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 索引号:430S00/2022-0302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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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9-0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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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2021年度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1年度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拟订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省直机关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对省直机关单位的房地产实施管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直机关房地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直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省直机关的行政建房计划和投资;根据授权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统一建设职责,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承办省直机关房屋维修、危旧房改造事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及中央在长单位行政用房、住宅建设土地使用权证的有关管理工作。

    (三)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具体处置以及预算内专项用于解决省领导和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外宾赠送我省领导人和各部门的礼品、省直机关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的礼品和其他礼金礼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省直机关(包括中央部委在长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省直单位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五)负责在职和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来宾接待、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市州、县市区驻长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六)统筹协调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省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七)指导省直机关物业管理;负责管理范围内省直单位政策保障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起草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全省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办公用房管理处

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维修、处置等相关工作。

3.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和具体处置工作;承担外宾赠送我省领导人和各部门的礼品、省直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的礼品和其他礼品礼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住房保障处

负责省直单位集中住宅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以及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

5.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在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省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财务管理处

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省直机关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业务工作。

7.接待服务处

负责在职和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来宾接待、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局属接待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市州、县市区驻长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8.政策法规处

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负责局系统内部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法制审查;组织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省直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9.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外事工作;负责局党组有关会议议题的收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局属教育培训机构和幼儿园。

10.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其中,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预决算编制纳入局本级)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筹建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湖南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7,43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05.48万元,增减少18.83%,主要是因为局本级2021年度收、支减少10,598.13万元,原因为清新园建设项目2021预算安排较2020年减少较多,其中2021年安排2,534.07万元,2020年安排11,309.38万元。省商业技师学院2021年度减少820.31万元,原因为:减少了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0,32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24.75万元,占95.79%;事业收入1,315.64万元,占3.26%;其他收入381.74万元,占0.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1,38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6.32万元,占46.37%;项目支出16,832.99万元,占53.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842.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64.54万元,减少20.17%,主要是因为局本级较去年减少10,603.2万元,主要是清新园项目建设项目2021预算安排较2020年减少较多。省商业技师学院较2020年减少1,208.26万元,主要是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省二幼较2020年增加161.18万元,主要是省二幼公开招考7人增加人员经费拨款、财政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拨款,住宅中心较2020年增加144.08万元,主要是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人员6人入编到其单位,财政增加安排了人员经费,新增安排了省直有关小区一期管理运行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54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211.06万元,减少30.9%,主要是因局本级较去年减少12,772.51万元,主要是因为清新园项目、相关住宅小区一期项目及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项目2021年支出2020年有所减少省商业技师学院较2020年减少845.2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省二幼较2020年增加180.02万元,主要是省二幼公开招考7人增加人员经费拨款、财政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拨款,住宅中心较2020年增加144.37万元,主要是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人员安置6人由承接增加了人员经费;新增安排资金省直有关小区一期管理运行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54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85.97万元,占64.6%;教育(类)支出6,879.34万元,占2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6.01万元,占3.34%;卫生健康支出199.4万元,占0.67%;节能环保支出383.38万元,占比1.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010.1万元,占比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11.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5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9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因年底未收到通知支付绩效奖等奖金,故人员经费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76.2万元,支出决算为8,6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局本级省直有关住宅小区项目建设资金支付4,682.29万元,办公用房房屋结构安全检测费支付898.16万元,省直有关临时性住房改造装修项目经费52.01万元,清新园项目经费2,534.07万元,省直有关周转住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经费71.96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509.64万元,支出决算为3,50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09.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4%,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63.4万元,支出决算为3,87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直机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资金项目经费3,736.49万元,追加经费中支出1,864.59万元,全年该项支出的执行率为38.92%。主要原因是由于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工程设计、清单编制、预算评审、现场施工、工程结算等多个环节,管理周期长、关联部门多,加上管理不到位,不同程度造成了资金支付进度缓慢、资金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纪委监委信息机房和档案库房项目节约财政资金,结余的款项已收回财政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省直单位有关信息化建设项目年中追加支出142.48万元。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289.9万元,支出决算为35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三家幼儿园拨款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7.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省商业技师学院学生资助补助等资金。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3,105.94万元,支出决算为4,66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省商业技师学院生均拨款等资金。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省商业技师学院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1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二幼此笔款项为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6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局机关离退休绩效奖等支出41.8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7.5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持平。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持平。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商业技师学院了校园招聘一次性补助资金和实训补贴资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省二幼一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社会保障和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局本级局机关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22.63万元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2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0.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了省二幼和省商业技师学院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38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8.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局本级追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奖励资金329.78万元,学校、医院类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修订项目支出19.8万元。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4.6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为年中追加局本级德才苑项目建设资金5045万元中支出的。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82.4万元,支出决算为36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正常人员变动造成的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5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76.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助学金、奖励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675.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6%,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1万元,完成预算的85.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预算的61.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影响,与上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1.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来访需要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50万元(其中,年初安排20万元,年中从因公出国经费预算中调剂30万元到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决算为47.92万元,完成预算的95.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21年有两台公务用车年久失修,达到处置条件,申请处置批准后,在车辆购置标准内采购车辆。与上年相比增加47.9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两台公车年久失修,已达到处置条件,经公车办批准更新购置两台公车,上年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2.5万元,支出决算为59.98万元,完成预算的82.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严控车辆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5.02万元,减少7.72%,减少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和标准内,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2万元,占6.7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7.9万元,占93.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3个、来宾776人次,主要是接待外省和地方机关事务局来我局调研、省商业技师学院教学、培训业务接待、衡东土菜行业协会、电子工业出版社、重庆能源工业学院、炎陵县丐渡镇调研接待以及省一幼省三幼业务交流学习工作观摩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7.92万元,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98万元,主要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0.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6万元,降低1.56%,与去年基本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71万元,用于召开我局业务性工作会议和湖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餐饮服务类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人数364人,内容为省直国有资产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会、湖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餐饮服务类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开支培训费47.3万元,用于开展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业务工作培训、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师及后勤人员业务培训,人数2027人,内容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培训、标准化工作业务培训、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培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家幼儿院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能、教育信息化、保育保健业务、后勤管理等培训,省商业技师学院教师职业能力、继续教育、信息员业务和消防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7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45.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76.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9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属各教育单位及住宅中心单位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512.76万元(含直接下达到项目单位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补助资金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39%(省财政厅2022年开展了省级专项资金三年(2019-2021年)整体绩效评价并统一公开,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未含省直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由省教育厅等安排的学前教育补助经费、省商业技师学院改善办学条件等项目支出未含在我局项目自评中

