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局:构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格局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2-12-27 19:12
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下行政办公需求,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立足工作实际,通过落实“五个统一”,合理配置现有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推动构建长沙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格局。
统一规划用房布局
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对办公用房布局进行合理科学规划,做到办公区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全面推进集中办公,为党政机关高效规范运转提供有力保障。第一批规划的集中办公区是长沙市行政中心,位于湘江西岸、岳麓大道北侧,占地约117亩,建筑面积368.7万平方米,会集行政办公、政务服务、应急指挥、信访接待等多项行政职能,极大的方便职工办公、群众办事。2021年,通过对闲置资产的盘活,还归集建设了长沙市政府麓景路办公区,该办公区占地30亩,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距行政中心3.6公里,进驻单位16家,集中办公格局进一步形成。
统一调配集约使用
针对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紧张、办公用房配置不够均衡的问题,以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整为契机,坚持“集中集约、存量调剂”的原则,对涉改的近55家单位办公用房实行从严核定、科学规划、低于标准配置。所有涉改单位均在存量用房中进行调剂、整合,实现会议室等服务用房和公共设施共享共用的管理模式,既保障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转,又强化了集中集约使用。“十三五”期间,市本级通过盘活存量、充分挖潜,积极协调、统筹调剂,调整办公用房面积10多万平方,为全市的重大制度创新和重大机构改革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统一建立管理体制
紧盯建设、权属、调配、维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了《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长沙市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管理规定》等5个文件,为规范、合理的使用办公用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同时,坚持“分类推进、稳步实施”原则,扎实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核查登记工作,按照“一楼一档案、一部门一档案”的要求,分批将部分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机关事务部门名下,进一步明确了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的法定职能,规范了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统一清查整改处置
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是实现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在全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聘请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地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归类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资产置换处置的合理化建议,做到了盘清家底、做实账务、预防风险。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做好旧城改造建设过程中政府资产的征拆工作,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2010年以来,通过棚改置换,共置换办公用房面积1万多平方,有效缓解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紧张状况。
统一督促规范使用
坚持“集约使用、动态管理、管理从严”的原则,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上级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等基础上,严格对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每年组织对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压实使用单位责任,督促办公用房规范使用,推动办公用房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2013年以来,共清理整顿、腾退超标办公用房近6万平方米。
接下来,长沙市局将进一步加快构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格局,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制度,完善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一张网”建设,积极探索空置办公用房使用权置换等措施,盘活办公用房资产,切实提升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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