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16-07-26 16:07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已经局党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5年3月12日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推动局党组“一型四化”发展战略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坚持重在建设、注重过程、讲究实,着力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整体文明素质,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规范、高效、集约的机关事务工作机制,促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在巩固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强管理重点,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干部职工工作创新能力,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能力机关积极争创级文明单位,局属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力求有新的进步。

三、创建内容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从严从实要求,建设善于学习、开拓创新、勤政廉政、战斗力强的领导集体。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和组织建设。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党中心组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全面提升班子政治素养、道德修养、履职能力、管理水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机关文化建设,凸显铸魂育人聚力效应;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主线,全面深入地实施好“一型四化”发展战略。二是带头坚持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党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活动指导,引导完善机制,带领干部职工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联系群众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增强团结协作精神。四是密切联系群众,着力改善民生。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带头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正确行使权力,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五是落实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立规执纪,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二)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锻造一支作风优良、能力过硬、奋发有为的“五型”干部队伍。一是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争当学习型职工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并落实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规划和专题安排,采取请进来专家授课、走出去学习调查等方式,加强理论辅导与教育引导组织主题党、团日纪念等活动,升华思想境界以人为本,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心理疏导,树立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强基固本,筑牢道德之魂。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干部职工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文明创建重要活动,做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墙、上网、上讲堂。突出特色,制定全系统学雷锋活动安排,窗口部门践行文明公约承诺,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故事征集宣讲道德模范的典型宣传。以庆祝建党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和建局60周年为契机,重点总结好、宣传好十八大以来本单位本系统各方面工作的新探索新进展,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拓展道德讲堂、道德教育基地建设平台,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法治精神三是引导行为,推进志愿服务。完善对局系统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开展系列主题志愿公益活动,并联系实际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四是爱岗敬业、积极创先争优。倡导终身学习、实干创业理念,创建机关图书、读书沙龙,青年讲吧、读书交流、劳动竞赛等研学平台,提高干部职工专业理论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研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加大对文化建设的研究指导,促进文明创建与文化建设的深度融合。一是培育价值理念。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征集提炼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积极向上、全体认同的机关价值理念。二是完善行为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机关先进文化理念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纪律考勤、后勤保障等诸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规范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言行,使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有据可依,体现机关文化精神。 三是弘扬服务精神。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创造性地履行好职责,自觉地把服务作为天职,自觉地把权力的运用当作服务的过程,实现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四是强化道德规范。通过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依法执行公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使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五是树立优秀品牌。通过树立典型人物、典型经验,把无形的机关文化形象化、典型化、人格化,促进干部职工对机关文化的理解和贯彻,进而转化为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提高机关效能的自觉活动。六是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样的学术交流和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我教育,陶冶高尚情操。抓好“职工之家”建设,激发职工创新创业热情;深化“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活动,更好地引领、凝聚和服务青年;开展“寻找最美”活动、弘扬传承良好家风家训活动,妇女“半边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推动业务工作发展。通过文明创建向纵深发展,推动形成工作体制健全、资源利用高效、成本控制严格、标准体系完备、监督机制完善、评价考核到位的节约型机关建设新机制;推动形成统一建设、统一清查登记、统一权证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处置、统一物业监管等“六统一”的省直办公用房管理与服务机制;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监管新机制、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型公务出行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省直机关职工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改革、后勤服务单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推动我局自身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五)规范基层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党务公开,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健全民主制度。落实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畅通干部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关心职工,探视慰问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劳模、职工。落实领导接待日及基层领导接访工作,与职工交心谈心制度,优化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各级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机关和谐发展。二是深化民主监督。加大“三公开”力度,增强干部职工参政议政意识,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明确界定公开事项范围、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促进“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到位。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开展普法专题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意识。组织各处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强化措施落实实现无治安案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经济和刑事案件,无“黄赌毒”,无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无群体上访事件,无重大、特大信息安全事件的目标。

六)打造优美创建环境。一是营造良好氛围。办公楼大厅、走道及绿化带,广泛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营造遵德守礼的良好氛围,共建优美环境。二是推进“文明机关”建设。开展公共卫生清扫,增加绿化覆盖,添置便民设施,发动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卫生的办公、生活环境共建活动,精心打造绿色机关,优化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三是加大节能减排教育开展节能减排知识竞赛,倡导节能降耗,继续抓好“文明餐桌”行动,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反对铺张浪费。四、组织领导