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业务工作经费专项、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省直有关小区临时性住房装修改造项目省直有关小区一期项目、清新园项目建设专项、省纪委省监委信息机房及档案库房建设项目、省直有关周转住房装修改造项目、德才苑建设项目、省直公租房管理运营维护、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补助资金、省直有关小区一期项目管理运行经费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12.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专项资金使用成效明显,重点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推进得到保障,省直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体系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升级、职能履行凸显社会效应,我局项目评价基本得分接近100

组织对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其中,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预决算编制纳入局本级)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筹建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湖南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8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89.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省财政厅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我局自评分99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业务工作经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顺利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保证了职能履行与重点工作的推进。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9.81万元,执行数为1,086.35万元,完成预算的63.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督办预算执行进度。

运行维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保证重点职能履行,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1.1万元,执行数为35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认真做好各项目管护等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省直有关小区临时性住房装修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完成尾款支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43万元,执行数为52.01万元,完成预算的5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省直有关小区一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实现了竣工联合验收合格,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26.26万元,执行数为4,682.29万元,完成预算的53.6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与项目处室和单位联动,加快督办预算执行进度,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清新园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按计划完成项目规划调整、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量、产权办理、档案移交等扫尾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结算相关政策和程序,严格核审竣工图和竣工资料,严格变更签证现场核查和工程量的确认,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发生。同时,全力保障项目安全运行,保障水平和服务态度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项目成为业内示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34.07万元,执行数为2,53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项目移交后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

省纪委省监委信息机房及档案库房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办理好不动产权证,设施设备运行稳定,省纪委对项目建设高度评价,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无安全责任事故,节约投资概算率29.67%。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12.49万元,完成预算的86.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项目移交后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

省直有关周转住房装修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完成工程款支付、完成结算评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77万元,执行数为71.96万元,完成预算的96.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项目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

德才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述: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前期报建报批工作,正在进行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45万元,执行数为1,644.62万元,完成预算的32.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与项目处室和单位联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专款专用,管好资金资产,做到安全、廉洁、优质,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省直公租房管理运营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累计小区入住率1395人次、智能化管理服务覆盖率≥90%。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9.98万元,执行数为13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厉行节约,继续提升服务品质,保障安全,全面做好省直单位工作房管理工作。

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综述:补助全省57个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其中省直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补助项目27个,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市州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补助项目30个,安排专项资金320万元)。引领自筹资金7,611.38万元投入到节能改造项目,涵盖了燃气锅炉低氮节能改造、教学楼实验实训楼节能改造、节水型高校建设、雨水利用项目配套管网工程、热水合同能源管理、办公楼中央空调智慧节能管理、水电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等。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合理分配资金,达到资金使用最大带动和示范作用。

