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0-06-02 18:06

5月18日,我局会同省发改委(省车改办)拟定的《关于完善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通知经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以省车改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较大幅度减少,对公务出行保障提出了新要求,此通知有效衔接了公车改革与公车日常管理制度,通过“六大举措”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一是针对现有保留车辆未完全实现统筹管理、车辆编制不足、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提出加强公车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保留车辆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实行跨部门统一调度等措施二是针对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困难、车辆老旧等问题,明确县乡公车优先保障范围、公车正常更新机制、适度提高乡镇租车费用预算等措施三是针对部分地区车辆租赁程序不规范、租车费用偏高问题,提出政府采购择优选取社会车辆租赁机构、招商引资和外事活动租车费用不纳入统计等措施四是针对事业单位公车管理问题,提出保留车辆纳入信息平台监管、统一“业务用车”标识,新设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报批程序等措施;五是针对职务职级并行后交通补贴发放问题,明确按省委组织部印发的《湖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六是针对异地交流干部往返工作地与家庭常住地出行问题,明确按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省人民政府省长许达哲强调,完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对于巩固公车改革成果加强公车改革与日常管理制度衔接进一步规范和保障公务出行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坚持问题导向,规范落实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切实解决好公车改革后基层公务出行保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加快“全省一张网”平台建设,统筹公务用车信息调度、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编制、配置、更新、处置等,实现统一管理和跨部门调度,提高公车利用率、降低公车经费支出。三要切实完善工作机制。省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持续加大对市县车改指导督促力度,强化上下联动,实现全省公务用车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督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