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决算
- 索引号:430S00/2023-09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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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9-1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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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2022年度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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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拟订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省直机关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对省直机关单位的房地产实施管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直机关房地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直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省直机关的行政建房计划和投资;根据授权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统一建设职责,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承办省直机关房屋维修、危旧房改造事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及中央在长单位行政用房、住宅建设土地使用权证的有关管理工作。
(三)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具体处置以及预算内专项用于解决省领导和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外宾赠送我省领导人和各部门的礼品、省直机关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的礼品和其他礼金礼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省直机关(包括中央部委在长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省直单位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五)负责在职和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来宾接待、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市州、县市区驻长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六)统筹协调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省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七)指导省直机关物业管理;负责管理范围内省直单位政策保障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起草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全省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办公用房管理处
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维修、处置等相关工作。
3.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和具体处置工作;承担外宾赠送我省领导人和各部门的礼品、省直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的礼品和其他礼品礼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住房保障处
负责省直单位集中住宅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以及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
5.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在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省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财务管理处
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省直机关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业务工作。
7.接待服务处
负责在职和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来宾接待、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局属接待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市州、县市区驻长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8.政策法规处
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负责局系统内部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法制审查;组织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省直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9.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外事工作;负责局党组有关会议议题的收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局属教育培训机构和幼儿园。
10.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单位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其中,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预决算编制纳入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3330.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36万元,增加0.71%,主要原因为2022年安排了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塑料污染治理示范项目经费500万元,减少了被替代资产处置服务采购工作经费129.31万元和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盘活工作97.6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58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83.39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1.79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9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1.55万元,占18.6%;项目支出16200.05万元,占8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22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62万元,增加0.49%,主要原因为2022年安排了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塑料污染治理示范项目经费500万元,减少了被替代资产处置服务采购工作经费129.31万元和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盘活工作97.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14.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31.87万元,增加13.99%,主要是因为相关住宅小区一期项目及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项目2022年支出较2021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14.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54.3万元,占8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03万元,占4.73%;卫生健康支出160万元,占0.81%;节能环保支出15.2万元,占比0.0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648.31万元,占比13.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38.99万元(其中9636.19万元为上年结余),支出决算数为1981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69.81万元,支出决算为235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人员经费指标支付626.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484.82万元,支出决算为832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下达有关周转住房装修配置经费支付234.93万元,清新园项目经费支付1105.16万元,某WCD项目维修改造经费支付600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60.02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75.89万元,支出决算为520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直机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资金项目经费8274.7万元,追加经费中支出3752.18万元,全年该项支出的执行率为51.32%。主要原因是由于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工程设计、清单编制、预算评审、现场施工、工程结算等多个环节,管理周期长、关联部门多,加上管理不到位,不同程度造成了资金支付进度缓慢、资金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93万元,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追加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52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社会保障和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9、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追加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支付15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3400.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德才苑项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故指标未全部执行完毕。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4.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48.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6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21.19万元,完成预算的40.7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书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疫情原因,未安排出国行程。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3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影响。与上年相比减少1.37万元,下降29.6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来访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47.92万元,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购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万元,完成预算的6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车辆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5.54万元,减少23.59%,减少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和标准内,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5万元,占15.3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4万元,占84.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8个、来宾251人次,主要是接待外省和地方机关事务局来我局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4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5.94万元,增长17.88%。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预算时对部分支出科目金额进行了调整。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2.95万元,用于召开我局业务性会议,人数210人,内容为局系统年度表彰、国有资产清查处置、资产盘活利用调研会等;开支培训费34.18万元,用于开展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业务工作培训、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事务讲堂等培训,人数1810人,内容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标准化工作业务培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事务大讲堂;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3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28.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42.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08.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1.5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1.1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湘财绩〔2023〕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8家单位2022年度所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考评。2022年,我局严格按省财政厅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2022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情况如下:
