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 省直公积金新增五项“跨省通办”业务
- 索引号:430S00/2022-0400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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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0-1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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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政策速递 | 省直公积金新增五项“跨省通办”业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明确新增5个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省直公积金中心积极响应,迅速优化业务系统,在已实现8项“跨省通办”业务的基础上,开发上线了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5项高频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即日起即可办理。
在线上,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客户可随时通过个人网厅、“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在线下,长居异地的职工可直接去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中心驻长职工也可到省直中心各营业部申请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