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2-0402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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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2-0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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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1111日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全面突破

自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来,我局各部门各单位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日渐完善;行政执法路径逐步探索推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不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着眼长远、服务大局、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局事业发展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全面建设权责法定、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机关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全省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总体目标。2025年,各项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建设协调并进,机关事务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20222025年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一览表

项目

序号

指标内容

完善机关事务

法规制度

1

配合国管局开展《机关运行保障法》立法相关工作,开展《湖南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立法有关工作

2

制定出台《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3

制定出台《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程》

4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使用的若干规定》

5

制定出台《湖南省省直单位礼品管理暂行办法》

6

制定出台《湖南省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7

制定出台《湖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暨绿色食堂创建工作方案》

完善机关事务

法规制度

8

适时修订《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9

修订《湖南省省直单位周转住房管理办法》

10

修订《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放管理办法》

11

编制湖南省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汇编

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12

落实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机制,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关专家等意见

13

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14

建立完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选聘法律顾问制度

15

完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时备案,定期清理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6

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履行案件复议、诉讼法定程序

17

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18

稳妥推动机关事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推进行政执法检查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监督检查

19

积极引进和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各单位法治专干,加大法治人才交流力度

20

组织开展法制专干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

21

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22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23

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任务

24

重点加强机关事务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依法履职素养

25

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学法述法制度

26

深入开展12·4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加强网上学法考法;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推进以资产

管理为基础的

集中统一管理

27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28

规范省直公物仓管理服务,推进市州公物仓建设

29

坚持“五统四化”,改善省直单位办公条件

30

推进周转住房项目建设,修订完善周转住房管理制度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31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把审批关口、严格处置程序、严密闭环管理,优化升级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

32

规范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活动,建设节约型机关,推进机关绿色食堂建设

33

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各类数据库,实现重点领域业务“网上办理”

持续建设清廉

机关

34

加强对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工作的督促检查成效评估

35

持续抓好资产、资金、基建、招投标等领域专项治理,着力建设七个清廉单元

36

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37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处理来信来访

专项考核

38

将法治建设全面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二、健全机关事务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机关事务部门作用

)推进机关事务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机关事务组织结构与促进机关事务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局系统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履职更加高效。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完成局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智慧大脑,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和平等保护,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推进重要领域法制建设加强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科学制定机关事务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表,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住房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反食品浪费、省直公积金管理等重要领域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使用的若干规定》《湖南省省直单位礼品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暨绿色食堂创建工作方案》等制度;修订《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湖南省省直单位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放管理办法》等制度。

)完善法制建设工作机制。聚焦实践问题和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提高机关事务法制建设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完善论证评估制度,认真论证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制度建设全过程。完善制度制定程序,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听证、民意调查、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局党组集体审议制度机制。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动态清理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意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前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做到精准决策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十)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构建机关事务行业行政执法检查机制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机关事务行政执法检查机制,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反食品浪费等重点领域行政监督和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建立与纪检、节能、车管等执法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十)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告知承诺、发文通报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检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整理发布指导案例,加强以案释法。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机关事务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增强依法防范风险意识,强化各部门各单位依法防范化解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行突发事件分级分类管理,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诉源治理。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及时调查和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工作督查,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贯彻落实到位。

(十七)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聚焦机关事务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约束,落实监督举措,进一步完善风险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等4个清单,在项目建设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周转住房管理、公积金管理、职教幼教管理、干部队伍管理等7个清廉单元建设上持续发力,以清廉机关建设实绩实效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护航。

十八)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机关事务规划、公租房租赁等方面政务公开编制政府公开事项目录,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强政务公开窗口建设,为单位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等服务。

、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十九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每年至少安排听取一次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抓好抓实部门法治建设工作。

二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每年31日前,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并按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各处室、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每年至少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效保障人员、设备、经费等。加强局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二十)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机关事务建设。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周转房租赁、公积金等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共享共用。

二十)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依托湖南大学机关事务理论研究中心,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结合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开辟法治建设专栏,宣传全省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成就、经验和典型,传播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处室、单位要全面准确贯彻《纲要》《方案》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