1.运行成本
2022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377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585.19万元。根据省直相关工资标准支出人员经费,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重大重点支出坚持事前审批,严格执行一般性公务支出标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管理效率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3220.6万元,支出19814.84万元,年末结余13405.7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3245.56万元,占总支出结余98.8%),预算执行率为59.65%。
从结余情况看,影响预算执行率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今后重点加强业务处室和项目管理单位衔接,定期调度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支付效率。
3.履职效能
(1)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局党组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清查处置闲置资产资源工作部署,按照“摸清、管住、用好、盘活”思路,遵循“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可租,能融则融”原则,采用调剂、置换、租赁、转让等方式,“一资一策”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支持解决省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紧张、省高院湘法培训基地资产置换、国家医学中心资产对价等问题,累计盘活利用土地191.5亩、房屋18.07万㎡,资产租赁、转让综合收益2225.02万元,招租竞价综合增幅9.3 %。坚持“有余、有需、有序”理念,建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实体和虚拟公物仓,2022年调剂、捐赠、借用资产866件,节约财政资金1363.17万元;我局被列为国家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单位。
(2)办公用房管理更加规范。按照“五统一”要求,基本完成省直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共办理权证697本,统一登记至我局名下。积极推进信访服务大厅搬迁、湖南文艺家之家投入使用等工作,为省委大院等13家单位调剂办公用房3.6万㎡,有效解决“插花式”办公问题。推进实施23个维修项目,为多家单位改善办公、政务服务功能与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3)政策性住房保障更加优化。通过建设、转化等方式扩大周转住房供给,加快推进德才苑项目240套周转住房建设,分步推进1008套存量公房转化,已完成110套转化工作。按照“当标杆、创一流”的要求,主动细致做好省部级干部住宅小区服务保障工作。为716名干部职工累计配租周转住房1588户次,上缴财政租金收入2100余万元;为10439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7.09亿元。
(4)公务出行保障成效凸显。坚持“控编、提效、降费、保需”,39650台车辆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管理,公务出行保障效能、公务车辆运行效率有效提升,机关运行成本、用车不规范行为明显下降。引导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直机关新增及更新配置新能源汽车34辆,占新购车辆的31%,累计建设充电桩1850个。
4.社会效应
(1)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深入。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双碳”行动部署,持续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目标引领、示范推动。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引导推动党政机关带头节约用能“迎峰保供”;全省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遴选推荐长沙市直机关大院等3家单位被评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推动。联合省卫健委、省教育厅召开节能工作现场推进会,突出抓好医院、学校等重点领域能源资源节约工作;集中对全省256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消费对标检查。坚持科技支撑、项目推动。2022年拨付补助资金800万元,引导投入节能技术改造资金14706.19万元,实施改造项目53个。公共机构平均节能率达18%,单位平均行政成本节约率达20%。。坚持分类施策、合力推动。高质量完成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得到国管局肯定和表扬。
(2)公务接待持续规范。配合省纪委监委对市县两级247家接待服务机构和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与市州驻长办工作指导和联系更加密切。起草并印发了《湖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创建方案(试行)》,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我省反食品浪费工作。对纳入全省节约型食堂创建范围的食堂进行了摸底,已对所有食堂按文件要求完成自评工作。
(3)职能履行凸显社会效应。
坚决落实省委关于开展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对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规定,全力抓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楼堂馆所违规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资产盘活利用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桃花坪地块公有资产盘活利用方案》,支持解决省属高校用地难、学生住宿难问题;积极推进邵阳、湘西办公楼盘活利用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调剂、启用方案;按照“优质、高效、廉洁、安全”要求,有序推进省纪委监委外查点项目建设,已顺利交付使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纾困解难、惠企利民要求,及时出台国有房屋资产租金减免、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等政策,为374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1974.4万元。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开展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省直干部职工停车难、就餐难、入园难等“急难愁盼”问题10余件。全力支持炎陵县沔渡镇上馆村乡村振兴,筹集投入帮扶经费12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长50%。
5.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坚持服务中心与做实主业相结合,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为主线,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着力推进“一统三化”,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机关事务力量。
6.服务对象满意度
办公用房房屋结构安全检测、办公用房维修、公车管理等工作得到省直兄弟单位的认可。
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扣分1分,扣分主要是预算完成率这项指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我局预算整体支出基本保证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和职能履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原因:
1.局本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仍然不理想
近年来,我局下大力气采用宣讲中央、省市政策、专题会议调度、点对点发函等方式督促各项目处室单位加快资金支付,但效果仍然不够理想。比如省直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相对滞后。省直相关小区一期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均按合同约定执行,因工程结算财政评审未完成,故2022年支付率不高。省直有关项目正在进行结算审计工作,部分工程审计结果未出来,按照合同未达到支付条件,故造成了经费结余。德才苑项目、周转住房装修配置经费按照项目进度付款,本年年底已按合同约定的第二个工程款支付节点付款,剩余资金需2023年再支付。
2.离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抚恤金压力增大
近年来,每年都有离退休人员办理退休,退休人员逐年增加,离退休人员去世的丧葬费抚恤金等经费无法预计,年度突逢离退休人员去世,会突增一笔丧葬费及抚恤金,挤占单位日常支出,影响单位运转。
3.一般性支出压力增大
随着疫情结束,单位学习交流安排增加,线下会议、现场培训安排增加,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力增大。
4.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存在部分问题
一是补助资金数额较小,申报程序过于繁琐,省直公共机构节能技改积极性不高。二是公共机构点多线长面广,数量庞大,节能补助资金有限。三是部分单位一把手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支撑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本级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本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用于局所属的三所幼儿院运行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局所属事业单位(除幼儿院以外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省财政安排省二幼用于公共机构节能类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反映用于部分专项业务工作奖励经费。
十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用于幼儿院学前教育专项费用。
十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用于幼儿院其他教育专项费用。
十六、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业教育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业教育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预算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预算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预算单位离退休其他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项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用于局属省商业技师学院专项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项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项支出。
二十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晚解放地区人员生活补助。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局本级离休干部医疗费。
二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
二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部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用于局本级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
三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十五、“三公”经费:纳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车配备更新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2022年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