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 索引号:430S00/2022-833798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2-02-15 17:02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政策解读 | 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

   、省直单位什么时间实行住房货币分配?

    国家1999年1月1日起逐步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我省省直单位从2005年全面启动。

    、住房补贴发放对象是什么?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册在编,且符合以下任一款条件的职工:

1无房职工(指未购买房改房、集资房,且1998年12月31日前没有私房的职工,私房包括购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房、继承房等);

2已购房改房、集资房但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含1998年12月31日前有私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购买房改房、集资房后,职务提升,且提升后的职务应享受面积购房面积要高的职工;

4未购买公有住房,于1999年1月1日后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的职工;

    51999年1月1日后去世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

    离退休职工(含退职)按国务院国发[1978]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子女顶职、户口迁回农村、单位按规定给予安家补助费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

   、发放住房补贴时,什么是“老人”,什么是“新人”,两者发放补贴办法是什么?

    为方便计算职工住房补贴,将1998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称“老人或老职工”,1999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称“新人或新职工”。

“老人”实行一次性发放住房面积补贴和工龄补贴;对“新人”实行按月补贴,发放25年,补贴比例为11.37%,其中,2021年1月-2021年5月为13%。

驻长沙市区以外的省属单位按属地原则执行所在市(州)、县(市)政府所规定的住房补贴比例。

个别新职工购买了房改房、集资房但面积未达标的,按老职工领取差面积住房补贴。

企业的住房补贴形式由企业自主决策,可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的补贴办法执行。

、住房补贴工龄如何计算?

    老职工住房补贴工龄计算到1994年12月31日止(1994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的就学时间(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学习的学历),可以计算为工龄)。工龄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住房面积补贴、工龄补贴标准及计算公式:

    住房面积补贴额=249.3元/平方米×(职工职务可享受户控标准面积-职工职务已享受建筑面积);

    工龄补贴额=职工1994年前的工龄×5.96元/年·平方米×(职工职务可享受户控标准面积-职工职务已享受建筑面积);

    职工户控面积标准:厅级110平米;处级85平米;科级75平米;一般职工65平米。工龄满25年计算到1994年12月31日止以上的工人75平米。

   、参加全额集资建房或购买经适房、商品房的职工可否发住房补贴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全额集资或购买经适房、商品房已达到标准的职工,不再发放补贴;之后购买经适房或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可以计发住房补贴。

   、留职停薪人员是否发放补贴?

    除单位与其签订协议按月交纳保证金其留职停薪期间可以发补贴外,其他只能计发到留职停薪之日止。

    、夫妻双方婚前一方购有公房,另一方可否享受补贴?

婚前一方有达标福利房或1998年12月31日前有达标私有住房的,无房一方可以享受住房工龄补贴,不可享受住房面积补贴。

    、购公有住房后夫妻离异,无房方可否享受补贴?

    职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达标福利房或1998年12月31日前有达标私有住房的,高异后,双方均不能再享受住房补贴。未达到户控面积标准的,可享受差面积补贴。

  、再婚夫妻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有成年子女同住的再婚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已作为两个家庭户按房改政策分别购买了公有住房的,分别以六十五平米建筑面积作为户控标准,所购房已分别达到六十五平米建筑面积的,不再享受补贴,已购一方或双方分别未达到的可按差面积补贴。双方均未购公房的,按各自职标准计发补贴。

    十一、对购房后实行全额集资扩建实现面积达标的职工是否还需按差额发补贴?

    购房后实行全额集资扩建实现面积达标的,不再发放。

   十二、实行聘用制的职工如何发放补贴?

    聘任人员(政府雇员)可按聘用职务享受面积标准发放住房补贴,或按聘任合同执行

   十三、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额”统计口径如何确定?是否与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致?

“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额”统计口径,即新职工住房补贴的计发基数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全部相同

女职工卫生补贴、住房补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车补)、物业管理改革补贴(物业费)、公费医疗改革补贴、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补贴、公积金、伙食补贴(餐补)、未休假补贴、不属于工资范畴的其他收入(如评委费、稿费、个人获奖所得的奖金、下乡补助)等不能纳入统计口径(基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额由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审定。

   十四、货币分配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负担;省教育口的大专院校从人头经费中开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和单位按5:5比例负担;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负担。

   十五、补贴计发期间调动工作职工补贴手续如何办理?

