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局:践行绿色低碳出行理念,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2-06-27 16:06
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助力绿色低碳出行,郴州市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创新公务用车管理保障,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党政机关积极响应,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法委,以及桂阳县、永兴县优先配备使用了新能源车。
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10日,郴州市局配备的一台纯电动车行驶了2050公里,总用电量331.77千瓦时,总费用为438.88元,平均每公里费用0.21元。同期燃油车以当前油价标准行驶同样公里数需要消耗燃油242.4公升,总费用为2200元,平均每公里费用1.02元。使用纯电动车比同时期燃油车平均每公里节省80%左右的开支。
下一步,该局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绿色发展。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引入信息化、智能化模式,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实现公务用车绿色出行便捷合理、节约可控,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效能。突出工作重点,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准确把握绿色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新使命,深化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实现“节约出行”,在节能减排中做表率。完善节能措施,落实可持续发展。为全面推行新能源汽车配备,继续在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上下功夫,推进全市集中办公区充电桩建设,为新能源公务用车和其他社会新能源车辆提供充电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