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念 新模式 新常态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1-11-09 09:11

后车改时代公务出行保障和公车管理的观察与思考

曾激波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公务出行如何保障保留车辆怎样使用管理?面对后车改时代的新问题新挑战,近年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因势而动,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勇于探索,确保不因车改而影响公务出行,取得了良好效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认真总结这些好做法好经验,对于做好今后公务出行保障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公车管理效能具有可资借鉴的重要意义。

一、我国正式进入后车改时代

2014年开始的新一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为主要目标,到2016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后车改时代。

我国的公车改革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拉开了车改序幕,10年后的2004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新一轮改革启动时,我国车改已经有了至少20年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全国各地进行了多次公车改革试点,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改革只在局部进行,其经验难以普遍推广,多次改革,影响有限,有的甚至无果而终,不了了之,车改也因此饱受诟病。和以往不同,2014年开始的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不仅行动快,而且力度大,具有许多新的特点。一是目标明确。《全国公车改革指导意见和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取消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这就从中央层面对公车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为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二是车改时限明确。不同于以往车改主要停留在试点探索,不设时限,中央对本轮车改明确时间节点,从2014年开始,用2至3年时间完成公务用车改革任务,意味着最迟在2016年全国公车改革任务要基本完成。三是改革路径明确。以往车改只在局部进行,而且是自下而上的改革,往往一遇到难题就停滞不前,甚至退回原点。这次车改是自上而下,首先是中央国家机关然后是地方党政机关,全面铺开,同时推进,开弓没有回头箭。这就减少了改革的阻力,消除了等待观望的念头,避免了少走弯路。四是补贴标准明确。过来的车改缺乏统一的标准,方式五花八门,车补也千差万别,有的地方车补标准过高,成为变相的福利,甚至导致相互攀比,由此也引发社会的广泛质疑。新的车改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后,对参改人员发放一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明确了补贴标准。中央国家机关的补贴标准分为3级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考虑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中央对地方车补没有搞一刀切,只是规定上限标准,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这就为地方车改留出了一定的空间。从各地实际执行情况看,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大部分省市区车补标准定为四级,如湖南车补分省级党政机关厅级、处级、科级、科员及以下4级,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690元、1040元、650元和550元。也有的省市区车补等级较多,如广东省分为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及科员以下8个级别,补贴最高为正厅级1690元,最低为科员以下250元,并且规定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山东济南市公务交通补贴也分8个层级,其中最高为副市级1690元,最低为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这就避免了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差距过大或互相攀比的现象,有利于车改的顺利推进。五是车辆处置明确。对于车改车辆怎么处置,这是社会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甚至担心会造成新的国有资产流失。对此,中央明确规定,要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车改车辆,增加公车处置的公开性和通明度。从实际情况看,各地对车改车辆的处置都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执行,实现了增值收益。如河南省近年来组织省直党政机关公车改革车辆拍卖会11场,拍卖车辆1100多辆,车辆处置回收款全部上缴财政,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这些新特点表明,中央对本轮公车制度改革所涉及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全面而周密的谋划部署,从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为车改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总遵循,不仅表明了党中央对本次车改的坚强决心,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车改的坚定信心,因而本次车改也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车改”。

二、转变“官”念,树立公务出行新理念

车改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有人说,车改就是要改变“官”念。这是颇有道理的。长期以来,不少公务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把公车看成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甚至把它当作    自己的福利,公车成了自己的专利。新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彻底打破了沿袭多年的公务出行保障模式,这对惯了公车出行的官员来说,无异于是革自己的命,其阵痛和不适在所难免。面对公车制度改革后的新挑战,关键的是转变“官”念,树立公务出行的新理念。一是树立公车姓“公”的理念。公车是用于公务活动的,只有办公事才能使用公车。这本是很明白的道理,但从过来情况看,公私不分、公车私用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正如顺口溜说的“办公事使用三分之一、司机使用三分之一、办私事使用三分之一”。新的公车制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就是要从根本上堵塞“公车私用”的漏洞,从制度上杜绝公车私用。因此,作为公务员首先需要改变观念,打消公车私用、公私不分、以公谋私的念头,树立公车姓公的观念,以主动的而不是消极的态度对待车改,主动适应车改新要求。二是树立低碳出行理念。在车子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堵、空气质量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在节约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建设节约型机关已成为普遍共识的背景下,作为机关公务员,应树立低碳出行的理念,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环保出行、绿色出行,在不影响公务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骑车、步行等方式出行,为节约型机关建设作出表率。三是树立效率优先的理念。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短时间内也许会给出行带来不便,甚至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但我们绝不能把没有公车作为不办事或者拖沓推诿的理由或借口,一定要树立工作第一、效率优先的理念,始终把公务放在第一位,注重工作效率、讲究工作实效,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灵活选择出行方式。

