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落实省绩效评估指标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 索引号:430S00039/2017-04449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7-01-13 00:01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落实省绩效评估指标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2016年,我局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绩效评估指标任务,着眼机关事务“一型四化”发展战略,着力推进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年度绩效指标任务落实情况

2016年,省对我局的绩效评估指标分为四大类18项,目前已全面完成,绩效指标自评923分(深化改革项加3分)。

(一)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无扣分,自评400分)

考核内容 1.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工作。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常委会议定事项,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1分;办理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工作未落实或受到批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②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省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1分;办理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工作未落实或受到批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落实情况全年我局共收到国管局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转发的省委常委会议定事项、省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件25件,涉及办公用房清理、公车改革等方面。我局高度重视重大决策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不推诿、不含糊,立知立办,把每一督办件纳入局党组会议题,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处室及责任人,部署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局办公室把每件督办工作列入局当月重点工作计划,由专人对督办工作进行及时跟踪和重点督查,准确掌握工作进展及动态,工作办结即时形成文字材料向上级汇报情况和结果。目前,25件督办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办理程序规范,办理质量均符合省领导要求,多次受到省领导的表扬。(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2.推进公车改革工作。①完成省直党政机关以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未完成扣1分。②启动省直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工作,未完成扣1分。③完成公车改革后省直机关以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工作,未完成扣1分。

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完成了120个省直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工作。保留车辆1875台,取消车辆1942台,取消车辆占比达52.2%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4.64亿元,改革后总支出3.71亿元,节约支出9361.7万元,节支率为20.14%二是启动省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座谈和统计摸底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草案,年后出台正式改革实施方案。三是完成公车改革后省直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工作。按计划组织了15场改革取消车辆公开拍卖,拍卖成交1146台,成交总额5461.38万元,平均溢价36.11%(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3.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数据采集工作。市州:①公车改革未按期完成的扣2分;取消车辆应交未交,未按要求喷涂公务用车标识,节假日公车未封存、公车私用、违规借车,违规配备公务用车的,每项每起扣1分。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的,扣1分。省直单位:①未按期完成公车改革的,1分;取消车辆应交未交,未按要求喷涂公务用车标识,节假日公车未封存、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的,每项每起扣0.5分。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办公用房出租(借)未按要求管理的,每起扣1分;超标办公用房资产未腾退到位的,未按要求清理腾退脱钩行业协会办公用房的,每项扣1分。

落实情况我局根据数据采集要求向省直单位和14个市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是完成公车改革数据采集工作。通过在线审核省直及各市州上传的自评结果及佐证资料,结合调研督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及省纪委的三湘风纪网提供的数据汇总情况,对省直单位和市州公车改革工作和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是否完成、所有取消车辆是否上交、节假日公车封存、公车私用、违规借车、违规配备公务用车等公车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与评分。二是完成办公用房数据采集工作。今年7月,对部分市州和省直单位超标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实地回访复访,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整治通过在线审核省直及各市州上传的自评结果及佐证材料,结合调研督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汇总情况,对省直单位和市州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办公用房出租未按要求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与评分。(此项无扣分)

(二)深化改革与依法治省工作有序落实(此项工作无扣分,深化改革工作加3分,自评193分)

考核内容 1.深化改革工作。①中央出台改革事项要求省里出台方案,对口部门半年内未出台的,每项扣1分。②重点改革事项和其他改革事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前者每项扣2分;后者每项扣1分。③改革事项落实不力,效果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1分。④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受到通报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5分。⑤重大改革事项实施半年,相关指标优化幅度全省第一或满意度全省排第一的,每项加0.5分。⑥改革经验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被评为全国经典案例的,每次加1分;获省部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被评为全省经典案例(创新案例)的,每次加0.5分,属于现场交流会的,只给当地加分。⑦改革经验在《求是》、《人民日报》头版及二版头条、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单条专题推介的,每次加1分;在中办、国办、中央改革办内刊单条刊发的,每次加0.5分。