(一)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调整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为:

  长:龙晓华

副组长:宋军、刘亚楼、瞿正辉、张军良

  员:胡兴书、黄良辉、胡金平、黄跃美、余冠琼、欧阳曙、刘明春、刘中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文明办),刘中开兼任办公室主任,何芳、曾激波、秦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局文明办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直属机关党委(2504室)。

(二)领导小组和文明办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中央、上级管理部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扩大会议,研究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

2)负责审定文明创建实施方案,并组织部署、调度、监督与检查。

3)安排创建活动必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2.文明办职责:

1)负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整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文稿的起草,收集传达相关文件精神。

2)负责创建活动日常情况的分析和调度严格执行创建活动的检查和考核,督促各处室落实创建任务。

3)收集创建活动的资料整理,组织开展有关创建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处室和局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与省直工委的工作联系。

五、创建工作分工

创建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机关业务、政务、党务等各个方面,需要各方齐抓共管。

(一)局直属机关党委职责:负责起草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整体规划、实施方案和具体宣传工作。承担与省文明办、省直工委相关工作的协调与衔接,筹划开展有关创建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处室开展创建工作,负责调度和报送有关创建工作情况。

(二)局办公室职责:负责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局重大决策事项月督查和系统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负责重要创建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相关文件印发工作。

(三)局政策法规处职责:负责制定和审核把关创建活动中的各种文件工作制度,配合制定检查、考核、奖励办法负责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考核,收集整理创建活动的文件资料

(四)财务管理处职责:负责活动经费保障和相关财务活动指导。

(五)局人事处职责:负责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牵头制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检查、考核、奖励等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局监察室职责:负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的反腐倡廉教育,督导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创建活动的相关后勤保障,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负责机关大院和家属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综合治理工作。

(八)其他处室、单位职责: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和标准,抓好各自工作的落实,认真做好本处室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直接抓,组建工作班子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努力营造创建氛围。运用学习、宣传、动员、座谈等各种形式,动员干部职工自觉自愿地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增强全员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文明机关、从我做起”的理念贯彻始终。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和借鉴其他文明单位创建的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典型示范机制、分析调度机制、动态考评机制等,用良好的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要求、有措施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活动落实、经费落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创建资料完善齐全。

(四)狠抓评估督查。文明创建是个连贯性的活动,要在明确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对各个阶段创建的情况进行评估,对各个处室、各属单位创建的经验及时总结推介,对创建各时段的进度和预期目标进行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照创建的标准和要求,把创建任务一步一步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到位,防止出现前松后紧、前冷后热的现象,务求做到善始善终,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完成

七、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既分阶段进行,又整体推进,具体创建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153—5)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调整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制定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印发湖南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及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文明单位评分细则》,细化、量化评选条件,明确评选程序和办法。三是动员部署。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并层层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使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二)具体组织实施阶段(20156月—2016年5)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整体推进,逐一落实。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围绕公民道德建设这一主题,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设“文明道德讲堂”,推进“学习型、服务型、示范型”机关建设。积极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推荐好的学习书目,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继续开展“创文明、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等各种形式的主题创建活动,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开展“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支部党务工作考核,着力践行履职尽责创优秀、立足岗位争先进。四是依托机关网等宣传平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机关文明创建的宣传活动。五是积极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办公室对机关荣誉室、职工之家、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走廊等场所和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改造。六是开展“有机构、有队伍、有场地、有活动、有展示、有影响”的志愿者服务行动,志愿者注册达到单位总人数的80%以上。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在职党员进社区”“双联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七是机关办公加强机关办公秩序和环境建设,实现院内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目标。

(三)开展自查自纠阶段(20166月—8)对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及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全面自检,认真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9月—12月)在自检的基础上,完成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等工作,建立创建专项档案,上报创建规划、年度计划、活动安排及相关材料,接受上级机关文明办检查验收,评选表彰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元月—  。认真总结文明创建成功经验,固化创建成果,全面建立健全各项创建工作制度,形成文明创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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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