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围绕四个“强化” 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出实效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3-02-24 11:02

近年来,张家界市慈利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部署,从整合机构职能职责、统一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四方面发力,全方位多举措推动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出实效。

强化集中管理 明晰职能职责

慈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县机关事务管理行政辅助工作。明确职能范围。由县委编办明确县机关事务中心承担党政机关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县委机关大院物业管理等五大职能。整合管理职责。将县财政局执行的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统一由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强化环节把控 抓实公车管理

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依托“全省一张网”平台统一调度,遵循公车调派“六环节”,严格治理公车私用行为,杜绝“车轮上的腐败”。抓实平台管理。将全县党政机关95台普通公务用车、108台执法执勤用车、278台事业单位车辆纳入公务用车平台集中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抓实监督管理。建立公务车辆“一车一档”,统一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实行标识化管理,动态监管公车派遣调度、运行轨迹、里程等情况,加强对节假日公车使用、封存情况检查。抓实车辆管理。定期排查公务车辆安全隐患并及时维修,精准识别车况,对车况老旧、运行有安全隐患的公车进行换购,杜绝公车带“病”工作。

强化联合监管 规范办公用房管理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和使用规范,科学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规范配置使用办公用房,先后对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等20多个单位的办公用房开展4次统筹调配,据实对统计台账资料进行更新,推进办公用房合理配置和集约节约使用。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党政机关(含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部门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政策宣传,杜绝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况的发生。

强化部门协作 理顺管理机制

出台了《慈利县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厘清全县各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二十项职责。规范管理流程。联合财政部门明确资产购置、维修、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流程,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由中心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经营门面,实现经营性资产统一规范管理。规范闲置资产管理。对全县82个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清查摸底,积极推动建立公物仓,探索将长期闲置和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纳入统一管理,着力盘活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