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风险隐患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0-73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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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06-1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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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直公积金风险隐患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省直公积金风险隐患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直公积金风险隐患监测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18年起,住建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关于启用住房公积金电子化检查工具的通知》(建金督函[2018]116号)以及《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297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并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加快提高双贯标数据质量,全面筛查业务明细数据,全面梳理核查风险疑点,建立常态化风险整改工作机制,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限期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软件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两大部分。其中,为确保疑点数据排查的准确性,风险隐患监测整改系统服务的检查规则和疑点数据需与住建部监管司“电子稽查工具”的检查规则和疑点数据保持一致。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二、采购项目预算:600000.00元(2020-2022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起至2020年 6 月 19 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南栋2406) 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6 月 24 日 14:30 (北京时间),地点: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南栋4楼中会议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31-85166443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采购
地 址:同上
联系人:同上
电 话: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