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 索引号:430S00/2023-08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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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9-0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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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2022年度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2年度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拟订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省直机关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对省直机关单位的房地产实施管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直机关房地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直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省直机关的行政建房计划和投资;根据授权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统一建设职责,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承办省直机关房屋维修、危旧房改造事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及中央在长单位行政用房、住宅建设土地使用权证的有关管理工作。
(三)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具体处置以及预算内专项用于解决省领导和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外宾赠送我省领导人和各部门的礼品、省直机关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的礼品和其他礼金礼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省直机关(包括中央部委在长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省直单位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五)负责在职和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来宾接待、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市州、县市区驻长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六)统筹协调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省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七)指导省直机关物业管理;负责管理范围内省直单位政策保障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起草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全省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办公用房管理处
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维修、处置等相关工作。
3.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和具体处置工作;承担外宾赠送我省领导人和各部门的礼品、省直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的礼品和其他礼品礼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住房保障处
负责省直单位集中住宅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以及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
5.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在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省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财务管理处
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省直机关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业务工作。
7.接待服务处
负责在职和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来宾接待、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局属接待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市州、县市区驻长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8.政策法规处
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负责局系统内部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法制审查;组织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省直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9.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外事工作;负责局党组有关会议议题的收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局属教育培训机构和幼儿园。
10.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其中,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预决算编制纳入局本级)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筹建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湖南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999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64.98万元,增长5.41%。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省商业技师学院资产管理专项工作经费、人员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奖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学费和住宿费等因学生人数增加相应增加了事业收入,收、支出增加1183.32万元;省二幼新开办了一个德润托幼中心,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收、支出增加640.47万元;新增安排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省直有关小区管理运行经费等,收、支出增加398.39万元;年中追加局本级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塑料污染治理示范项目经费500万元,减少了被替代资产处置服务采购工作经费129.31万元和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盘活工作97.67万元,收、支出增加236.3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007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11.18万元,占93.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419.2万元,占6.0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1.5万元,占0.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29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6.72万元,占46.15%;项目支出19544.51万元,占53.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09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4.92万元,增长3.78%,主要是因为省商业技师学院年中追加资产管理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离退休费和工资等284.5万元,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经费674万元,奖助学金238.66万元,免学费418.82万元等,减少生均拨款465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868.06万元;新增安排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省直有关小区管理运行经费等398万元;新增安排省二幼增人增支,年中追加基础教育建设经费、生均公用经费214.77万元;年中追加局本级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塑料污染治理示范项目经费500万元,减少被替代资产处置服务采购工作经费129.31万元和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盘活工作97.67万元,局本级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61.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56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18.17万元,增长13.6%,主要是因为多措并举,尽力加快了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56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153.2万元,占63.03%;教育(类)支出7533.6万元,占2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1.48万元,占5.13%;卫生健康支出173.81万元,占0.52%;节能环保支出55.2万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2925.08万元,占8.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68.