与服务。
六、加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推进局属经营单位现代企业制度,打造行政物业、公务接待、机关房地产开发、幼教与职业教育培训等主题服务品牌。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加快机关后勤各项服务的项目与标准建设,按要求起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购买程序具体化、流程化与电子化;启动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试点。
七、深入推进《两个条例》以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节约型机关建设2+X法规制度及其配套制度与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机关事务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与标准。狠抓制度执行,构建完善的机关事务工作法治运行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履职工作流程,优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行为,建立健全依法依规管理机关事务的体制机制。加大两个《条例》及其配套制度与政策标准的宣传,开展常态化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机关事务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八、持续加强全省机关事务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节约型机关建设评价标准与内容,积极开展对全省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加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指导,推动转变机关后勤保障部门职能,促进各级各单位后勤管理部门由对内的服务职能向监督管理职能的转变。
  
九、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的自身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创新管理与服务模式,促进局系统建设、管理、保障、服务的水平的提升。按政策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局属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机关后勤保障实力,提升机关事务服务专业化品牌影响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抓好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引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改革发展稳定的领导中坚力量。严格按政策做好干部职工录(聘)用、使用、考核、培训、奖惩、薪资等人事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与战斗力。着力抓好文明创建与文化活动,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务管理指标落实到位,确保机关内部更加文明、和谐、稳定。

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投标管理依法依规率达到100%;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率达到100%

2016年省财政投入公共机构节能资金1000万元,带动全省各级公共机构投入节能资金,不断降低公共机构能耗,节约行政机关成本开支,人均能耗、水耗下降3.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5%


2016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专项)名称

专项性质

资金总额

资金投向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立项依据

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专项年度实施进度计划

专项保障措施

省级支出

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

合计

2,278.31

1,878.31

400.00

031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278.31

1,878.31

400.00

031

业务工作经费

持续项目

1,038.31

1,038.31

《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赋予我局职责,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建设、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根据授权,管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大院及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以及预算内专项用于解决省领导和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

根据中央批准的《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公车改革后新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初步建立公务用车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设立和运营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初步建立新型的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出行保障机制。

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成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厉行节约,减少行政成本;按要求做好启动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建设或处置工作的准备,做好施工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上、下半年分别完成50%

制定《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省直单位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处室抽调人员充实力量。

031

运行维护经费

持续项目

240.00

240.00

《湖南省直单位公务接待汽车队管理制度》

根据省政府“三定”方案,进一步深化后勤体制改革,打造行政物业、公务接待、幼教与职业教育培训等主题服务品牌,履行我局建设、管理、保障和服务到职责。

为省直单位提供大型会议、公务接待活动用车服务,整合资源,节约行政成本。

对用车单位收取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部缴入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专户,提供优质、安全服务。

全年完成收入60万元,上半年、下半年各完成50%;确保提供优质服务,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效投诉率不高于1%

湖南省直单位公务接待汽车队管理制度、员工守则、服务承诺

031

机关节能专项

持续项目

1,000.00

600.00

400.00

《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

不断降低公共机构能耗,节约行政机构成本开支

人均能耗、水耗下降3.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5%

2015年630日前完成项目收集、汇总、初审,930日前完成会审,1030日下达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制定了《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制度》及项目申报流程图,实施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016年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