落实情况2016年是促改革、调结构的关键之年,我局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改革和专项工作。

一是中央出台改革事项要求省里出台方案,我局主要涉及到公务用车改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办公用房清理腾退两项工作。及时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湘管发[2016]19号),有力地推进改革工作

二是我局主要涉及的重点改革事项3,各项工作均扎实推进,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公车改革工作,是我局牵头负责的重点改革工作,中央车改政策出台后,我局牵头制定并出台了《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全面完成了省市本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发放了交通补贴,加强和规范了保留车辆的管理,实现了公车改革后的平稳过渡,有效地保障了公务出行。同时,着力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印发了《湖南省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公务用车标识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探索建立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为实现我省公务用车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夯实了基础。政企分开、企业移交工作,根据湘政办函〔201650号通知要求,确定我局湘诚房产公司、丰升置业公司、湘诚物业公司等3家企业移交省国资委,在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面前,我局党组不讲条件、不讲价钱,坚决贯彻落实改革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分别于今年9月和12月将3家企业移交给省国资委;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试点工作,20163月,我局印发了《湖南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415日,对省本级参加第一批脱钩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学习培训、政策解读。截止720日,86家行业协会商会中已整改完毕,无占用行政用房的78家,其余8家正在进行清理整改。9月份对参加省脱钩工作的第一批86家试点行业协会商会集中评估验收,86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达到清理整改要求

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推进落实改革事项,做到有领导、有部署、有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各项改革都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推进,并及时报告,没有受到通报的情况。

五是2016年我局共有4次关于改革工作在全国会议上的典型发言,一次省纪委书记傅奎肯定性批示,一篇新华网关于公车改革的报道。分别是龙晓华局长在全国机关事务管理座谈会上的典型发言(410日关于如何做好后车改时代公车管理与保障的典型发言,422日《适应新形势 探索新模式 积极推进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816日关于如何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典型发言),瞿正辉副局长在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上的典型发言(1210日《两轮驱动 多管齐下 努力探索省直住房保障工作新模式》),以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在我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上的批示:“管理局工作主动、认真,提出的建议很好”。新华网关于湖南省直机关取消公车2108辆公车改革报道等。(此项无扣分,另可3

考核内容 2.依法行政工作。①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每件扣1分。发生失泄密案件被中保委通报批评的,每起扣1分;被省保委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5分。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未按要求公开的,每项扣0.5分;未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每起扣1分。非涉密项目未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或未进行数据对接的,每项扣0.5分;部门网站被国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③行政行为违法违规的,每起扣0.5分;未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的,每件扣1分。④行政行为违法违规被省监察厅查处的,每起扣1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每起扣2分。⑤未依法依规缴税、协税、护税、提供涉税信息的,每起扣0.5分。⑥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到省进京信访事项的,每次扣1分。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的,每起扣3分。中央和省级交办件到期未办结的,每件扣1分。⑦未经审批违法布置统计调查的,每起扣1分;不按统计制度规定提供有关行政记录和统计数据或报送数据不实的,每起扣1分。

落实情况一是依法履职,依法行权。我局2016完成了《湖南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办法》(湘管发201684)和《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管发201619)两个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与省财政办理会签,省法制办进行了“三统一”登记,并下达了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确保了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出现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全年没有被省监察厅查处的行政行为,没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二是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16条,同比增长58.8%,包括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绩效报告、办公用房维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公积金中心年度报告、公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信息、局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文件等重点领域信息内容。非涉密项目均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数据对接(未联网的除外)。2016年我局的网站建设工作在省政府信息工作会议上受到表扬。三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件5件,网上咨询投诉23次,全部都进行了及时回复,回复率与办结率均达到100%,没有到省进京信访事件,没有因处置不当造成事件升级的现象。四是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执收规定,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按照省财政厅和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的要求,督促部门所属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建立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票据管理,保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发放、使用、保管、缴销、审核、年检等工作专人负责,未发生不当事项。五是依法提供行政记录和统计数据,报送数据真实全面,没有违法布置统计调查项目。(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3.优化发展环境与企业减负。①未落实省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未按要求落实省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服务的,每起扣0.5分。②因行政过错在电子监察系统产生红牌的,每张扣0.3分。③未按要求落实已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的,每项扣1分。④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惠企减负政策不力,被国务院及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或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⑤在国家和省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平台被投诉曝光并查处属实的,每起扣1分;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或社会恶劣影响的,每起扣2分。

