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单位预算

  • 索引号:430S00/2021-0200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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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1-03-1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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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2021年湖南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中心主要协助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办公用房权属登记、信息化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以及负责办理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预算单位构成为湖南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本级。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8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批复数80.28万元增加6.26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8万元;晋级晋档0.1万元;压减一般性支出1.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8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万元。本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6.2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4万元,占93.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万元,占6.2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86.5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4.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37万元,增幅10.20%,主要是增人增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无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2021年无新增公务用车及设备计划。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021年湖南省直单位会计事务工作指导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