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单位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直管的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拍卖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6-0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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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7-2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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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直单位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直管的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拍卖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编号:ZHLX-2026-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直单位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直管的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拍卖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4:30:00(北京时间)
延期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9:30:00(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更正前内容:
最高限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拍卖佣金仅向买受人收取,委托人不承担佣金,本项目拍卖分拍租和拍售,报价须明确区分拍租与拍售两类标准,报价以上限为计算基数,在此基础上进行折扣率进行报价,且不得设置附加条件或隐性收费。投标报价超过本上限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1拍租以不高于首年租金的3%作为报价上限;
4.2拍售类报价上限标准如下:
成交价≤200万元,按成交价的 5%收取。
200万元〈成交价≤1000万元,按成交价的3%收取。
1000万元〈成交价≤5000万元,按成交价的2%收取。
5000万元〈成交价≤1亿元,按成交价的1%收取。
1亿元〈成交价,按成交价的0.5%收取。
更正后内容:
最高限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拍卖佣金仅向买受人收取,委托人不承担佣金,本项目拍卖分拍租和拍售,报价须明确区分拍租与拍售两类标准,报价以上限为计算基数,在此基础上进行折扣率进行报价,且不得设置附加条件或隐性收费。投标报价超过本上限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1拍租类以租赁期租金总金额为成交价,报价上限标准如下;
成交价≤50万元,按成交价的3%收取。
50万元〈成交价≤100万元,按成交价的2%收取。
100万元〈成交价≤500万元,按成交价的1.5%收取。
500万元〈成交价≤1000万元,按成交价的1%收取。
1000万元〈成交价≤5000万元,按成交价的0.5%收取。
5000万元以上,按成交价的0.2%收取。
4.2拍售类报价上限标准如下:
成交价≤100万元,按成交价的 3%收取。
100万元〈成交价≤1000万元,按成交价的2.5%收取。
1000万元〈成交价≤5000万元,按成交价的2%收取。
5000万元〈成交价≤1亿元,按成交价的0.6%收取。
1亿元〈成交价,按成交价的0.2%收取。
(二)更正前内容: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 本项目拍卖佣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湖南省现行差额累进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法定、省定最高限价,投标人以整体费率优惠方式报价。”
更正后内容: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拍卖佣金仅向买受人收取,委托人不承担佣金,本项目拍卖分拍租和拍售,报价须明确区分拍租与拍售两类标准,且不得设置附加条件或隐性收费。投标报价超过本上限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以整体费率优惠方式报价。其中拍售部分满分8分,拍租部分满分12分,本项合计20分,满分20分”
(三)更正前内容:
报名时间:2026年07月09日起至2026年07月15日止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后内容:
报名时间: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止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西路528号湘诚万兴南栋20楼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731-85166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499号御溪国际1栋13楼1310房
联系人:黎贵兰、贺胜辉、梁巨权
电 话:1597413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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