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提取公积金 最多跑一次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18-12-14 00:12

 ——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业务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银行(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贷款的职工不要年年跑中心办理手续了!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省直公积金中心推出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银行(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贷款业务。客户只需在中心柜台签约一次,公积金提取款定期划至本人公积金阳光卡内。

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业务是指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通过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向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每年提取时间为约定提取协议生效月份的次年次月),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阳光卡的行为。每年约定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提取时点前12个月的职工住房贷款已还贷本息合计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提取的,提取到账户余额的百元位,如配偶也签订了约定提取协议,不足部分可从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

截止到2018年11月,中心约定提取签约笔数3991笔4418人。划款2009笔2160人,提取金额6119万元。该项业务既方便了客户,同时也减轻了中心营业部的柜台压力,进一步提升了中心的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