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被替代设备包装及物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1-08-11 08:08
省直单位被替代设备包装及物流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ZSJTCG-2021070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省直单位被替代设备包装及物流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ZSJTCG-2021070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包装及物流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二、二、采购项目预算:4981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声明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分配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6)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5)采购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8月11日 至2020年8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第六层604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第六层602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 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
联系人:廖劲松
电 话:0731-85166443
代理机构: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丽、杨剑、朱明丽
电 话:0731-85163966/400-961-2010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第六层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招标办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