省直有关小区一期项目管理运行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按计划进度目标完成项目招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物资采购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规范管理,持续做好住房保障服务工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11个全部包含在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中,按省财政厅要求按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本级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本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用于局所属的三所幼儿院运行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局所属事业单位(除幼儿院以外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省财政安排省二幼用于公共机构节能类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反映用于部分专项业务工作奖励经费。

十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用于幼儿院学前教育专项费用。

十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用于幼儿院其他教育专项费用。

十六、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业教育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业教育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预算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预算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局属预算单位离退休其他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项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用于局属省商业技师学院专项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项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省商业技师学院专项支出。

二十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晚解放地区人员生活补助。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局本级离休干部医疗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省人社厅财政部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用于局本级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

三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十“三公”经费:纳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车配备更新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局系统纳入省财政预算编制的8家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形成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单位我局2021纳入省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有8个,即局本级、省直单位职工集中住宅区管理服务中心、筹建处、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省商业技师学院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我局机关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用房管理处、住房保障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财务处、接待处、人事处(含老干工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10个内设机构;我局编制人数624人,2021年实有在职人数554人,离休7人,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管理。

(三)机构职能

1.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建设、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拟定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后勤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节约型机关建设;负责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后勤员工培训工作。

2.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地产实施管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建房计划和投资;根据授权承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统一建设职责;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维修、改造、处置工作;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中央在长单位行政用房、住宅建设土地使用权证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资金,指导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物业管理工作。

3.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以及预算内专项用于解决省领导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外宾赠送我省领导人和各部门的礼品、省直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的礼品和其他礼金礼品的管理工作。

4.拟订省直机关单位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单位集中住宅区、保障性住房(含公租房)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省直单位(包括在长省属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长单位、大专院校)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直机关单位危旧公有住房(含已售)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省直单位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负责管理范围内省直单位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5.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有关技术改造项目及其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6.负责在职和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来宾接待、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市州、县市区驻长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7.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基本支出12952.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60.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5.83万元,资本性支出4.7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出台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执行我局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杜绝廉政风险二是加强内部审计检查,发挥财务监督作用,防范财务管理风险。三继续强化财务约束,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四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精准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按要求实施绩效自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是落实预决算公开,按要求完成部门预算、决算、绩效自评公开等工作。

2.资产管理情况:一是按要求对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并与资产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匹配,确保账实相符,根据办公室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重新打印粘贴资产条码;日常资产管理中,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既按规范流程,又及时高效为工作人员配备所需办公家具、办公用品。二是做细做实低值易耗品管理。在及时满足干部职工办公需求基础上,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签字登记领用制度,尽可能节约降耗。三是我局全面完成机关计算机终端和服务器信创工作,做到真替真用,并及时按要求做好了被替代设备的捐赠报废处置等工作。

3.“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各项要求详见1

202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表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年中调剂

2021年调整后预算数

2021年决算数

预算执行率

1

因公出国(境)费

30

-30

0

0

0.0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车辆购置费

20

30

50

47.92

95.84%

车辆运行维护

72.5

0

72.5

59.98

82.73%

小计

92.5

30

122.5

107.9

88.08%

3

公务接待费

12.8

0

12.8

7.81

61.02%

合计

135.3

0

135.3

115.71

85.52%

2021“三公”经费共节支19.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节支4.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节支2.08万元,运行维护费节支12.5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21年度省级专项资金分配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

我局2021年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为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640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鉴于2022年计划开展省级专项资金三年(2019-2021年)整体绩效评价,本次自评中省级专项资金可以不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故此报告中不含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内容。

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计安排项目支出32141.48万元,实际支出16591.65万元,年末结余15549.83万元,安排支出项目较大金额的有: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省直机关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9833.96万元,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省直相关小区一期项目建设经费8726.26万元,年中追加德才苑建设项目5045万元,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省直相关项目建设资金2534.07万元,年中追加办公用房房屋结构安全检测费1081.56万元,上年结转省政府政务服务综合窗口项目1351.62万元,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三家幼儿院学前教育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613.97万元;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省商业技师学院改善中职办学条件等专项资金1019.59万元。年末结余较大的有:省直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年末结余6065.02万元,省直相关小区一期项目征地经费及建设经费年末结余4043.97万元、德才苑建设项目年末结余3400.38万元、省政府政务服务综合窗口项目年末结余1346.29万元,将在今后年度按进度及时支付(详见表2)。