落实情况我局没有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对企业的收费项目,也没有因行政过错在电子监察系统产生红牌的事例。按要求落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试点工作,我局印发了《湖南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省本级参加第一批脱钩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组织了学习培训、政策解读,督促有清理任务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整改,9月份对参加省脱钩工作的第一批86家试点行业协会商会集中评估验收,86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达到清理整改要求。(此项无扣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此项工作无扣分,自评230分)

考核内容 1.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按照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瞿正辉为组长,局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创建、国家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综治工作职责,制定综治工作计划。局属各单位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事机构和专(兼)职综治专干,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任务明确,为局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年初,局领导与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处室将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与各部门、部门与班组(科室)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建立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将综治平安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综治平安工作成效与晋级、评先评优挂钩;健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今年相继开展了2次综治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108个,分别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安全教育。组织大型安全知识讲座4次,在局网站发布局系统综治工作动态80多条,发放《应急知识宣传手册》500余册,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局系统qq群等载体,及时发布各种安全预警信息,开展安全教育宣传,通过不断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防范技能,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经综治办考核我局继续保持“平安单位”称号。(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2.宣传思想工作。①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出现意识形态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每项扣2分;举办论坛、讲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出现导向错误的,扣1分。②未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或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的,每项扣1分。③对重大政策出台不及时解读,出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不及时发布信息,导致重大负面舆情的,每次扣2分。④未贯彻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现应当追究责任情形的,每次扣1分。

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晓华为第一责任人。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目标管理,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意识形态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民主生活会等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结合各类学习教育活动,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作了系列专题讲座和辅导,全年没有对外举办论坛和讲座,没有出现意识形态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没有出现追究责任情况。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重走长征路,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大型教育活动,并组织局系统部分人员参加省重走长征路、穿越大湘西活动,以教育活动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三是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大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并全力抓好贯彻落实,没有出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导致重大负面舆情情况。(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3.组织建设工作。①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管党责任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建力量不足、工作薄弱的,每起扣1分;出现重大问题的,每起扣2分。②未按要求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③机关党委未按期换届或延期换届未报批的,扣1分;未按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未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每项扣1分。

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履行管党责任到位。全面落实了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晓华带头以《全面领会<党章>精神,深入践行<党章>规定》为题讲党课,局领导都按要求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开展了党组和各级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述职与考核工作,对2015年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查摆出来的10多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各处室、各单位均按规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面完成了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各项任务;二是按要求完成换届工作。批复增补支部委员4人,撤销党总支1个,指导新建基层支部4个,按期换届支部4个,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基层党组织;三是按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根据湘组〔20164号和湘组〔201650号文件精神,对全局系统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我局所属基层党委2个,党支部29个,党员总人数541人,没有失联党员;四是扎实开展了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教育方案,召开了全局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将“两学一做”纳入局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局系统党建工作单项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督查重要内容。(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4.队伍建设工作。①领导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特别严重的,扣4分。②党组(党委)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选人用人的,或违反干部监督有关规定性质严重的,每起扣2分;新增“三超两乱”问题的,每起扣1分;未落实“凡提必核”要求的,每起扣1分。③未按要求完成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每件(次)扣1分;人才服务工作不到位,有举报投诉并查实的,每件次扣0.5分。④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事考试出现一般事故每起扣1分;出现重大事故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每起扣2分;对发生负面舆情,经核查属实,处置不当的每起扣2分。⑤未按要求落实军转安置计划任务,每少接收团职干部1人扣0.5分;每少接收营及营以下干部(含随调家属)1人扣0.25分。⑥未落实好《贯彻落实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重点工作规划(2015-2017)》的,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做好党外中层干部配备、落实党外干部 “三权”、发挥特约人员作用等工作的,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政党协商和对口联系工作的,每项扣1分。⑦未按要求开展权责清单工作自评或未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每项扣1分;超出“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要求,擅自作为的,每起扣1分。

