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5-15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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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8-2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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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2025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2025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XCG-HN-2508006
3、采购项目预算:396874.0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类)、具有有效期内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份以来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项目部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份以来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4)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承诺书;在项目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及时配备到位,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B3栋1805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B3栋1801-1805室)(指定地点)
3、开标时间:2025年9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B3栋1801-1805室)(指定地点)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http://jgswj.hu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彭先生
2、电话: 0731-85166469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
(3)联系人:彭先生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516646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B3栋1801-1805室
(3)联系人:罗婷、朱瑞雪、康心旭、宋真敏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5163777
(6)电子邮箱:15827802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