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16-12-15 00:12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6〕30号)精神,认真履行我局职责职能,为全面做好2016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依据,不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现就做好2016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纳入省绩效评估范围的市州、省直单位和部门。
二、评估内容及分值
(一)市州: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
1.公车改革未按期完成的扣2分;取消车辆应交未交,未按要求喷涂公务用车标识,节假日公车未封存、公车私用、违规借车,违规配备公务用车的,每项每起扣1分。
2.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的,扣1分。
指标类型为C类(限制性指标),不设基本分。
(二)省直: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
1.未按期完成公车改革的,扣1分;取消车辆应交未交,未按要求喷涂公务用车标识,节假日公车未封存、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的,每项每起扣0.5分。
2.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办公用房出租(借)未按要求管理的,每起扣1分;超标办公用房资产未腾退到位的,未按要求清理腾退脱钩行业协会办公用房的,每项扣1分。
指标类型为B类(达标性指标),分值20分。
三、评估办法
(一)明确责任。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和省直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工作到位。
(二)日常督查。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地区和本单位绩效指标完成进度和质量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掌握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记录和工作台账,作为年终考核评估的依据。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含佐证资料)在上传湖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的同时,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单位自评。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单位要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客观公正地进行自评,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含佐证资料),经领导班子集体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湖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并同时报送我局(同时报电子版),作为年终绩效评估依据。
(四)考核审查。我局根据对各地各部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日常检查所掌握的情况,通过收集省纪委、监察室、巡视组、督查室通报和各类网站、媒体报道并经确认的违纪情况,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自评结果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评分,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评分数据和扣分事项说明报湖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报省绩效办。
五、考核要求
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和数据采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突出监督问责,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好绩效评估考核工作。要突出时效管理,确保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发现有虚报、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现象的,我局将依据绩效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为了加强联系,请市州和省直单位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填写《2016年度绩效评估工作联系人员表》(见附件5)(联系处室: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曾激波,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31-85166476,电子邮箱:1361745792@qq.com)
附件:1.2016年公务用车管理与改革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
况自评表(市州)
2.2016年公务用车管理与改革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
况自评表(省直)
3.2016年办公用房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市州)
4.2016年办公用房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省直)
5.2016年绩效评估工作联系人员表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2月2日
附件1
2016年公务用车管理与改革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市州)
填报市州:(盖章) 经办部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单位名称 | 公务用车改革 |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一项未完成即每项每起扣1分) | 扣分 |
公车改革是否完成(未完成扣2分) | 取消车辆是否全部进行处置(附取消车辆明细表)(未完成扣1分) | 开展节假日公车封存情况检查(附检查结果情况汇报) | 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现象 | 是否开展车辆标识喷涂(附喷涂车辆明细表) | 县区建立公车统一管理平台情况(附管理平台明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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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数据应与上报省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一致;
2、佐证材料需要填报单位盖章。
附件2
2016年公务用车管理与改革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省直)
填报单位:(盖章) 经办部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公务用车改革 |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一项未完成即扣0.5分) | 扣分 |
公车改革是否 完成(未完成扣1分) | 取消车辆是否全部上交(未完成扣0.5分) | 节假日公车是否封存 | 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现象 | 所有车辆是否喷涂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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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数据应与上报省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一致;
2、佐证材料需要填报单位盖章。
附件5
2016年度绩效评估工作联系人员名单
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
107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107号附件 办公用房管理处对省直和市州绩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