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局: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提升公务出行保障管理水平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1-06-16 09:06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娄底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突出“改革、保障、服务”三大主题,不断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实现公务用车规范化、制度化、智能化管理做出了有益探索,累积了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公务用车管理更加智能规范,公务出行保障更加优质高效。

健全车改配套机制,公车管理效能显著提升

一是严明制度规矩,织密车改配套政策网。娄底市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公务出行实际,紧跟中央、省车改后续配套政策,围绕车改后可能出现的“普发补贴”“私车公养”等新问题,健全车改后配套措施,织牢织密配套政策网。公车管理标准严。制定和完善《娄底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出台“十四个严禁”,对全市党政机关公车使用范围、维修保险和购置处置等标准予以明确,标准严格,流程规范。严格实行公车编制管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由市财政局负责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建立车辆台帐,实时更新,杜绝超编超标配车。全市公务用车加油卡实施“一车一卡”备案管理,专车专用,加油信息实现使用单位与公车主管部门共享,从源头上加强对公务用车燃油费的监控管理,有效杜绝了“私车公养”。租车管理措施严公车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娄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经费指标》,社会车辆租赁费用比例和额度合理设置上限,确保交通总费用节支。招商引资和外事活动中依规依程序租用社会车辆的,车辆租赁费用可列入专项经费开支。出台《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租车管理办法》,明确公务租车原则上必须租用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经审批后方可向经政府定点采购的社会化租赁公司租车,租车流程规范,收费标准可控。

二是拓宽公务出行交通保障渠道,构建公务出行交通保障体系。保障向基层公务出行倾斜。《娄底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根据实际,可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向紧急公务倾斜、向有利工作开展倾斜、向提高工作效率倾斜,全力保障县乡基层工作人员出行需要。完善公共交通配套保障。探索发展公务出行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引入市公交公司开通会议保障专线和上下班定点专线,基本满足城区内会议公务出行需要;引入共享单车项目,实现城区全覆盖,方便公务人员短途日常公务出行,形成了1公里步行、3公里内使用公共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城市公交车的“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三是创新据实报销办法,啃下改革路上硬骨头。科学制定办法,与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同步实施。针对事业单位车改后报销难、出行保障难等普遍性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全省首创出台《娄底市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办法》,有针对性解决困难和矛盾,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工作不受影响,与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同步实施,有效推动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全部如期完成车改任务。统一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一张审批单管到底”。明确包干范围、保障区域、包干标准、额度控制、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安全责任、监督检查。全市统一印制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审批单,实行公务出行审批和交通费用审批合二为一、“一张审批单管到底”,操作起来规范便捷。监督检查严格,确保节支。对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情况实行单位内部监督、车改办监管和财政、审计、纪委三重监管,每年统计各单位公务交通费用开支情况,确保总体节支。该办法实施将近两年,成果显著。娄底市本级330家事业单位车辆及交通费用由车改前2018年5115万元降至车改后2019年3955万元,节支22.7%,五个县市区343家事业单位车辆及交通费用由车改前2018年2706万元降至车改后2019年2269万元,节支16.2%,实现了费用节约的改革目标。该办法的实施有效解决公务出行保障的困难和矛盾,变“人用车”为“事用车”,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广大机关部门和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赢得较高的社会满意度和点赞率。

适应车改新形势,基层公务出行保障能力提升

一是重点加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保留车辆时向基层倾斜。在保留车辆时,实行全市总体调控,重点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切实保证基层和执法工作需求。向紧急公务倾斜、向有利工作开展倾斜、向提高工作效率倾斜,全力保障县乡基层工作人员出行需要。保障服务向基层倾斜。把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纳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集中保障,包括应急公务与处置、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检查、下乡调研、重大公务接待和集体活动等各类公务活动,实现一般公务用车平台、应急用车平台和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的统一管理、集中调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为重要公务、基层调研及突发情况处理提供安全、优质、可靠的公车保障服务。基层车辆更新有保障。财政每年安排车辆购置更新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用于车辆更新。处置车辆拍卖经费全额返还,用于新车购置。根据全市车辆情况制度更新计划,同等条件下基层单位车辆优先更新。

二是落实各项补充措施。落实解决好中短途出差和偏远地区下乡的公务出行保障。针对车改前差旅费补贴标准较低、到城区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中短途出差公共交通难以点对点直达等情况,修改完善了《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在城区范围办理公务,不报销交通费,而实行交通费包干。各县市区也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差旅费管理细则适应车改新形势,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提供补充。明确异地交流任职干部交通费用政策娄底市出台相关办法、规定明确了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公务交通、交通费用报销等规定,既做到有据可依,又体现人文关怀,对鼓励异地任职领导扎根基层、干事创业起到良好推动作用。

三是职级公务员交通补贴发放有保障。有明确规定。组织部门在制定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方案时,就对职级公务员交通补贴进行明确,享受同级公务员对应的车补。有执行保障。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对职务职级有变动的人员车补调整情况进行审批,市财政按照审批发放车补。2020年市直按程序完成150家单位共计799人次车补异动核定工作,县市区车补也全部按程序调整到位,职务职级并行后车补发放得到切实保障。

建立车管新常态,推进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是公车管理智能化。搭乘湖南“全省一张网”信息化建设快车,娄底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顺利建成,党政机关车辆除公安、纪检外全部安装北斗终端,全市共安装车辆终端657辆,占比93.3%。并在全省率先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车辆安装北斗终端,全部纳入平台进行智能化管理、调度和监督实现公务用车运行轨迹的信息平台实时监管,构建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一张网”体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全部实施标识管理。目前,娄底市正在开发公务用车购置处置网上办理程序,计划今年10月底前投入使用,建成后,将实现公务用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公车服务品牌化。娄底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实施品牌服务,集中调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运行4年多来,共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193家公务出行22862次,行驶里程372.43公里,做到零违章、零事故、零投诉,为重要公务、下基层及突发情况提供安全、优质、可靠的公车保障服务,解决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短途出差和偏远地区下乡的公务出行难题。五个县市区公务用车全部实施集中管理,除乡镇外,全部公务出行均由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保障,运行良好,保障有力。

三是监督检查常态化。运用大数据实现智能监督。娄底运用“互联网+监督”对公务用车进行监管,车辆运行数据实时自动上传,自动智能分析车辆轨迹,无任务出行自动预警,数据通过政务云平台永久保存,实现公务用车监督无死角。定期利用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市直单位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查处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监督检查效果。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监督。重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特别是节假日、双休日加大检查力度。在重要节日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3次以上的联合巡察对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核查问题线索。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设立公务用车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对举报信息要求“必查实、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