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打通公车保障服务“最后一公里”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2-11-24 10:11

近年来,怀化市新晃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坚持从创新制度机制入手,积极探索公务用车市场化运营新模式,提升公车服务信息化水平,扎实有效推进全县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在高效保障公务出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1+2+3+N”公车保障模式

按照“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积极探索并完善了“1+2+3+N”工作思路,即:以一个公车管理平台为依托,以标准化、信息化为目标,以加强驾驶员、车辆和运行经费管理为重点,安全高效保障全县各用车单位的公务出行。设立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负责平台车辆的管理、调度、维修、处置和保养,以及司勤人员的统筹、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加强车辆管理档案,实行公务用车一车一档,及时对车辆购置年限、车辆及加油卡使用、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和录入系统,规范了车辆的日常管理;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按照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化管理的要求,喷涂标识“公务用车”字样,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积极探索公务出行保障新方式

规范公务出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单制度》,各单位申请公务用车时,需提前预约并在“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APP上填报用车申请,详细说明用车事由,填写用车时间、地点和人员,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平台相关负责同志统一调度车辆。在平台车辆保障不足时,采取“谁用车、谁付费”的方式,实行定点租赁予以保障,按照《新晃县公务租车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汽车服务公司,合理制定有偿保障标准,确保满足公务出行需要。

建立“两检一会”管理制度

近年来,新晃县先后出台了《新晃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新晃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新晃县公务租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派单制度》《司勤人员安全工作制度》《车辆维修保养登记制度》等制度规范,加强公车平台管理,保障公务出行。建立“两检一会”司勤人员管理制度,即每日晨检,驾驶员每天上班第一项任务就是对责任车辆进行基本安全检查,确保车况正常;每日晨会,每天集中召开晨会对前一天任务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每周车检,驾驶员对责任车辆每周进行一次详细检查,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

目前,全县保留公车编制255辆,均安装车载定位系统并纳入“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管理,实现“车辆、人员、经费”三统一。2021年,全县公务出行支出由6875.65万元降至5568.31万元,节支1307.34万元,节支率达19%,成效显著。


每周定期车检

车载定位系统

统一调度车辆

召开晨会

开展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