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刘跃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6-2963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5-06-30 00:06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中共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刘跃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局党组研究同意:

刘跃华同志任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调研员,免去该同志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陈建忠同志任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调研员,建议按规定程序免去该同志工会主席职务。

罗莹同志任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党委书记(正处级)。

陈建文同志任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聘任该同志为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院长(正处级),试用期1年。免去该同志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孙从建同志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谷金星同志任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纪委书记、正处级督导员。免去该同志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刘晓帆同志为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1年。

聘任吴罡同志为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1年。

张小毛同志任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正处级督导员,免去该同志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职务。

孙学玲、高慧同志任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党委委员。

易阳、文艳明同志任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纪委委员。

聘任吴建玲同志为湖南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1年。免去该同志湖南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