    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理该职工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发其补贴,并将已计发的补贴月数、金额等情况记入职工人事档案。新单位根据计发情况,按有关标准继续给职工发放补贴。

    十六、实行补贴政策之前已去世的职工是否享受补贴?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去世职工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十七、调入新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年限。

现为省直单位新职工,之前非本省直单位职工,之前单位未发放按月住房补贴的,现单位可从其入本单位起发放25年,至退休时停止。之前发放了的连续计算。

十八、“差面积异动住房补贴”发放办法:

已购公有住房但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因职务、职称变更后应发放差面积住房补贴,按新任职务、职称增加的可享受住房建筑面积和补贴标准计算。

其发放办法为(举例说明):购买公有住房时(房改房、集资房,1998年12月31日以前的经适房)为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65㎡),购买的住房为88㎡,采取分段计价方式计算售房款。当其职级调整为厅级时(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110㎡),发放22㎡(110-88)的差面积住房补贴(包括差面积住房面积补贴额和工龄补贴额)。

十九、各类人员发放老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一)管理岗位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1)管理岗位职员三级和四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10平方米;

2)管理岗位职员五级和六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

3)管理岗位职员七级和八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5平方米;

4)管理岗位职员九级和十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工龄满25年的,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5平方米)。

(二)专业技术岗位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具有人社部门承认的专业技术水平并被单位聘任至对应岗位的技术人员,计发职工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标准的住房建筑控制标准为: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至四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10平方米;

2)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五至七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

3)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八至十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5平方米;

4)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十一至十三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工龄满25年的,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5平方米。注:此处工龄指实际工龄,即参加工作时起至发放时总时长)。

(三)工勤技能岗位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具有人社部门承认的工勤技能等级并被单位聘任至对应岗位的工勤人员,计发职工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标准的住房建筑控制标准为:

1)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至三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5平方米;

2)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四、五级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工龄满25年的,对应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5平方米)。

(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改革单位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计发职工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标准的住房建筑控制标准为:

1)公务员的职级序列中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对应厅级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10平方米;

2)公务员的职级序列中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对应处级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

3)公务员的职级序列中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对应科级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5平方米;

4)公务员的职级序列中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对应一般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

(四)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军转干部在地方降级安置的,其住房面积补贴标准按其所任部队最高级别确定。

二十、单位以前没发放现在补发住房补贴如何办理

有的单位以前没有及时发放新职工住房补贴,之后补发,原则上按参加工作时间起补发

二十一、领取地区差额补贴后如何发放老职工住房补贴

领取地区差额补贴仅限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凡享受了地区差额补贴的干部(双方)不再享受住房面积补贴和住房工龄补贴,已领取的住房补贴进行扣减。但调动干部调动后提升职级的,可发放级差住房面积补贴和工龄补贴(新职级与领取地区差额补贴时职级之差),其配偶提升为调动干部调动时以上职级的,可发放级差住房面积补贴和工龄补贴。

调动干部配偶为新职工的,其配偶已领取过的按月住房补贴需扣减,其配偶提升为调动干部调动时以上职级的,可申请按老职工方式发放级差住房面积补贴和工龄补贴。

二十二、军转(调入、新招录)新职工第一年按月住房补贴发放办法

省直单位的军转新职工,在第一年发放按月住房补贴时,因为没有其“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额”,无法计算其按月住房补贴发放额。

发放办法为,在第一年暂不发放其按月住房补贴,第二年进行补发。其标准为,按所定工资基数(含纳入按月住房补贴计算基数的津补贴等)和第一年实际工作月数,测算出其“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额”。发放时间起点同在省直单位工资发放时间起点。

调入省直单位的新职工、新招录的新职工,同此办理。

二十三、易出现差错:

老职工住房补贴工龄计算方法,只从参加工作时间起计算1994年12月31日止(含1994年以前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不是计算到发放时间点的实际工龄。1994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没有工龄住房补贴



附件: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有关政策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