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局积极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3-04-13 10:04
“清明”“五一”双节期间历来是火灾等事故高发期,加之近期气温变化大,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不断来袭,闲置资产安全风险骤增。为做好闲置资产安全管理工作,株洲市局向市直各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闲置资产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明确工作责任 借鉴吸取教训
《通知》明确,市直各单位闲置资产在未处置前,产权仍归原单位所有,原单位仍是闲置资产安全责任的主体单位。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不能麻痹大意、抱有侥幸心理,必须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闲置资产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工作部署 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将闲置资产安全监管工作与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等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厘清监管责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把责任压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
细化工作措施 紧盯重点问题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组织对管理的资产安全隐患逐项进行排查,提倡开展安全隐患“挂账”和“销账”管理,排查房屋等闲置资产是否存在因长期无人居住或经营、维护不及时,致使房屋和设备设施老化,发生倒塌、漏雨、电路短路起火及不明身份人员非法进入等风险隐患;排查废旧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闲置资产是否存在因未及时报废或达不到报废条件,随意堆放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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