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调结构、控成本、保安全” 加强公务用车保障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2-10-28 09:10

近年来,省公安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践行过紧日子要求,在公务用车编制大幅缩减、供需紧张的情况下,着力调结构、控成本、保安全,以更低成本更优服务保障了机关高效运转和警务实战需求。

一是主动应变调结构

公车改革后,全省公安机关警辅人员数量增长40%,各类公务用车总量压减30%以上。省公安厅机关公务用车编制从321辆缩减到169辆,专职驾驶员从107人减少到26人。为有效化解公车供需矛盾,省公安厅深入调研警务出行需求及特点,一方面在增人不增车上下功夫,完成为期三年的车型配备结构调整计划,陆续更新购置中型客车、商务车等多座位车辆,有效缓解了多人出行的用车矛盾,同时对出行地点及时间趋同的任务,采取一次派单共车出行方式,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另一方面,在精细管理、高效服务上下功夫,通过组建车队、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采取派车单制度,用车必审、审批必严、据实派车、事后核查,大大提升了公车使用效率。

购置多座位车辆

实行派车单制度

二是科学管理控成本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更新、加油、维修、保险、租赁的全流程统一管控,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保障得以进一步加强。单次30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责任驾驶人和车管安全员审核把关,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厅机关车辆维修专干进行现场勘核,严格维修质量,杜绝豪华装饰,防止过度维修。实行钥匙集中保管领取、车辆划区停放、定期核对出行次数时长、运行经费核支等措施,彻底杜绝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情况发生。公安厅公车每百公里单车燃油费、年均维修保养费等各项消耗一直处于较低档次;车辆使用寿命大幅延长,现有66%车辆使用时间达10年以上。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倡导绿色出行,在院内建成新能源车充电桩149个,计划在2023年实现新能源车购置占比达到厅机关年度购置计划的50%

车辆集中调度

公车集中停放

三是万无一失保安全

省公安厅机关把驾驶人安全意识培养放在首位,全面抓好驾驶员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培训、文化建设和关心关爱,确保队伍形象好、状态佳、过得硬,先后编撰了《湖南省公安厅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化指南》《厅机关车队服务手册》《湖南省公安厅机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汇编》等三本车管专业资料,供学习使用。建立健全了派(用)公车管理、在用车辆车况维护、车辆购(处)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置和季度全面体检、出行例行安检、重要节点重点提醒、事故和违章责任倒查追究等全流程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杜绝车辆带病上路,严惩违规派车、用车。公车年均违章量逐年下降,2019年车均下降到0.57条、2020年车均下降到0.35条、2021年下降到0.26条。2019年以来,省公安厅车队年均提供出行服务7000余台次,年均行驶150余万公里,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零发生”“零损失,做到了公务出行安全万无一失,出色完成了扫黑除恶、抢险救灾等重大专项行动的交通出行服务,多次得到公安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照片吴雨宁

公车管理制度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