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6-07-31 11:07

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是《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赋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支撑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我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全面支撑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管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注重系统性、实用性、前瞻性,推动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从局部探索迈向整体推进,从原则定性为主迈向精细定量为主,以高质量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全面支撑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标准制定方面,针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精细化程度不深等问题,以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重点项目为载体,健全不动产定额、动产定额、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服务标准、机关单位有序运转服务标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标准等五大类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支撑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体系。转化应用方面,针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实施路径偏少、力度偏弱、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以资产、服务、经费三个方面为着力点,丰富标准实施应用场景,大力推进标准实施,提升实物资产管理和服务保障效能。

二、基本框架

遵循国管局标准建设框架体系,立足我局职责定位,从实物和服务类型延展,构建涵盖不动产定额、动产定额等两类实物定额,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服务标准、机关单位有序运转服务标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标准等三类服务标准的基本框架。


(一)实物定额。实物定额是关于实物数量和性能的标准,包括办公用房、保障住房等不动产,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软件等动产。其中,不动产定额标准包括办公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保障用房和建筑、装修、设施、智能化系统等分类分项定额标准。

(二)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是关于服务内容和质量的标准,包括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服务标准、机关单位有序运转服务标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标准。其中,机关单位有序运转服务标准包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家具设备维护管理等资产类服务标准,办公区能源资源消耗定额、公务用车运行定额等耗费类服务标准,物业、餐饮、文印、会议、司勤收发等后勤类服务标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标准包括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务服务事项等相关标准。

三、重点项目

按照“稳步推进,先急后缓,先易后难,条件成熟”的原则,采取2026年试点探索,2027年重点攻关,2028年延伸拓展”的分步安排,推进23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

(一)探索阶段(20269项)

包括动产定额2项,机关单位有序运转服务标准6,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标准1项,其中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机关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列入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具体如下:

1.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范。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的标准、流程、费用等要求,规范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处负责)

2.机关物业服务管理规范。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机关物业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评价考核等要求。(政策法规处会同国资中心、湘勤集团负责)

3.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要业务操作指南。落实《湖南省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明确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从配置、使用到处置的全流程业务操作规程,为办理国有资产业务提供指南。(政策法规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

4.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配置指南。参照国管局相应指南,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通用通用办公家具的规格尺寸、材质性能、安全环保等要求;办公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等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

5.湘勤集团物业服务管理标准。物业服务管理地方标准基础上,制定湘勤集团机关物业服务管理内部工作标准,明确湘勤集团提供机关物业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评价考核等要求。(湘勤集团负责)

6.湘勤集团餐饮服务管理标准。落实《湖南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食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湘勤集团承接的党政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营养配餐、餐饮节约、能源资源利用、环境卫生和应急处置等管理要求。(湘勤集团负责)

7.湘勤集团文印服务管理标准。明确湘勤集团承接的党政机关文印服务的场所建设、设备配置、业务流程、质量管控、安全保密、成本核算和节能环保等要求。湘勤集团负责

8.工程结算及项目决算复审作业指导书。落实《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我局项目工程结算和决算复审的作业流程、审查要点、方法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财务管理处负责)

9.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设施设备放置标准。规范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的功能分区、设施配置、设备摆放、标识标牌和环境布置要求。(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

2026年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修订项目表(9项)

(二)攻关阶段(20278项)

包括不动产定额2项,机关单位有序运转服务标准3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标准3项。具体如下:

10.党政机关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指南。落实《湖南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食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食堂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明确满意度测评的指标体系、测评方法、抽样规则、评分标准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指标要求。(接待和车辆管理处会同湘勤集团负责)

11.党政机关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规范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明确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结果运用等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国资中心负责)

12.省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指南。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要求,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服务对象、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限要求、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等标准。(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

13.省直单位住房资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落实《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核标准、办理流程、时限要求、服务渠道、档案管理等标准。(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

14.机关幼儿园园本教研工作指南明确机关幼儿园教研组织、教研内容、教研形式、教研制度、教师专业发展、教研成果运用等要求。(省三幼负责)

15.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装修实物定额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装修的实物工程量标准,明确装修等级划分、装修材料、工艺标准、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办公用房管理处负责)

