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2-06-29 14:06

湘管发202229

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根据《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资〔2020〕7号)有关规定,现申报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既有建筑以及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用水器具、老旧管网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和节水改造;推广应用空气能、地热能、风能太阳能光伏发电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监管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积极支持集中办公区、省属高校、场馆和医院的节能改造项目,扶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注重示范原则。优先补助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申报的节能改造项目和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

(三)限期保效原则。节能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对2022年内完成的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补助,项目需2022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

三、申报条件

(一)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县(市区)级以上的公共机构;有自行管理的用能系统,合署办公区域或共同使用一套用能系统的多个单位以主要管理单位的名义申请补助。

(二)项目总投资额省级单位达到30万元及以上,市州、县(市区)直级单位达到20万元及以上,且能按时完成验收的节能(水)改造项目(不含已申报的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目单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措施。

四、申报程序

(一)省级各部门、各市州根据支持重点范围和条件,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所属公共机构开展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省级公共机构申报资料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

(三)市州、县(市区)公共机构申报资料经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盖章后,由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资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申报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1.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盖单位公章。具体包括:项目实施节能改造的技术、设施设备种类数量及金额、资金来源、项目完成情况、实际节能效果等。

3.申请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佐证材料。项目立项资料、招标或相关采购流程资料、项目进度资料、财务支出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发1324068077@QQ.COM邮箱

2.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严格审核本地区申报的项目,审核推送原则上不超过2个改造项目,获批准的项目实行问效制、问责制。

3.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7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联系人:康纯,联系电话:0731-8516649819973181065

附件:1.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范本

      2.湖南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3.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4.申报材料封面(封底)格式设计要求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2624        


附件1

(申报材料封面格式参考图)

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

2023年)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项目立项资料

招标或相关采购流程资料

项目验收资料

财务支出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


附件2

湖南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

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行政、参公、事业)

主管部门

预算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财政拨款类别

(差额、全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内容

项目节能目标

(绩效目标)

项目承担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项目总预算

及资金来源
(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该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一份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2.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5165103;

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5166498


附件3

市州、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

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行政、参公、事业)

所属市州

(明确到县市区)

项目名称

财政拨款类别

(差额、全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内容

项目节能目标(绩效目标)

项目承担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项目总预算

及资金来源(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局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该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一份存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一份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2.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5165103;

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5166498


附件4

申报材料封面(封底)格式设计要求

一、《申报材料》封面打印要求

1.封面上部分两行居中打印“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字体为方正小标宋,字号为一号字,颜色为黑色;下一行标注年度申请时间(例如2022年度),字体为楷体,字号为二号字,颜色为黑色;

2.封面中部采用居中格式打印“申报材料”,字体为方正小标宋,字号为初号字,颜色为黑色;

3.封面底部采用向后缩进一个字符的格式打印“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三号字,颜色为黑色。

二、《申报材料》封面(封底)规格、材质要求

1.《申报材料》封面(封底)采用A4幅面(210mm×297mm),页边距为25.4mm、下为25.4mm、左为31.7mm、右为31.7mm,页眉15mm、页脚为17.5mm;

2.《申报材料》封面(封底)纸张材料采用皮纹咭纸。

三、其它要求

1.建议《申报材料》封面(封底)颜色,采用淡绿色或淡蓝色;为便于《申报材料》统一整理归纳,使用胶条封装。

2.提倡节约用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不超过50页(100面)。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