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全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3-02-09 09:02
近年来,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以全覆盖、抓示范、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县、乡两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有力有序推动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统筹协调促推进
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修订《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指标》,每年召开一次全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培训会议,组织开展一次年终考核评价,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明确责任促示范
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制定示范点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在机关、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中遴选建设一批有特色、可示范、见成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带动本地区、本系统整体工作提升。先后联合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共计建设机关、医院、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3处,分别为县行政中心、县中医医院、晃州镇第三完全小学。各示范点成立垃圾分类示范点联络组,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观摩、志愿服务等系列工作,让生活垃圾分类从“我知道”变成“我会分”。开展科学专业绩效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最大程度发挥示范点效能。
完善设施促规范
健全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包括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设施,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配置全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截至2022年底,全县公共机构共投入购置资金200余万元,分别配置二分类桶4000余个;配置二分类箱264组;配置四分类箱700组;建设分类投放点、收集站等27处。
开展活动促宣传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在全县范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五进”活动;广泛动员各级公共机构开展“五个一”(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利用县、乡两级社工队伍,在全县各社区开展了我为“新晃垃圾分类”代言活动;灵活运用新媒体开展“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活动,并在“新晃新青年”微信公众号开设“垃圾分类绿色侗乡”知识竞赛专栏。2022年,全县共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各类型宣传活动7场次,设置宣传栏40余处,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
督导检查促落实
先后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县政府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实现了考核评比有目标。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专项小组,通过不定期现场调研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指出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定期督查通报机制,全面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以创建文明城市、实施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为载体,推进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结合有效果。
县行政中心垃圾分类示范点
县中医医院垃圾分类示范点
垃圾投放、分拣收集站
定期开展培训
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