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 索引号:430S00/2023-0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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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2-2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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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机关运行保障职能职责,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能职责
1.保障省直机关高效运行。坚持“五统四化”,严格按标准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提升办公用房保障能力。持续优化布局,为省委大院等13家单位调剂办公用房3.6万㎡,积极推进信访服务大厅搬迁、湖南文艺家之家投入使用等工作,有效解决“插花式”办公问题。统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与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实施23个维修项目,为多家单位改善办公、政务服务功能与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解决停车难、就餐难等问题。按照“俭朴、庄重、实用、节约”要求,有序推进省纪委监委外查点项目建设,目前已交付使用。
2.规范省直国有资产管理。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处置暨全省市州机关事务局长座谈会,“一资一策”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土地191.5亩,房屋18万㎡。坚持“有余、有需、有序”,建成省直单位公物仓实体平台和虚拟仓,2022年调剂、捐赠、借用资产866件,节约财政资金1363.17万元。推进党政机关新能源公务用车配置和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占新购车辆的30%以上。积极配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场问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支持省人大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
3.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加大住房供给保障,安全有序推进德才苑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完成德雅小区项目建设和集中配售,审核住房补贴和维修基金1.12亿元,配租周转住房1588人次,妥善解决349户房改遗留问题。省商业技师学院实施“双优计划”和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省二幼牵头成立省早教托育学会,推进早教托育行业专业化发展。省三幼启动校企合作,打造示范托育机构。
4.集约节约能源资源。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持续推进机关节能、节水、节油、节纸等工作,实施节能改造项目37个,对全省256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消耗检查,全省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制定出台《湖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创建方案(试行)》,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进绿色食堂建设。
5.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出台国有房屋租金减免、住房公积金调整等利企惠民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省直公积金中心深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开展“减证便民”活动,精简办事程序和资料80余项,优化缴存年审、项目准入等审批制度,新建自贸区、望城分理处和13处便民服务合作网点,不断优化为民服务。
6.提升机关事务治理能力。按照“一统三化”要求,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制定出台一系列地方标准和内部标准,完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反食品浪费等制度办法。整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有住房、公共机构节能、公物仓等业务板块需求,加快“智慧国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化与标准化融合发展,提高机关事务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二)完善机关事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工作。认真开展2022年度全省机关运行成本统计,积极配合国管局开展机关运行保障法的立法调研活动,为促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保障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发挥积极作用。
2.大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出台《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有效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完善资产管理、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制度办法27项,健全完善机关事务制度体系。加快机关事务标准建设,修订、发布《湖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党政机关能耗定额》等5项地方标准,申报3项地方标准,制定颁布标准类规范性文件及内部标准、流程40余项。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定《关于调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和流程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清理局内部文件35件。
(三)规范机关事务行政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订2022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计划,在局官网发布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防止违法决策、杜绝不当决策。
2.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重要合同、重大改革、招标采购等的合法性审查,选聘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全年审查局重大合同和协议、涉法事务60余件。
(四)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印发《关于做好省直单位办公场所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90多家省直单位办公场所进行检查和督导,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2.汲取长沙“4·29”事故教训,组织开展省直单位办公用房和公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整改隐患30余处。
3.贯彻落实省政府“迎峰度夏”电力保供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省直单位节约用电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节电保供。
4.持续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第七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局系统组织开展51次消防应急演练、12次防汛应急演练,15400人次参加演练活动。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动解决原就业中心职工社保问题,协助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教育厅等单位处理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我局连续6年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安全工作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并保持“平安单位”称号。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意见》,依托清廉国资等七个清廉单元,建立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制度清单和责任清单“四个清单”,紧盯“四个关键”,打造清廉机关。
2.认真做好巡视审计整改。按照巡视审计整改要求,聚焦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公有住房、公积金提取等重点领域,补齐制度短板,强化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3.组织开展局系统财务专项检查,清理不规范银行账户,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发布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人事等信息56条,办理省长信箱、网络问政及咨询51件,群众满意率100%。
5.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规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局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流程标准,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管理。
(七)推进数字法治机关建设
1.优化“全省一张网”公务用车信息平台,3.9万台车辆纳入平台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使用的通知》,规范用车行为,提高公务出行保障效能。
2.升级省直公积金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以1个主业务系统,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住建部小程序等5个服务平台,多家合作银行和支付宝等第三方手机客户端的“1+5+N”线上综合服务新格局。
3.推进省直周转住房线上服务,为住户提供网上看房和在线选房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八)加强法治机关建设
1.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建设工作报告和“一规划两方案”任务措施清单,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将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报省委法规室备案。
3.加强法制宣传培训。举办2次法治专题培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内容、《政府采购法》《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认真开展网上学法考法,2022年我局机关干部学法考法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4.加强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现代资产管理体系研究》、《机关事务行业文化建设研究》等课题研究,提升机关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相结合,以上率下,引领带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工作。
(二)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坚持将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制定印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法治建设每年“五个一”工作机制(一次专题汇报、一项专题研究、一个工作要点、一次工作部署、一次重点督察),建立“局党组领导、分管负责、机构主抓、部门协同”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重大事项加强合规性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每年开展一次清理工作,并在官网公布清理结果,及时进行废改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在官网发布我局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举办2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培训班;建立“机关事务讲堂”制度,对党纪党规、政策法规进行宣讲和解读;将法治宣传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
三、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制度体系有待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存在制度盲区。
(二)法规意识有待提升。个别同志法规意识不强,落实法规制度不够严格。
(三)法治力量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不足,合法性审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四、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机制,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健全完善机关事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配合国管局《机关运行保障法》立法各项工作,开展我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推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住房保障、反食品浪费等重要领域制度建设,做好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三统一”规定,提高机关事务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法治干部队伍,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创新开展法制业务学习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提升全局法治干部队伍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