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局党组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整体功能发挥情况好,评价满意度高,年度考核测评中,对班子整体评价为好的占比95.6%我局党组成员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无人收到诫勉和问责。二是选人用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民主推荐、凡提必核、凡提必审、公示、任前谈话、民主测评、述职述廉述德、年度考核、诫勉谈话以及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今年,共提拔任用厅级干部2名,处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5名,流转调配处级干部1 7人,所选任的干部无一人受到问责、诫勉。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部门的统一部署,严格编制和职数管理,所有的干部使用和招录工作均在编制和职数内进行,全年无违规进人、超规格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情况,没有新增“三超两乱”的问题。三是抓好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事考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审批核定单位编制、岗位职数、制定发布招聘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共组织了上千人参加考试,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1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33名,所有招录工作全程在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没有任何违规违纪、人才服务工作不到位和投诉举报的情况。四是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2016年,我局已按照省军转办的要求接收1名团职干部和1名营职干部,并按要求将岗位安置情况上报省军转办。五是严格落实党外干部政策。按要求做好了党外中层干部的配备、落实党外干部“三权”等工作,目前我局机关配备了2名民主党派干部,1名无党派干部,其中1名为局领导,2名为副处长。六是印发了《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工作权力与责任正面清单》和《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工作流程图》(湘管政发〔201623号),按要求开展了权责清单自评,没有超出“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要求,擅自作为事项。七是人才项目方面,我局不是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没有省委部署的人才工作任务、人才工程和项目,此项工作我局无考核任务,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按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了各项人才工作。(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5.作风建设工作。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发现的重大问题,每起扣1分;由省纪委或省直机关工委检查发现的问题,交由省直单位查处的案件,每起扣1分;由省纪委或省直机关工委直接查处的案件,每起扣1.5分。②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或不作为,效率低下,经查实的, 每起扣1分。

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把抓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狠抓作风建设。一是突出抓经常性思想教育。先后多次集中组织局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讨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突出重点抓根本。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作风飘浮、工作不认真履职、不作为懒作为等作风问题,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要节点的廉政教育和检查督查,以重点带动全面,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管,加大从严执纪和督查问责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在抓长抓细抓常上下功夫,确保了全年无责任事故,局系统干部职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做到高质高效(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6.廉政建设工作省管干部被省纪委立案查处的,免于处分的,每起案件扣0.5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警告、严重警告(政纪处分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每起案件扣1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中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每起案件扣1.5分;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每起案件扣2分。处级及以下干部被省纪委或省直纪工委立案查处的,参照以上标准分四个档次扣分,扣分标准按省管干部标准的一半执行。同一案件受处分对象有多人的,属同一单位的,只扣一次分,在不同单位的,分别扣分。在腐败案件中,违纪对象的主要违纪事实发生在多个单位的,根据具体的违纪情形对相关单位相应扣分。在追责案件中,已对追责问题发生单位扣分的,相关责任人员已调到其他单位的,不再对其现单位扣分。

