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 省局印发通知鼓励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 索引号:430S00/2022-0402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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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1-2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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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政策速递 | 省局印发通知鼓励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根据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通知》(湘管发〔2022〕58号),鼓励我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通知指出,能源费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能源资源消耗减量实现碳排放降低,有利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通知明确,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操作流程包括前期评估、组织采购、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项目调整、后期评估、资产管理和费用结算等8个环节,并明确了采购方式、服务期限、费用结算等要求。
通知强调,要坚持整体部署与重点推进相结合,优先在重点用能单位、集中办公区、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要坚持宣传推广与示范引领相结合,选取一批节能空间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试点示范,遴选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示范案例,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要坚持健全制度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评价考核体系,统筹用好节能补助等资金,健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