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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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1-03-1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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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和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湖南建设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依法履行机关事务保障、管理与服务职能,积极营造机关事务良好法治环境。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机关事务保障管理服务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高质量完成省政务服务大厅建设,30多家省直单位于5月同步进驻,积极助推我省“放管服”改革;认真梳理我局权责清单简化审批程序,全年共优化对外办事流程27项;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完善手机APP、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在内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群众“动动手指”即可办结业务,业务种类网上可办率超过80%“来一次、进一窗、填一表”即可办理全部业务健全完善政府购买后勤服务制度,优化政府采购程序,依法推进政府采购。

2.全面保障省直机关有序运转。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局党组认真研究精心调配,全面保障党政机构改革后省直党政机关特别是新成立、新整合的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正常需要。2020年共安排18个维修项目,安排维修专项资金约6400万元,完成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工作。对2015年来全部104个维修项目的使用单位进行回访,反响良好。

3.加强省直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将历史不清、登记遗漏、台账遗失的国有资产统计归总、做好分类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垃圾分类监督检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4.加强机关事务治理能力建设。依法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全省取消公务用车31000余台,取消车辆比例达51%,年节约公务交通费用9亿余元,节支率为11.73%;省直机关所属500多家事业单位改革后交通费用减少2009.98万元,节支率7%。

(二)完善机关事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着力推进《湖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的贯彻落实;积极参与、配合国管局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的立法调研活动。

2.加快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一是起草并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深化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办〔2020〕2号)。二是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从加强领导、组织保障、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三是加快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先后制定颁布《湖南省节约型机关建设规范》和《湖南省节约型机关评价规范》等地方标准6件,标准类规范性文件14件,内部标准24件。202011月我局顺利通过国管局第二批标准化试点验收考核。

3.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上报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程序废止文件

(三)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全面执行局党组新修订的《中共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防止违法决策、减少不当决策。

2.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重要合同、重大改革、招标采购等的合法性审查,选聘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对我局出具法律意见书30多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是保障服务型机构没有行政执法权。主要工作是对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湖南配套实施办法等机关事务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直接、全面的责任,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自觉接受党内外各类监督,保障监督渠道畅通。强化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公有住房、公积金提取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管。全年先后对7家局属单位年度经营绩效指标情况审计,汇总组织8家部门预算单位、7家企业及其他单位向省审计委员会报2019年财务系统数据及报表数据,配合审计厅做好审计问题的沟通、回复及整改。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和出台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则》《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机关事务网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网站维护工作人员,及时更新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和审批流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按照省政法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现了全年无群体性事件、无上访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我局连续多年被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局机关每年举办至少一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培训班,请专家讲授《民法典》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12.4国家宪法日,通过政务网、宣传专栏、展板、电子屏、标语、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建立健全法治专干岗位培训制度。组织2次局系统法制干部集中培训,聘请法制专家现场授课。四是认真开展网上学法考法。2020年我局机关干部学法考法合格率均为100%,厅级干部学法考试全部为100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机关各处室为成员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全面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建立“局党组领导、分管负责、机构主抓、部门协同”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法治建设责任制。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励;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四)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我局法治建设每年“五个一”工作机制(一次专题汇报、一项专题研究、一个工作要点、一次工作部署、一次重点督察)。

(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要求各局属各单位必须配备1名法治专干(可兼职),负责各单位法治建设具体业务工作

(六)建立法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