落实情况我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局系统没有干部职工发生违纪案件。一是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精神,制订完善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局领导、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并结合各自职能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与党组书记、局长龙晓华签订了《2016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召开了局系统2016年度反腐倡廉及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对2016年的反腐倡廉和内审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根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情况,对局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组织新任处级干部参加省直纪工委的廉政教育培训2批。三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我驻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今年5月至6月,9月至10月,指导局系统单位进一步查找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内控机制,督促各单位积极构建与自身实际相符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夯实预防腐败工作基础。四是严格检查党风廉政制度情况。5月至6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军同志带领相关人员到局属单位逐单位调研,现场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指导风险点排查和制定防控措施。6月中旬,专门向局党组会汇报各单位廉政建设情况及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五是强化“三重一大”监督管理。2016年我局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局系统所有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参与省直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监督,以上事项均没有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投诉问题,参与考察和任前廉政谈话10余人次。六是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年初制订了审计计划,并按照计划重点完成了原枫林宾馆总经理张军良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汪涛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移交省国资委三家企业进行资产审计。对2015年审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情况跟踪督察。依照《局属经营单位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实行年薪制的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7.应急管理工作。①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每次扣0.5分;谎报、瞒报的,每次扣1分。②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1.5分。

落实情况一是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局应急办将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列入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印发了《关于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对预案实行动态管理,局系统共开展演练20余次。二是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依规处置突发事件。健全完善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设置,建立体系,对突发事件的发现、信息传递、处置管理、请示汇报、善后处理等各个环节明确了分工责任,确保了突发事件处置得当,信息无误报、迟报、漏报行为。(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8.财政管理工作。①“三公”经费支出超出预算,超过额度10%以内的,扣1分;超过10%(含)以上20%以内的,扣2分;超过20%(含)以上的,扣3分。部门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的,扣2分;其中“三公”经费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的,扣1分。②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不完整不规范、资金管理办法不规范、指标下达不及时、绩效评价不及时不科学、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未按要求公开、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每起扣1分。③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或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受到行政处罚的,每起扣2分。④审计发现一般性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每起扣0.2分;审计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纪)问题的,每起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加扣0.5分。

落实情况一是2016我局“三公”经费预算128.8万元,其中接待费28.8万元、因公出国25万元、公务用车75万元,全年“三公”经费各项支出117.02万元,其中接待费28.32万元、公务出国13.8万元、公务用车 74.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85%“三公”经费均未超出预算。二是我局专项资金有“省直办公用房维修专项和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我局与省财政厅及时下达了2016年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省直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的通知,对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直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并于2016年对2015年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省直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组织进行了绩效评价,申报了2017年省公共机构节能、省直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目标,绩效目标和评价报告均按照财政厅要求公开。三是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范,严格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四是2016年审计厅没有对我局进行审计,但以往审计厅对我局审计提出的问题已按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9.建议提案办理工作。①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导致延误办理的,每件扣1分;超过法定时限答复的,每件扣1分。②未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的,每件扣0.5分。

落实情况2016年共办理建议提案2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A1件(第1946号),会办政协委员提案A类1件(第0217号),均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并按时答复,从反馈情况来看,上述2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10.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工作。①未按期完成公车改革的,1分;取消车辆应交未交,未按要求喷涂公务用车标识,节假日公车未封存、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的,每项每起扣0.5分。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办公用房出租(借)未按要求管理的,每起扣1分;超标办公用房资产未腾退到位的,未按要求清理腾退脱钩行业协会办公用房的,每项扣1分。

落实情况我局作为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120家参加公车改革工作的省直单位中,第一批完成公车改革,第一批完成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取消车辆7台,上交车辆7台。公车改革后印发了《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督查和检查,全局无公车私用、违规借车情况,双休日和节假日公车全部封存,没有任何违规现象;局办公用房管理处会同局监察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多次对我局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核查。我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均按标准配备,没有超标,其他无办公用房出租(借)、无超标配备办公用房、无行业协会占用办公用房情况。(此项无扣分)

考核内容 11.安全生产工作。发生较大事故的(含直属单位),每起扣2分; 主管行业领域发生重大事故,每起扣3分,发生特大事故,每起扣5分;跨部门较大、重大、特大事故按政府批复的处分人员比例分摊扣分;往年度瞒报、谎报较大及以上事故今年查实的,今年加倍扣分。

