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16-11-29 00:11
省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为推进我省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就做好前期摸底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摸底统计范围为:省委、省政府直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和省直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主管所属的(非参公)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二、填报内容
(一)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表(表1),包括事业单位编制、类别、经费等情况,人员情况,车辆情况,改革前三年年均交通费用情况。
(二)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现有车辆明细表(表2),包括车辆的各类信息情况。
(三)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信息汇总表(表3),包括各单位信息、人员、车辆和交通费用等汇总情况,该表由各事业单位主管一级厅局或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汇总填报后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填报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直各主管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统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门人员负责。
(二)如实填报。省直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发放电子表格的要求填写并打印纸质表格,对统计数据要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省直各事业单位负责人须对填报的各项表格签字确认,纸质报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如有错报、漏报、瞒报情况由填报单位及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按时报送。印发的纸质版表格(一式两份)在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谭少雄,朱水聪;联系电话:85166500,85166519。地址:长沙市友谊西路528号。统计表格电子版请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hngc@hnxctech.com。
四、其他事项
1.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分别填报后由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填报后由省直主管单位(省直各厅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3、省直所属三级事业单位相关表格填写后由上一级主管二级事业单位审核后报一级厅局或一级事业单位统一汇总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
1、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表(表1)
2、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现有车辆明细表(表2)
3、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信息汇总表(表3)
4、填表说明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11.30 省直事业单位摸底表及说明 - 副本.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