三、多元保障,探索公务出行新模式

车改的目的,不是要减少公务出行,而是要更好地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如果因为车改而影响公务活动,甚至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这就违背了车改的初衷。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由公务员自主选择出行方式,对于公务员来说,选择的自主性增强了,既可选择公交车、地铁,也可以自己开车,甚至骑车、步行上班办事,但另一方面,公车改革不是一改了之,作为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工作的压力不是减轻了而是加大了。为了适应车改后的新形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根据车改后出行的新变化,积极创造条件,为公务出行提供多元选择,满足公务出行的新需求,确保不因车改影响出行、影响公务、影响效率。近年来,各地进行了多方面的有益探索,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一是组建公务车队。根据中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指导意见,为了确保公务,各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车改车辆中选择部分车辆,通过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组建公务车队。值得注意的是,新组建的公务车队要打破以往那种行政化的管理模式,按照市场化的机制,在优先保障公务需要的同时,面向社会,参与市场竞争。在这方面甘肃省走在了前面。2016年6月24日,全国首家省级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平台——甘肃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在兰州正式挂牌。这家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建成立的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主要为省级机关各部门领导跨区域执行重要工作调研、项目督查、处置突发事件和扶贫双联等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为省直机关规定的17个部门执法执勤提供用车服务。服务中心运行以来,以其快捷方便周到服务受到普遍好评。二是向社会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改进和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的重要途径,也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运行成本的现实需要。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按照要求有序推进。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加快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步伐。如通过购买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杭州公交优先模式”、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运行、系统化考核”为特点的青岛市“公交财政补贴模式”,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与此同时,各地还按照公平、竞争、质优、价廉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从社会上运营的车辆租赁公司中选择一批服务态度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公司作为提供公务用车服务的定点公司,签订购买合同,确保在公务需要时能够租得到车、借得到车,解决车改后公务用车难问题。三是建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倡导低碳出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除了组建车队、购买服务外,还应该大力倡导低碳出行,鼓励公务员绿色出行。近年来,一些地方在低碳出行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公车改革后的出行保障积累了经验。如湖南省第一个低碳交通试点城市株洲,在2010年就建成了全省首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截至目前,株洲城区已有1061个租赁站点,安装智能停车柱2.6万个,投放公共自行车2万辆,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全市租赁卡办卡总数超过20万张,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有效解决了交通拥堵、公交“最后一公里”等城市难题。又如广东湛江市从2015、2016两年分2期在市区建立了472个租赁点,投放1万辆公共自行车,在政府大院内,凡是能够骑自行车的地方,都建立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为低碳绿色出行创造了条件。目前,不少地方都建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公共自行车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与此同时,作为公务员也应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理念,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如在一个院子内办公的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完全可以步行去办事,对一些距离不远的部门,在一公开范围内也可以步行去办事对于那些在两三公里之内的地方则可以骑车去办事。这既不会影响办事效率,也有利于节能环保,还有利于身心锻炼,可谓一举多得。到一些距离公交或地铁站点比较近的地方办事,也可以乘坐公交或地铁出行,既可避免拥堵之忧,又能节约时间、提高效率,快捷而方便。如果这样,政府倡导的“135”(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或公交”)出行计划就完全可以实现。

四、创新管理,适应后车改时代新常态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单位还保留了部分车辆,除一把手的保留用车外,主要是一些通信、机要、调研和应急用车。这部分车辆的数量虽然比车改前少了许多,但仍然是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的思路,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能。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制度。如湖南省,近年来相继出台了《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完善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通知》《湖南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等配套管理制度,对保留车辆的使用对象、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使用责任和公务用车的更新配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防止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避免出现新的“车轮上的腐败”。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实施标准化管理。近年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急用先行”的原则,制定了一批公车管理的地方标准,如甘肃省的《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行管理规范》、山西省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天津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规范》、重庆市的《公务用车标识管理规范》、山东济宁市的《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等等,通过制标贯标,提高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标准化水平。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区都按照车改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保留车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监督更加容易,也让公车滥用、私用者无处遁形。推进信息化管理。车改后,各地加大了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区都建立运行了本级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公务用车信息的互联互通,有效规范了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如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平台上线后,全省97%的保留车辆都安装了车载终端,实现了用车申请、审核、调度、派车、归队、监控等全程监管,不仅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方便,提高了公车使用效率,而且增加了公车使用透明度,有利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对于后车改时代的公务用车管理,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停步,不松劲,做到常抓不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通过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等方式,对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对那些不执行规定、不遵守纪律、不落实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不姑息、不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绝不能姑息迁就。通过建立公务用车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公务用车真正步入公车姓公、公车办公事的正常轨道。

后车改时代的公务出行保障和公车管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树立新理念,探索新模式,适应新常态,是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实践探索中给予我们的启示,也是后车改时代的必然选择,是我国车改为世界公务用车提供的中国方案和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