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申报指南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14-05-09 00:05


事项名称

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申报

设定依据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

申请条件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或者行驶里程达到25万公里以上

办理材料

单位车辆处置申请报告、《湖南省直单位公务车辆处置审批表》(以上资料均为原件,申报单位应据实际情况填报)

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楼2406

办理机构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接待管理处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预约办理

联系电话

0731-85166465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按要求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接待管理处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湖南省直单位公务车辆处置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湖南省省直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流程图.docx