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 索引号:430S00/2026-0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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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4-0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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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推进“一优两强五行动”年度目标任务,以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全面强化法治保障能力,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2.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法治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3.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党组领导、分管负责、机构主抓、全面推进”的局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局党组法治建设“五个一”工作制度(一次工作汇报、一次专题研究、一项工作要点、一次会议推进、一次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开展法治督察整改。(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二、以法治赋能机关事务改革创新
4.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DeepSeek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机关事务领域的创新实践和应用,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等政务平台建设升级,优化公积金“智慧云”系统,推进局政策法规服务网上办,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国资处、车辆接待处、住房保障处、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处)
5.强化机关运行保障。推动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见效,深化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强化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互联网+监督”,推进节能降碳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存量公有住房转化,统筹做好办公用房调剂、配置、维修,优化普惠性幼教托育服务,构建集约高效、智慧赋能的机关运行保障体系。(责任部门:湘勤集团,国资处、车辆接待处、节能处、住房保障处、办公用房处,省一、二、三幼)
6.加强机关事务治理能力建设。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加大制度与标准供给,科学编制局机关事务工作“十五五”规划,开展机关事务现代治理相关理论研究,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推进机关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三、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
7.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落实治理增效专项行动要求,开展《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制修订《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项目建设的通知》《关于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省直单位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受托监管湖南湘勤集团有限公司权责清单,健全机关事务工作“1+8+N”制度体系。更新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汇编。(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节能处、办公用房处、国资处、车辆接待处、住房保障处等)
8.持续深化标准化建设。编制发布《公共机构充电桩建设和运营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规范》《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规范》3项地方标准。高质量完成国管局委托我局承办的《职工周转住房家具配备数量及性能要求》标准编制。统筹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保障性住房、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等领域标准流程制修订和实施评价。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标准化、机关事务实训服务标准化和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示范单位创建3项国家级试点项目建设。(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国资处、办公用房处、车辆接待处、住房保障处、节能处、后勤服务中心等)
9.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开展局成立以来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基层减负一致性、就业政策一致性、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等审查要求。建立“立改废释”常态化机制,提升制度供给精准性。(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四、全面依法规范机关事务工作
10.坚持依法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申报省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4月底前公布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前提交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审查。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法律顾问选聘、解聘备案制度。(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11.坚持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强局网站、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12.坚持阳光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落实“机器管招投标”要求。定期开展第三方代理服务机构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局招标办,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13.坚持规范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借助省委无扰督查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反食品浪费等领域监督检查,推动机关事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14.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要求报送行政应诉案件台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稳妥解决原省直集中办公区项目合同遗留问题。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部门:相关工作专班、各处室、各单位)
五、强化法治建设基础支撑
15.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至少2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和网络学法考法,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更新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16.建强法治专业队伍。积极引进和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推动上下交流与跟班轮训,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打造高素质法治干部队伍。(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附件:2025年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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