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 索引号:430S00/2022-0302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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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09-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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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2021年度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省直住宅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省直住宅管理中心成立于2012年9月25日,是依据省委2012年第23次常委会议精神,经省编办批准设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内设综合科和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5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08万元,增长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小区管理服务保障运行经费以及增人增支: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人员安置6人由我单位承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5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5万元,占99.998%;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5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70万元,占96.48%;项目支出30万元,占3.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5.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08万元,增长20.26%,主要是因为新增服务保障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2.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37万元,增长20.38%,主要是因为新增服务保障运行经费和增人增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2.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9.74万元,占97.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6万元,占2.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2.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9.54万元,支出决算为82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管理运行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9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万元,占9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9人次,主要是实地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一般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两辆一般公务用车,一辆是医疗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新小区一期项目管理运行经费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专项资金使用成效明显,在新小区前期筹备工作中,针对经费落实和人员招聘难的实际情况,工作前置、协调各方,认真开展前期考察调研工作,科学制定经费需求、人员招聘和岗位调整方案,确保了经费落实,整体移交工作顺利开展,实现项目现场平安稳定过渡,项目评价得分100分。
组织开展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批复执行预算,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项目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新小区一期项目管理运行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按计划进度目标完成项目招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物资采购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规范管理,持续做好住房保障服务工作。
(3)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按省财政厅要求按时在主管局门户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预算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预算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部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车配备更新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2022年4月6日
(此页为封面)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省直住宅管理中心)主要负责集中住宅区、周转住房、临时性住房以及其他临散公有住房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情况:省直住宅管理中心成立于2012年9月25日,是依据省委2012年第23次常委会议精神,经省编办批准设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内设综合科和管理科。
(三)人员情况:核定编制为8名,正式编制在职人员8人。年末实际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4人(含由我单位承接安置的湖南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人员在职6人及退休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82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4.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98.6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基本支出 |
人员经费 |
224.03 |
公用经费 |
598.67 |
|
小计 |
822.7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为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新小区一期管理运行经费30万元。主要包是用于新小区一期项目前期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它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在局党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政府会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一是围绕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即集中住宅小区、周转住房、临时性住房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突出“精心服务、精准保障、精细管理”理念,围绕管理服务抓规范提质量。2021年,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服务方面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100%。二是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要求,在中心党支部的带领下严控支出,杜绝了铺张浪费,各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从严从紧编制本部门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三是本年度的各类报表编制和各项指标审核均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了严谨细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数据填报工作任务;且本单位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2021年我中心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党支部一班人注重抓班子强队伍,注重建章立制抓规范,注重精心服务提品质,注重廉洁行事保底线、注重平安建设保安全,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得到了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年度绩效管理中,暂未发现明显存在的问题。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中心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年初预算绩效评价体系,逐一进行了自查,并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
附件1
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
编制数 |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8 |
14 |
175% |
||||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
2020年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7.612 |
9.7 |
9.7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
|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7.5 |
9.5 |
9.5 |
|||
2、出国经费 |
|
|
|
|||
3、公务接待 |
0.112 |
0.2 |
0.2 |
|||
项目支出: |
|
|
30 |
|||
1、业务工作经费 |
|
|
|
|||
2、新小区一期项目管理运行经费 |
|
|
30 |
|||
…… |
|
|
|
|||
3、省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591.93 |
601.32 |
598.67 |
|||
其中:办公经费 |
