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通知》起草的主要背景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2017年6月12日,国管局、住建部、发改委、中宣部、中直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文件明确要求,2017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区、市)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生活
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关于《通知》起草的主要过程
(一)及时传达贯彻。第一时间将国管节能〔2017〕180号等文件,分别送达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并组织学习讨论,得到了各方重视支持,明确了专人负责对接。
(二)深入调查研究。为掌握一手资料,摸清一线情况,我们到部分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进行深入调研,重点到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环卫局、市城管局等多个单位,着重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
(三)外出学习取经。根据国管局的要求,我局派人参加了9月7 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讨会,认真学习各地的主要做法、鲜活经验和创新措施,全面了解各地的主要困难、突出问题和今后打算,进一步厘清了《通知》的总体要求和大致思路。
(四)广泛征求意见。《通知》起草完成后,于9月13日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和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多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召开征求意见专题座谈会,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经过反复斟酌、数易其稿,《通知》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三、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在《通知》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要求:一是不走样,坚决贯彻中央精神。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中央推进垃圾处理的有关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精神在湖南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二是不重复,全面体现湖南要求。主要根据湖南的实际情况具体写,强调讲清道理、讲明措施,充分体现各项工作举措对推进垃圾处理的新成效。三是不偏题,聚焦解决垃圾分类难题。针对垃圾处理相关突出问题,提出了“接地气”、能落实的具体措施。
《通知》共分总体要求、分类要求、工作要求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是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构成。指导思想强调,要按照“全面覆盖、提升质量、促进减量”的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湖南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主要目标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省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底前,长沙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市(州)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优良的办公环境。
第二板块是分类要求,按照“干湿分离”的原则,由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个部分构成。这四个部分,分别从主要品种、投放收运、收运处置、投放暂存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措施。
第三板块是工作要求,由五个部分构成,分别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明确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总结报送进展,严格督促检查。这五个部分,从工作保障、组织部署和实施操作上提出了具体办法,确保湖南省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动、圆满完成。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2017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