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活动。全年局安委会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发通报3次。建立和完善集中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以及隐患挂账销号、挂牌督办等制度,开展了经常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完善了安全管理与绩效考核机制,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及时填报统计报表、上报汇总材料和政务信息,按规定及时认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上报,没有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现象。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016年我局被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此项无扣分)

(四)扶贫开发工作卓有成效(此项工作无扣分,自评100

考核内容 按照扶贫开发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落实情况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精准扶贫的抓手,紧密联系村情实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协助联系村做好路、水、房等基础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建设等工作,帮助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加快联系村脱贫致富步伐,增强联系村发展后劲。自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以来,共帮助协调落实项目10个、投入资金900多万元。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已动工,四十户居民即将搬进坚固宽敞、交通便捷、用水方便的新居,水质改造工程正在有序推进,村民的用水安全即将得到保障。同时,为荷塘村争取到省光伏扶贫示范点,投资48万兴建60kw光伏电站,成功并网发电,为村集体提供每年10万元的固定收益,实现了荷塘村集体经济零的突破;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下功夫。继续深入落实“三会一课”等一系列党建制度,持续加强对村支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教育,深入落实村干部轮流坐班、设岗定责、联系汇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富能力和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配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邻里和谐、村组和谐;在培育增收致富产业上下功夫。因地制宜,以乡村旅游为龙头,以武冈市荷塘月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与村内贫困户、各村民、村集体经济均形成确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村民进入旅游园区工作,或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将为贫困户及全体村民脱贫致富提供强劲动力。2016年,荷塘村被评为武冈市统筹城乡建设和扶贫工作示范点、省金融扶贫试点、省光伏扶贫示范点及省乡村旅游示范点、国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荷塘村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度人均纯收入达3800元左右,一半以上贫困户提前完成脱贫任务,荷塘村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脱贫攻坚示范村”。(此项无扣分)

二、主要措施

2016年是我局全面实施机关事务“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我局紧盯目标任务,紧扣职责职能,在“抓主线、抓主体、抓主题、抓主责”上下功夫,凝心聚力,多措并举,确保了省绩效评估指标全面完成。

(一)围绕主线,强基固本,推进机关事务创新管理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这根主线,立足根本,夯实基础,着眼未来,立求突破,持续在创新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创新制度机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近年来我局的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提出了“2+X”制度建设计划,出台了系列配套制度。今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2+X”制度建设,不断丰富“X”内容,出台了《湖南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办法》,起草了《湖南省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湖南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南省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优化《局党组工作规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工作权力与责任正面清单》和《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工作流程图》等一系列制度规章,不断提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党组会决定每年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以上。2016年局党组会8次会议16个议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4次会议5个议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510天局党组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研讨活动。二是创新协调机制。针对我局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任务繁重、情况复杂等特点,我局不断创新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在领导协调机制上,建立了重大事项、较大事项和一般事项分别由局长、分管局长和相关处室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抓协调的运行机制,对每项协调工作均明确具体目标、主要对象、协调时限等;在工作协调机制上,建立定期向相关职能厅局协调对接机制,做到多上门、多沟通、多联系,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为我局重点、难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起到了润滑加速作用。三是创新决策机制。建立定期决策制度,每周召开1局领导例会、局务会或党组会,对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制度、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工作计划或部署、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与使用等方面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创新决策程序机制,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贯穿决策的全过程,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创新督查机制。着眼督查常态化建设,建立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每月开展对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请示件落实情况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将统计汇总情况报送局领导,完结事项及时销号,进展顺利事项纳入下月重点工作督查计划继续督办,进展缓慢事项由分管局领导亲自督查,跟踪问效。同时,定期提请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绩效工作调度会,对每个季度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形成情况通报并向省绩效办报告。局党组把绩效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各牵头处室负责人分别汇报绩效工作进展情况,局领导对分管工作逐一讲评,确保绩效指标逐类逐项逐条落细落实。

