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 索引号:430S00/2023-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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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9-14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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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2022年度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住宅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的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9月25日,是依据省委2012年第23次常委会议精神,经省编办批准设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设正、副主任各一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53.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8.39万元,增长46.57%,主要是因为新增省直有关小区管理运行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5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10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5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72万元,占99%;项目支出12.42万元,占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3.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8.39万元,增长46.57%,主要是因为新增省直有关小区管理运行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1.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8.44万元,增长46.73%,主要是因为新增省直有关小区管理运行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1.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9.62万元,占98.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2万元,占1.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1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年中追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及省直事业单位经费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52万元,支出决算为2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0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3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是持平的。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影响,与上年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实际来访人次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是持平的。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增加4.5万元,增长47.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中心工作量增加于去年末新增一台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1.8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98.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6人次,主要是外省和地方机关事务局来中心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是主要是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本单位无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费用的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中心单位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湘财绩〔2023〕1号文件精神及上级主管局于2022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容,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我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情况如下:
1.运行成本
2022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23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04.74万元。根据省直相关工资标准支出人员经费,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重大重点支出坚持事前审批,严格执行一般性公务支出标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管理效率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51.10万元,支出1251.14万元,年末结余2.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履职效能
2022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中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克服了点多线长面广、人少事多矛盾,全力推进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呈现了良好发展势头,初步形成了“3+X”保障格局,管理和保障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攀升。
4.社会效应
中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建设成为节约型单位。一是持续开展节能宣传和低碳活动。倡导绿色低碳、节约高效生活方式,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绿色低碳出行体验活动,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骑共享单车或步行等方式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体验能源重要性,引导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二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入开展反对食品浪费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文明用餐、“节约粮食,从我做起”光盘行动以及节约之星评选等活动,通过系列举措,强化干部职工节约节俭意识。
5.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2年度,中心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确保了新项目顺利移交运行,服务保障工作迎来新局面。2023年,中心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局局党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围绕集中住宅区集中统一管理目标,按照“打基础、谋发展、开新局”工作思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完善内控内审机制,持续推进标准化工作建设,大力开展学习培训,规范绩效考核,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保障服务能力,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强化无私奉献精神,持续朝管理规范科学、保障节约高效、服务主动细致目标迈进,形成了单位内部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局面。
6.服务对象满意度
中心坚持“精细管理、精准保障、精心服务”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保障服务,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肯定,住户满意率持续保持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暂未发现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除幼儿院以外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预算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预算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部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本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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