16.周转住房室内装修管理规范明确周转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材料选择、设备配置、安全环保要求、装修流程、验收标准、维修养护等要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

17.党政机关空调配置标准。明确党政机关空调设备的配置原则、配置标准、性能指标、设备选型、使用年限、更新条件等要求。(办公用房管理处负责)

2027年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修订项目表(8项)

(三)拓展阶段(20286项)

包括机关单位有序运转服务标准3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标准3项。具体如下:

18.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管理规范明确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平台准入条件、车辆技术标准、租赁流程、费用结算、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等要求。(车辆和接待管理处负责)

19.湖南省省直单位公积金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明确公积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数据分类分级、访问权限控制、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备份恢复、应急处置、安全审计、个人信息保护等要求。(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

20.机关幼儿园托幼一体化管理规范。明确机关幼儿园托幼一体化的设置与运用管理及质量评估等标准。(省二幼会同省三幼负责)

21.大型公共机构建筑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指南明确大型公共机构建筑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报告编制、结果运用等要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负责)

22.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软件配置标准。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软件许可方式、使用年限、技术支持、保密安全等管理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

23.湘勤集团保障公务出行服务规范。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湘勤集团驾驶员的配备标准、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安全驾驶、车辆维护、保密纪律、考核评价、培训教育、应急处置等管理要求。(湘勤集团负责)

2028年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修订项目表(6项)

四、储备项目

按照“制修订一批,研究储备一批”的分步推进思路,未来三年滚动式做好实物定额服务标准项目储备工作。

相关责任处室(单位)联合市州局、有关专业机构开展试点研究,委托湖南大学机关事务研究中心等专业机构开展课题研究、组建研究小组开展前期研究,2027年底前形成中期研究成果,2028年底前形成终期研究成果并提出标准制修订工作建议。储备项目具备制修订条件时,可按程序启动制修订工作。

五、转化应用

坚持以用为本,构建资产、服务、经费三个方面的标准实施场景,全面推进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实施。

(一)资产类应用场景。一是资产采购环节。将相关实物定额嵌入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或作为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资产采购工作。二是工程建设环节。由我局作为建设主体的新建项目、办公用房大中修、保障住房、节能改造等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程建设和项目监管。三是分配保障环节。在办公用房配置、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家具设备调剂使用中,按照标准分配保障资源。

(二)服务类应用场景。一是服务购买环节。将相关标准嵌入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或作为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严格按照服务标准的内容、质量、价格开展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推动服务质量标准纳入合同协议,实现单方标准转化为双方契约。二是服务实施环节。自办项目和社会化外包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实施。三是服务评价环节。基于相关服务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服务评价工作,实现从标准到评价的服务闭环。

(三)经费类应用场景。一是计划审核环节。由我局负责的基本建设投资、办公用房大中修、节能改造项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家具设备配置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实物定额开展计划和项目审批。二是预算编制环节。列入我局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性项目经费,印发相关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嵌入相关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编制预算。推动能源资源消耗定额、公务用车运行定额标准与公用经费中实物分项定额挂钩。三是经费开支环节。会同财政部门对相关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进行价格评估,实现资产数量、性能,服务内容、质量到价格参考标准的转换,推动制定后勤服务结算等相关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按标准列支经费。

六、组织保障

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保障、监督实施,确保本方案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坚持“长期有框架,中期有方案,年度有计划”,锚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基本框架,推动本方案落实落地为年度计划。局党组每年度听取一次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每年度召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专题会,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统筹部署年度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

(二)工作保障。健全“机关事务局+专业机构+行业力量”协同机制。落实业务处室(单位)主体责任和政策法规处统筹责任,整合全局力量。涉及单个处室(单位)的标准项目,由责任处室(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涉及多个处室(单位)的标准项目,由涉及单位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合力推动,保持工作小组成员相对稳定。通过试点、委托、揭榜挂帅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单位、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作用,合力攻坚。基于项目的专业化、技术化程度,可聘请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建设所需课题、会议、培训、劳务等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予以重点保障。

(三)监督实施。将本方案落实情况列为我局督查督办、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促落实。政策法规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交流会、推进会、座谈会等,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