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56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69.81万元,支出决算为235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年中追加有关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484.82万元,支出决算为832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追加有关周转住房装修配置经费支付234.93万元,清新园项目经费支付1105.16万元,某WCD项目维修改造经费支付600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561.62万元,支出决算为380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三家幼儿院人员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7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省财政厅年中追加省直单位集中住宅管理中心、会计中心、筹建处等人员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75.89万元,支出决算为520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追加省直机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资金项目经费8274.7万元,追加经费中支出3752.18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商业技师学院资产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80.3万元,支出决算为41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三家幼儿园拨款。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三家幼儿院信息化课题的奖励金等。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9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商业技师学院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和学生资助补助等资金。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3313.34万元,支出决算为531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商业技师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和生均拨款等资金。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商业技师学院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93万元,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局本级离退休人员有关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7.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商业技师学院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优质技工院校建设项目、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湖南选拔赛、省技工教育优质专业建设项目和实训补贴等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年中追加省二幼离休干部医疗费。
20、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局本级、省商业技师学院、省三幼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3400.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德才苑项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故指标未全部执行完毕。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36.77万元,支出决算为43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43.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43.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助学金、奖励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300.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17%,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6万元,支出决算为66.35万元,完成预算的65.9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计划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的4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影响,与上年相比减少2.01万元,减少25.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影响,实际来访情况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及购置业务发生,与上年相比减少47.92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21年有两台公务用车年久失修,达到处置条件,申请处置批准后,在车辆购置标准内采购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60.54万元,完成预算的82.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车辆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56万元,增长0.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用车实际运行需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1万元,占8.7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54万元,占91.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0个、来宾541人次,主要是本局接待外省和地方机关事务局来我局调研、省商业技师学院接待各个学校来访考察、教学、各项检查。省三幼来访工作观摩交流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4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0.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58.86万元,增长61.67%。主要原因是:省商业技师学院年中追加疫情防控专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改善办学条件专项、免学费资金和生均拨款等相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280.12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05万元,用于召开我局业务性会议和省商业技师学院组织召开省技工课题开题会议,人数216人,内容为局系统年度表彰、国有资产清查处置、资产盘活利用调研、省技工课题开题等;开支培训费64.86万元,用于开展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业务工作、理论学习、三家幼儿院及省商业技师学院开展教师及后勤人员业务等培训,人数2784人,内容为本局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标准化工作业务培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事务大讲堂,省商业技师学院及三所幼儿院组织开展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能、教育信息化、教师职业能力、继续教育、局标准化和消防等课程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6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23.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66.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4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2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3.3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属各教育单位及住宅中心单位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湘财绩〔2023〕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8家单位2022年度所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考评。2022年,我局严格按省财政厅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2022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情况如下:
1.运行成本
2022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424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43.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3300.17万元。根据省直相关工资标准支出人员经费,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重大重点支出坚持事前审批,严格执行一般性公务支出标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管理效率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7093.1万元,支出33562.37万元,年末结余13530.7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3308.94万元,占总支出结余98.36%),预算执行率为71.27%。
从结余情况看,影响预算执行率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其中,局本级项目支出结余13245.55万元,省二幼项目支出结余53.9万元,省三幼项目支出结余7.61万元。从单位项目支出结余占比来看,局本级结余占比99.52%。今后重点加强业务处室和项目管理单位衔接,定期调度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支付效率。
3.履职效能