3.2021年度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情况

2021省财政安排节能补助资金800万元,补助全省57个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其中省直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补助项目27个,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市州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补助项目30个,安排专项资金320万元。引领自筹资金7611.38万元投入到节能改造项目,涵盖了燃气锅炉低氮节能改造、教学楼实验实训楼节能改造、节水型高校建设、雨水利用项目配套管网工程、热水合同能源管理、办公楼中央空调智慧节能管理、水电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等,充分调动公共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取得了很好的节能示范效应

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57个项目单位发挥了公共机构在社会节能中的示范引作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落地有效降低了能耗一是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良好。经统计测算,57个项目平均节能率达25%,单位平均行政成本节约率达20%,节约了公共机构行政运行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公共机构的节能节水改造,使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节约了能源资源,达到节能环保清洁安全的效果,为公共机构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三是生态效益显著节能、清洁、环保产品的使用推广,促进了环境改善,效果明显,达到了节能降碳的目的民众满意率大幅提高通过对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在降低能耗的前提下,进一步改善了办公环境和条件,干部职工反映良好,项目实施效果好社会效益凸显。项目单位大多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大,近年来通过节能补助资金引导,积极配套项目资金,实施综合性节能改造,降低能耗,在社会上树立了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的良好形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湘财绩〔20221号文件精神,我局2022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8家单位2021年度所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考评。2021,我局严格按省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2021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情况如下:

(一)运行成本

2021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295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76.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75.83万元。根据省直相关工资标准支出人员经费,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重大重点支出坚持事前审批,严格执行一般性公务支出标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管理效率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5378.19万元,支出29544.2万元,年末结余15833.9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5549.83万元,占总支出结余96.87%),预算执行率为98.21%。

从结余情况看,影响预算执行率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其中,局本级项目支出结余15398.93万元,省二幼项目支出结余134.96万元,省三幼项目支出结余13.62万元。从单位项目支出结余占比来看,局本级结余占比99.03%。

局本级结余较大的项目有:省直行政性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年末结余6065.02万元,省直相关小区一期项目征地经费及建设经费年末结余4043.97万元、德才苑建设项目年末结余3400.38万元、省政府政务服务综合窗口项目年末结余1346.29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项目进度及合同款项支付。

(三)履职效能

1.省直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加强。

经过两年的努力、多轮的调研、多次的协调听取意见,数易其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召开了省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会议,明确了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的流程管理,以及分类管理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与要求明确了任务、责任、措施;与省财政厅共同作为牵头单位,开展了省人大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省直国有资产不规范问题整改,合力推动了涉及20多家单位40多个问题整改,获得了较高评价;基本完成省直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和存量公有住房清查整改,存量公房的清理移交达到92.3%,公房的权属变更登记基本完成,首次登记有序推进;坚持“有余、有需、有序”的原则,虚拟与实体、线上与线下公物仓同步建设,在林业局老院子初步建成实体公物仓,网上公物仓系统基本达到运行条件;采取调剂备用、租赁经营、置换整合、转让处置等方式发挥资产的综合效益,全年资产直接出租和处置收益9504.85万元。

2.办公用房管理体系稳步推进

先后调整20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对省委省政府三个院落26家单位的办公用房布局进行了优化,调剂配置了7个单位的用房需求,完成了11个维修改造项目,既保障了省直单位办公用房需求,又持续解决“拼盘插花”和安全隐患等问题。“五统四化”的办公用房管理做法与经验,在《中国机关后勤》和省委《工作情况交流》刊发。

3.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进一步推进省部级干部住房实物集中统一保障,克服资金紧张建设主体多、难度大、要求高等诸多困难,省直相关小区小区在12月通过验收,正在抓紧交付和配售;用心用情做好省部级干部住房、周转住房、临时住房管理和保障服务。省直周转住房德才苑开工建设,存量公有住房清查整改、转化工作统筹推进,配租服务不断改进,目前在租768户,入住率75.7%,比去年同期增长13个百分点;周转住房管理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一站式手机便捷操作,配租服务“只跑一次”,赢得了省直单位职工的认可。做好住房货币保障服务,审批住房补贴2.28亿元,发放维修资金225.59万元;省直住房公积金本年归集107.45亿元、提取61.8亿元、发放贷款50.32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38.72亿元。

4.公务用车“一张网”格局不断巩固和发展

29560台车纳入全省“一张网”管理,全年平台保障公务用车120万台次;省直单位配置车辆160辆,处置车辆237辆,持续推进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配备。