(二)围绕主题,多措并举,构建机关事务责任体系

省绩效考评工作是展现我局形象、展示我局全年整体工作的“窗口”,我局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完成2016年度省我局绩效评估指标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层级、全覆盖责任体系。一是领导重视,成立机构。根据局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系统绩效评估和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瞿正辉任组长,副组长由局领导刘亚楼、宋军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公共机构节能处、财务管理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绩效管理考评办公室、公务员考核办公室、薪酬管理考评办公室。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等领导机构,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组织支撑。二是明确责任,示范带头。局党组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重点工作和省绩效评估指标任务,明确每一项任务必须由1名局领导牵头负责,1个处室牵头具体落实,各责任处室负责人在所列任务分工表中逐项签字明责。年初,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晓华亲自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绩效评估工作,省绩效评估指标印发后,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带头抓难度最大、阻力最大的工作,亲自协调,亲自调度,推动重难点工作落实。局系统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瞿正辉负责绩效工作总体协调、推进和把关,全年召开协调会20余次,召开调度会10余次,对绩效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其他局领导积极有效督促分管处室的绩效工作落实,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如期按质完成。三是层层分解、压实责任。省绩效评估指标任务下达后,及时印发《2016年省对我局绩效评估指标责任落实分工表》,将指标内容逐类逐项分解,明确每项指标的牵头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或单位,同时,围绕省绩效评估内容,结合各处室、单位的工作,将省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同步作为局系统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双重考核,以局系统绩效评估工作助力省绩效评估工作的落实。全局系统任务分解之后,各处室、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将所涉及任务进行了再分解,责任明确到个人,形成了以责担责、以考促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围绕主体,凝心聚力,打造机关事务过硬团队

一是注重学习教育,增强政治自觉。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教育先行、学用结合的原则,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和教育内容,引导全局系统干部职工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能力。重点抓好《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专题知识测试、发放学习书籍、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观看廉政警示片、张贴宣传图片展板、开展微信在线学习等形式,实现了学习内容和人员全覆盖。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把《准则》和《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责任明、思路清、部署紧”的要求,牢牢把住“学、做、改、准、常”五个关键,将“两学一做”纳入局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局系统党建工作单项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督查重要内容,推动形成“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知行合一”的良好氛围;结合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法规的专项学习与研讨,组织观看《偏离坐标的人生》和《高速路上的腐败陷阱》等系列廉政警示教育影片,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开展争创“省文明单位”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争当新时期“四讲四有”党员。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局把抓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全面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不懈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作风飘浮等敏感问题,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要节点的廉政教育和检查督查,以重点带动全面,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管,加大从严执纪和督查问责力度。在全局系统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对局机关近年发放的津补贴和福利逐条逐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并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津补贴为重点内容,对全局纠“四风”、治陋习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共发现并督促整改到位20个问题。在作风建设上形成高压态势,在抓长抓细抓常上下功夫,确保了全年无责任事故。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提供人才保障。我局坚持按“好干部”标准选用干部,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管理规定》,增加了民主推荐范围、人员调配等内容。新出台了《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对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进行规范。2016共提拔任用厅级干部2名,处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5名,流转调配处级干部17人,营造了风清气正、有为有位的队伍环境,为推进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是强化纪检监督,守牢廉政红线。建立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和财务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制定了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监督,完善了重大集体活动事前报告制度,督促局属单位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和审批报建制度。综合运用专项监督、专项治理和廉政监察等方式,加强对“两权”运行的监督,提升监督实效;以廉政风险点防控为抓手,进一步拓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深度和广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新印发局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点文件,新增了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廉政风险内容,完善了防控制度和防控责任体系;开展廉政风险点专项工作督查督办,对全局系统企事业单位财务进行检查,共查出并督办整改落实问题20个;指导局系统单位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内控机制,督促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