(1)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局党组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清查处置闲置资产资源工作部署,按照“摸清、管住、用好、盘活”思路,遵循“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可租,能融则融”原则,采用调剂、置换、租赁、转让等方式,“一资一策”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支持解决省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紧张、省高院湘法培训基地资产置换、国家医学中心资产对价等问题,累计盘活利用土地191.5亩、房屋18.07万㎡,资产租赁、转让综合收益2225.02万元,招租竞价综合增幅9.3 %。坚持“有余、有需、有序”理念,建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实体和虚拟公物仓,2022年调剂、捐赠、借用资产866件,节约财政资金1363.17万元;我局被列为国家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单位。
(2)办公用房管理更加规范。按照“五统一”要求,基本完成省直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共办理权证697本,统一登记至我局名下。积极推进信访服务大厅搬迁、湖南文艺家之家投入使用等工作,为省委大院等13家单位调剂办公用房3.6万㎡,有效解决“插花式”办公问题。推进实施23个维修项目,为多家单位改善办公、政务服务功能与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3)政策性住房保障更加优化。通过建设、转化等方式扩大周转住房供给,加快推进德才苑项目240套周转住房建设,分步推进1008套存量公房转化,已完成110套转化工作。按照“当标杆、创一流”的要求,主动细致做好省直有关住宅小区服务保障工作。为716名干部职工累计配租周转住房1588户次,上缴财政租金收入2100余万元;为10439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7.09亿元。
(4)公务出行保障成效凸显。坚持“控编、提效、降费、保需”,39650台车辆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管理,公务出行保障效能、公务车辆运行效率有效提升,机关运行成本、用车不规范行为明显下降。引导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直机关新增及更新配置新能源汽车34辆,占新购车辆的31%,累计建设充电桩1850个。
4.社会效应
(1)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深入。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双碳”行动部署,持续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目标引领、示范推动。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引导推动党政机关带头节约用能“迎峰保供”;全省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遴选推荐长沙市直机关大院等3家单位被评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推动。联合省卫健委、省教育厅召开节能工作现场推进会,突出抓好医院、学校等重点领域能源资源节约工作;集中对全省256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消费对标检查。坚持科技支撑、项目推动。2022年拨付补助资金800万元,引导投入节能技术改造资金14706.19万元,实施改造项目53个。公共机构平均节能率达18%,单位平均行政成本节约率达20%。。坚持分类施策、合力推动。高质量完成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得到国管局肯定和表扬。
(2)公务接待持续规范。配合省纪委监委对市县两级247家接待服务机构和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与市州驻长办工作指导和联系更加密切。起草并印发了《湖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创建方案(试行)》,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我省反食品浪费工作。对纳入全省节约型食堂创建范围的食堂进行了摸底,已对所有食堂按文件要求完成自评工作。
(3)职能履行凸显社会效应。
坚决落实省委关于开展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对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规定,全力抓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楼堂馆所违规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资产盘活利用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桃花坪地块公有资产盘活利用方案》,支持解决省属高校用地难、学生住宿难问题;积极推进邵阳、湘西办公楼盘活利用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调剂、启用方案;按照“优质、高效、廉洁、安全”要求,有序推进省纪委监委外查点项目建设,已顺利交付使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纾困解难、惠企利民要求,及时出台国有房屋资产租金减免、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等政策,为374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1974.4万元。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开展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省直干部职工停车难、就餐难、入园难等“急难愁盼”问题10余件。全力支持炎陵县沔渡镇上馆村乡村振兴,筹集投入帮扶经费12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长50%。
5.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坚持服务中心与做实主业相结合,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为主线,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着力推进“一统三化”,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机关事务力量。
6.服务对象满意度
公积金中心坚持“安全、为民”目标,持续优化公积金存款竞争性存放机制,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占比90%以上;住宅中心、发展中心用心用情做好省直单位公有住房、周转住房运营管理和保障服务;后勤中心全力保障机关有序运转,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守好安全底线;商业技师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专注教学科研、深度产教融合,有序推动转设高职院校工作;省一幼、省二幼、省三幼深耕幼教行业,教学成果、各项荣誉取得新突破,教学品质、示范影响与品牌效应继续领跑全省;省二幼成立湖南省早教托育学会,行业影响力持续增强;筹建处持续做好项目资产管护和后续工作。
2022年我局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9分,对照预算完成率标准自评扣1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我局预算整体支出基本保证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和职能履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原因:
1.局本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仍然不理想
近年来,我局下大力气采用宣讲中央、省市政策、专题会议调度、点对点发函等方式督促各项目处室单位加快资金支付,但效果仍然不够理想。比如省直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相对滞后。省直相关小区一期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均按合同约定执行,因工程结算财政评审未完成,故2022年支付率不高。省直有关项目正在进行结算审计工作,部分工程审计结果未出来,按照合同未达到支付条件,故造成了经费结余。德才苑项目、周转住房装修配置经费按照项目进度付款,本年年底已按合同约定的第二个工程款支付节点付款,剩余资金需2023年再支付。
2.离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抚恤金压力增大
近年来,每年都有离退休人员办理退休,退休人员逐年增加,离退休人员去世的丧葬费抚恤金等经费无法预计,年度突逢离退休人员去世,会突增一笔丧葬费及抚恤金,挤占单位日常支出,影响单位运转。
3.一般性支出压力增大
随着疫情结束,单位学习交流安排增加,线下会议、现场培训安排增加,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力增大。
4.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存在部分问题
一是补助资金数额较小,申报程序过于繁琐,省直公共机构节能技改积极性不高。二是公共机构点多线长面广,数量庞大,节能补助资金有限。三是部分单位一把手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支撑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本级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本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用于局本级部分、局所属的三所幼儿院运行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局所属事业单位(除幼儿院以外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省财政安排的公共机构节能类资金。
十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用于幼儿院学前教育专项费用。
十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用于幼儿院其他教育专项费用。
十五、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业教育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业教育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业教育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预算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预算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预算单位离退休其他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项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省二幼上年度托育项目结余专项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局本级离休干部医疗费。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局本级德才苑公租房项目基本建设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部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车配备更新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