(四)社会效应

1.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升级

节约型机关建设是渗透党政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一项全局性工作。2021年9月国管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肖捷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并讲话。夯实工作基础,全省有2.3万家公共机构和375家重点用单位纳入名录库管理,持续深入抓示范创建,创建单位已经达到目标任务的65%。实施项目推动,通过800万元的项目扶助资金,引导带动7611.38社会资金的投入。召开了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现场推进会,完成了省政府的绩效评估,对94家单位采集数据来开展绩效评估。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宣传,节约型机关建设、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逐步深入人心。

2.公务接待及机关食堂管理进一步规范

在接待服务上完善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机关食堂调研,规范公务接待及机关食堂管理,探索餐饮节约新举措,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崇朴尚俭的良好氛围

3.职能履行凸显社会效应。

制定了全省机关事务发展“十四五”规划,配套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规划;完成了枫林宾馆改革,以2021年9月30日移交会议为标志,枫林宾馆600多名员工一次性完成改革任务,支持了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改革平稳有序,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针对公积金办事难、幼儿教育学位不足、省直单位职工就餐难等问题,率先办理公积金8项跨省业务,省二幼增加了300个优质幼教学位,改造机关食堂新增1500个就餐餐位,下大力气解决了遗留二三十年的房改办证难题,为140栋、2546户解决了房改办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管局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服务机关运行、服务干部职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方向,坚持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打造高举旗帜的政治机关、执行有力的行政机关、保障运行的服务机关、精细管理的专业机关和风清气正的清廉机关,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支撑、有效保障和优质服务。

(六)服务对象满意度

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次办、集中办、网上办、就近办,智慧信贷实现全流程的信息化,公积金办事的品牌正在形成。住宅管理中心用心用情搞好保障服务,赢得领导的认可和点赞。发展中心加强住房管理,积极配合做好权属登记、存量公房清查整改工作。商业技师学院坚持党建引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列入省“十四五”高等学校的发展规划。省二幼成功发起成立全国首家省早教托育学会,省一幼、三幼各有特色,教学质量、口碑、社会美誉度不断提升。会计中心围绕局中心工作,特别是资产管理业务主动作为、贡献力量。筹建处尽心管护2000多亩土地,确保土地完整安全。

2021我局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9分,对照预算完成率标准自评扣1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1年,我局预算整体支出基本保证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和职能履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年度绩效目标设置难以精细化科学化

年度绩效目标涉及重点职能履行、重点工作,涉及多个处室和单位,报送绩效目标时,大多数处室和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还未详细统筹,绩效目标设置难以精细化科学化。

(二)部分不可预计支出未能精准编入年初预算

由于部分工作任务及情况突发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比如:丧葬费抚恤金等,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三)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存在部分问题

一是公共机构点多线长面广,数量庞大,节能补助资金有限,只能对部分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实施奖补,资金缺口大。二是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不够,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支撑体系三是节能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节能技改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

从整体情况看,基本支出预算完成率和预算控制率均较好。但项目支出方面,部分项目指标执行率不高,主要是办公用房维修项目。2021年度部分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因多方原因导致资金支付率低。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鉴于2022年计划开展省级专项资金三年(2019-2021年)整体绩效评价,本次报告中不含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内容。

(五)个别项目财评进度较慢

省政府政务大厅项目2020年开工,2021年已竣工验收,正在结算评审中,尚未到达财评环节,剩余未支付资金1346.29万元跨年未支付。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夯实绩效考核工作基础,及早与各单位和业务处室联系,争取取得精准绩效目标,狠抓绩效目标助力编实预算,夯实绩效目标源头管理基础,助力编细编实预算。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预见性,预编一部分不可预计费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准确性。

(三)加大节能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财政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投入成本,提节能效益。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各地区和各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

(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项目经办方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及时办理结算、验收手续,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结余已收回资金重新下达,进一步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并落实到位,进一步重视绩效考核激励作用,扎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统一部署,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

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

效自评表(单独报送)

      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业务工作专项支

出绩效自评表

      4.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运行维护经费专

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5.2021年度省直相关小区小区临时性住房装修改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6.2021年度省直相关小区一期项目建设支出绩效自

评表

  7.2021年度省直相关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8.2021年度省相关部门有关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9.2021年度省直相关周转住房装修改造项目补助资

金绩效自评表

10.2021年度省直相关小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

评表

          11.2021年度省直公租房管理运营维护专项资金绩效

自评表

          12.2021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自

评表

          13.2021年省直相关小区一期项目管理运行支出绩

效自评表

14.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