(四)围绕主责,攻坚克难,助力机关事务职能强化

我局把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当作头等政治任务来抓,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方案,部署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目标措施,勇于担当、克难攻难,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认可,机关事务职能进一步强化。一是深化改革。2016年是促改革、调结构的关键之年,我局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大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全省公车改革和国企改革工作。省直党政机关120家单位公车改革全面完成,制定出台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完成了交通补贴发放、公务用车处置、标识喷涂工作。指导14个市州党政机关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同时,启动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坚决落实省委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部署,按要求推进我局3家企业移交工作,今年9月份已将湘诚物业公司整体移交省国资委,湘诚房产公司和丰升置业公司2家公司已处理完遗留问题,并向省国资委报送了移交申请报告,等待正式移交;二是专项治理。以“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为契机,重拳出击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和省部级干部住房集中清理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政策解读、清理整改、评估验收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参加省脱钩工作的第一批86家试点行业协会商会全部达到清理整改要求。40位在职省部级干部清房工作已全部完成,受到了省清房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三是精准扶贫。今年是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攻坚之年,我局以帮助建立党组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为抓手,以争取扶贫资金和扶贫示范点为保障,坚持思想扶贫和生活扶贫相结合,全力落实扶贫措施,实施精准扶贫。局领导多次深入扶贫点开展调研、指导帮扶、解决难题,派驻干部扎根基层、落实项目、协调资金,推动帮扶点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增强发展后劲。2016年,实现了荷塘村集体经济零的突破,一半以上贫困户提前完成脱贫任务,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脱贫攻坚示范村”。四是依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刻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坚持制度废改立并举,全面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重点工作流程图。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在局网站公开并更新重点领域信息,督促规范行政行为,及时处理网上咨询投诉,妥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确保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三、主要经验与收获

2016年是我局职责职能全面开花,重点工作持续突破的一年,在不断实践和探索中,我们收获了成绩和认可,更收获了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继续发扬,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助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根本。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重要抓手作用,着眼机关事务改革发展创新,牢牢把握服务保障这个根本,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提升服务保障效能,确保了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部级干部住房清理、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脱钩等改革治理任务的圆满完成,不仅促进了全省节约型机关建设,也为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拓展、事业发展赢得了可靠保证。

坚持敢于担当、克难攻坚是关键。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持续推进,机关事务发展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这既是机关事务发展常态,也是组织考验常态。一年来,全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和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坚韧不拔,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为开创我局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坚持严守规矩、廉洁高效是保证。我局职能涉及机关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公众关注度高,廉政风险点较多,需始终坚持红线与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条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执行、严密监督增强刚性约束,增强守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打造廉政勤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机关事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不断强化,改革创新发展不断推进的同时,仍面临着机关事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带来的诸多难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关事务管理机制体制不健全。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设置“倒三角形”现象突出,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我省大多数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机构或被撤销,或被降格,导致“横向联通、上下联动”的业务指导功能基本丧失,承上启下工作机制不顺畅,统筹推进办公用房清理、公车改革等节约型机关建设重点改革工作十分困难,严重制约改革的进程和效率,影响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在市县一级的全面贯彻落实。需加强沟通协调,借鉴复制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各市州设立研究分会,把各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纳入团体会员,构建联络对接管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真正落地。

    (二)部分管理职能需要进一步理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我局“三定”方案均明确我局承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2015年我局起草了《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但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时,与省财政有较大分歧,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现象,致使我局无法正常履行资产管理职能,为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后续管理带来不便。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并提请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三)信息化体系建设有待提升。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服务保障效能、推进信息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保障。目前,机关事务工作基本采用传统的线下服务保障模式,实施运用现代化手段实现电子政务与网上政务融合对接的能力和水平严重滞后,需加快推进管理手段创新,着力提升机关资产、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统建维修等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形成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集成与应用,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2017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节约型机关建设主线,着眼机关事务“十三五”规划发展,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