6.05 |
7 |
6.9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2 |
25 |
23.4 |
|||
会议费、培训费 |
0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200 |
200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825.35 |
822.7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2021年完工项目) |
(㎡) |
|||||
|
|
|
|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1、倡导绿色出行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绿色低碳出行体验活动。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骑共享单车或步行等方式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体验能源重要性,支持节能减排。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省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填表人:杨献词 填报日期: 2022-04-06 联系电话:88298658 单位负责人签字:杜登兵 |
附件2
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省级预算单位名称 |
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 |
||||||||
年度预算申请(万元) |
|
年初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预算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822.5 |
855.37 |
852.7 |
10 |
99.69% |
|
|||
按收入性质分:855.37 |
按支出性质分:852.70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855.35 |
其中:基本支出:822.70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30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0.02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面落实建立住房立统一保障服务联系机制,确保有关住房保障服务精准精细,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保障服务工作做到管理科学、保障周全、服务到位、领导满意。 |
突出“精心服务、精准保障、精细管理”理念,立足“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纪律”要求,抓规范提质量。中心干部职工坚持365天不间断在岗值守,两区在服务方面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业主满意率达到100%;另新增一区前期移交准备工作也有序进行中。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
|
指标值 |
分析及 |
||||||||
|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 服务小区业主 |
21户 |
21户 |
10 |
10 |
|
||
指标2:服务临时性住房业主 |
2户 |
2户 |
10 |
10 |
|
||||
指标3:周转房业主 |
7户 |
5户 |
10 |
9 |
因业主工作原因搬离 |
||||
质量指标 |
所有小区维修项目验收达标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所有工作按期完成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各项指标控制在预算支出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节约 |
≦上年度 |
≦上年度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社会就业人员人数 |
20 |
25 |
10 |
10 |
因新增有关项目新增劳务人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小区及办公区域垃圾分类 |
小区及办公区域垃圾分类初见成效 |
小区及办公区域垃圾分类见成效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干部队伍建设 |
优化 |
优化 |
5 |
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小区业主保障服务工作测评满意率 |
100% |
100% |
5 |
5 |
|
|||
总分 |
100 |
99 |
|
||||||
填表人:杨献词 填报日期: 2022-04-06 联系电话:88298658 单位负责人签字:杜登兵 |
附件3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 |
新小区一期项目管理运行经费 |
||||||||||
出名称 |
|||||||||||
主管部门 |
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
|
年初 |
全年 |
全年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预算数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30 |
30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30 |
3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计划进度目标完成项目招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物资采购工作 |
按计划进度目标完成项目招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物资采购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
|||
分析及 |
|||||||||||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按规定完成招标和采购 |
4 |
4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一次性合格率 |
100% |
100%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及时完成各项款项的支付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 |
100% |
100% |
15 |
15 |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创造就业岗位 |
5 |
5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安全无事故 |
100% |
10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垃圾集中处理 |
100% |
100%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满足正常移交使用达标 |
100% |
100%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填表人:杨献词 填报日期: 2022-04-06 联系电话:88298658 单位负责人签字:杜登兵 |
|||||||||||
附件4 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考核评分表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评分 |
|
|||||||
实施评价40分 |
单位自查(20分) |
所属单位都要开展绩效自查,转移支付项目单位都要开展绩效自查;以上各项每发现一个单位没有做相应工作的,扣20分,最多扣20分。 |
20 |
|
|||||||
提交表格(20分) |
按时向局财务管理处报送表格的得20分;每推迟一天报送报告的扣5分,最多扣20分。 |
20 |
|
||||||||
自评表格(60分) |
自评表格的完整性 |
绩效表格内容齐全的,得15分;否则每少一个部分扣5分,最多扣15分。 |
15 |
|
|||||||
(15分) |
|
||||||||||
绩效自评表(15分) |
1、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反映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的指标和预算执行率的权重符合本规程的,得2分,否则按比例扣除相应的分数。 |
15 |
|
||||||||
2、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全部细化到三级指标的,得3分;部分细化的,酌情扣分;没有细化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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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三级绩效指标内涵明确、具体、可衡量的得5分;突出核心指标,精简实用的得3分;指标与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密切相关,全面反映产出和效益的得2分;否则每项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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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报告反映问题情况 |
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详实全面的得15分,只提出资金不足问题的不得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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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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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的情况 |
针对评价发现问题提出包含有关政策在内的可行性建议的得15分,只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建议的不得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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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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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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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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