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实现“两升两降”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2-09-30 16:09
近年来,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车改革政策,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方向,推行市本级公务用车“六个统一”管理模式,促进跨部门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统一编制管理
市直党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除纪委监委和公检法司等执法执勤部门外的其他单位,只核定车辆编制,一律不再保留车辆。按照“应统尽统”“应进尽进”原则,将市直单位194辆普通公务用车编制和产权全部按规定登记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纳入市公务用车平台集中管理,通过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大数据统计分析,在不突破全市车辆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合理调配车辆编制,实现总量控制。
统一经费开支
市财政将普通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统一安排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的单位一律不再保留车辆运行经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对车辆实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并按照核定车辆编制数对各使用单位进行分级核算,全方位统筹、全覆盖考核、全过程监督,经费预算管理精细、支出透明。对超出车辆运行经费预算使用车辆的单位,由超额单位负责从其预算公务经费中足额予以弥补。
统一配置更新
根据公务用车配置更新标准和使用现状,编制当年配置更新计划,在保障必须的前提下,严控车辆购置数量。车辆购置统一由市公务用车事务中心组织集中采购,并带头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如2021年度更新购置车辆6辆,其中4辆即为新能源汽车。公车平台所有车辆均可根据工作需要重新优化调配,按照车改配套政策规定,对部分单位因地理位置或特殊工作需要,以及少数出车频率较高的综合行政执法用车,由市公车平台委托相关单位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公务车辆购置处置管理,财政、交管部门凭机关事务部门车辆购置审批和资产管理审批手续作为车辆购置经费安排、权属变更登记的依据。
统一维修保养
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审批程序,按照规定流程进入电子卖场实施政府采购,由车辆维修技术指导组确认维修项目、审查维修内容、提出维修预算、监督维修质量、把关出厂验收。全面推进车辆维修规范化管理,对预算在20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采取网上直购;对2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通过竞价方式确认维修企业。
统一调度使用
创新优化调度管理模式,实行平台车辆优先、委托车辆应急、租赁车辆补充的阶梯式保障机制。紧紧依托“全省一张网”公务用车管理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跨部门统一调度使用,根据申请用车信息,及时精准科学调度。对于应急处置突发事件,优化管理方式和简化流程,确保应急响应便捷顺畅。出台《市直单位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两家国有运输企业作为公务用车社会租赁用车补充平台,签订租赁协议,对租赁社会车辆实行报批、备案等规范化管理,保障平台车辆无法满足需求等特殊条件下的公务出行。
统一报废处置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车辆评估机构2家、拍卖机构4家、报废机构1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审批工作规程和标准,按照流程统一规范处置,完成车辆处置审批后,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批公开处置,车辆处置收入统一上缴财政。
数据显示,2019年至今,永州市公务用车平台为126家市直单位提供车辆保障10.9万次,行驶里程1330万公里,交通安全“零事故”,运行组织“零失误”,文明服务“零投诉”,平台管理车辆运行经费逐年降比10.3%、节支率40%;2021年度,车辆维修费用降比38.3%,总体测算,每年节约财政资金1000万元左右。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行公务用车“六个统一”管理模式,取得了“两升两降”的效果,即公务出行保障效能、公务车辆运行效率明显提升,机关运行成本、不规范用车行为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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