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湘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调整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3-069932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3-07-05 15:07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政策解读 | 湘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调整解读

近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长金管委〔20236号)。73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全力保障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刚性需求。让我们跟随小勤一起来了解吧!

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办理范围是什么?

2023710日起,中心的商转公贷款(含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均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

怎样确认家庭的住房套数?

省直中心缴存职工的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异地缴存贷款职工住房套数认定,除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外,仍须计算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夫妻双方的自有产权情况。

商转公的业务办理还有哪些政策变化呢?

根据通知规定,自2023710日起,中心的商转公贷款业务将根据个贷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当月个贷率达到85%90%阈值时,次月5日前中心向社会公布动态管理措施:

当个贷率在85%以下,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当个贷率介于85%()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

当个贷率高于90%()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

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85%()以下并持续6个月,可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新的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

通知自2023710日起施行,2023710日以后进件的商转公贷款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符合原商转公贷款条件却没有取得预约号,如何申请办理业务呢?

710日通知实施前,职工没有在线上取得预约号的,可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智慧信贷厅进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